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医院人工耳蜗竞争性谈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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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谈判文件协议供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0623-11ZB02054采 购 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项目名称:人工耳蜗设备采购项目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一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须知4A 说明4B 投标文件的编写5C 投标文件的递交6D 开标和谈判6E 中标及合同签订9F 违规责任9G 验收10H 质疑与投诉10第三章 设备清单及说明12采购项目设备清单12第四章 合同特殊条款14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18格式1 报价承诺书18格式2 投标报价表19格式3-1 技术规格响应表20格式3-2 商务条款偏离表21格式4 产品配置清单22格式

2、5 技术方案说明22格式6 质量保证承诺书22格式7 售后服务承诺书23格式8 主要经营业绩23格式9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23格式 10-1 资格声明24格式10-2 制造厂商资格声明25格式10-3 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27格式10-4 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28格式10-5 证 书29第一章 邀请函编号:0623-11ZB02054受湖南省“启聪扶贫计划”工作协调小组的委托,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协助单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举办协议供货谈判采购,诚邀贵公司参与谈判。一、招标项目:人工耳蜗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方式:协议供货谈判采购三、供货资质:供应商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

3、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四、截止时间:2011年8月18日15: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文件将被拒绝。报价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楼401室五、谈判时间:2011年8月18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5楼第二评标室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六、联系方式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邮 编:410003联系人:谭娜 吴健电 话:0731-84532855/84532885 传真:0731-84532662第二章 供货商须知A 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4、“招标人”系指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协助单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标的物的单位。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3.2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被邀请并登记备案;3.5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6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报价有效期5.1从开标之日起,报价文件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不足的,将导致报价无效。5.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要

5、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6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6.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2澄清或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6.3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4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7投标费用7.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2本项目合格供货人须支付谈判过程发生的相关费用。8其他说明8.1投标人收到谈判文件时,应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澄清或处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不良

6、后果。8.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转让或者分包。B 报价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报价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报价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报价文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报价。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含)以上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0报价文件的组成10.1报价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10.2报价文件应按上述条款规定的顺序、格式制作,装订成册。10.3除谈判文

7、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标的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市区内)安装调试验收后的价格。11.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对同一标的有选择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11.3如有优惠折扣请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一致。12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报价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2.2在谈判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2.3报价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按规定

8、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C 报价文件的递交13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袋两端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1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14报价文件的递交14.1报价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由招标人签收保存。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5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5.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人出示加盖公章或经法人代

9、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5.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5.4补充、修改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5.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书面通知放弃投标。D 开标和谈判16谈判程序16.1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6.2当众查验报价文件的密封状况,但不公开拆标、唱标,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进入谈判环节。17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18.1谈判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

10、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就有关谈判内容作出解释、澄清或答复; (三)推荐合格供货人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合格供货人; (四)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谈判工作的行为。19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进行谈判,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五)配合招标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谈判工作程序 谈判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20.1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一)资格性检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

11、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符合性检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商务、技术等部分出现经谈判小组认定为重大负偏离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20.2谈判与评价。按规定的定标方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综合比较与评价。(一)谈判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二)谈判小组就谈判内容咨询投标人时,所提问题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也应是书面形式,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咨询、答复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三)商务、技术等部分的咨询,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进行。(四)涉及

12、报价部分的咨询:1、本次竞争性谈判定为2轮次,投标时的密封报价为第1轮次,第2轮次为最终报价。2、每一轮次都要涉及到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每一轮次招标工作人员应将投标人的所有报价填写到汇总表中,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3、其答复由参与谈判的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谈判小组;由招标工作人员统一向谈判小组宣读。(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1、增加报价部分谈判轮次的;2、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20.3按照综合评优的办法,推荐合格供货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合格供货人。(一)综合评优法,是指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

13、前提下,以合理低价的投标人作为合格供货候选人或合格供货人。(二)合格供货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署、盖章、密封的; (二)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资质要求的;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资质证明文件未完全提供的; (五)银行资信证明非开标前三个月之内开出的。22.有关废标情况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谈判过程的保密性23.1在谈判过程中和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

14、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23.2有关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E 合格供货资格及合同签订25合格供货资格通知书25.1谈判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放通知书。25.2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26合同签订26.1合格供货人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6.2谈判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合格供货人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6.3采购人不得向合格供货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合格供货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4合格供货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合格供货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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