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58706526 上传时间:2023-07-27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4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节职业卫生责任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继有副组长:惠守温、呼志强成员:安监、调度、技术、通分、地测、机电、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二、管理职责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

2、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2、安监站: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3、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

3、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4、生产、技术、通风等科: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

4、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5、企管科: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022年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深入推进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不断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力度,全面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_第47、48、49、51_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煤安监调查【_】_号)等文件精神。预

5、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公司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制度: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和技术矿长任副组长,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工作。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等业务科室、各项目部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告知职业

6、病危害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_)国家标准的职业1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五、定期、不定期_对各科室、项目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六

7、、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_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七、_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全员培训,由本公司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_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

8、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九、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二、公司劳资科要与已进、新进矿山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

9、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三、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矿山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昌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四、公司应在各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即使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五、职业卫生管理机

10、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崮位的醒目位置,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2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以及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矿山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矿山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七、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八、矿山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

11、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业危害防治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小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向大理监察分子时所局申报。第五条、申报职业危害

12、时,应提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一)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二)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三)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其它资料主要包括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十四类规章制度及其相关场所图纸。5第六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发生以下重大变化时,应按照下述规定申报变更:(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_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发生重大变化的

13、,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_日内申报。(三)煤矿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_日内进行申报。第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应加盖公章并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同上报。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二、职责和权限1、矿长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

14、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2、安检科负责本矿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煤矿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_实施。3、通风科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_员工培训。4、项目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三、工作内容1、培训计划。通风科根据岗位特点每年_月份负责向安全科报告培训需求,安全科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进行培训。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小时。3、培训内容。煤矿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15、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4、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a)新员工进矿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矿井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d)煤矿按培训计划_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2)外部委托培训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_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四、记录安全科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8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