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厂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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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方法一、编制依据区给水工程位于厂城区东南部二水源南侧,距水库3.0公里处。 本包工程招标的内容为净水厂工程范围内部分钢筋混凝水工构筑物、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二、施工准备1.技术准备(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2)提前做好原材料试化验及试块的试配工作2.物资准备i. 建筑材料准备,根据施工图预算的材料分析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建筑材料需用量计划及采购资金计划。3.劳动组织准备 根据工程特点,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分工,科学安排,选择有丰富施工经验的项目部参与此项工程的建设。合理安排各项劳动力计划,切实可行的做好劳动组织准备。4.施工现场准备i. 铺设临时道路主干道路。i

2、i. 临时用水由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用DN25管引入生活区。三、施工方法1 土方工程11 范围 (1)概述 本节包含有关本合同的要求,应适用于场地清理,场地平整,地基处理,一般开挖,构筑物的基础基坑开挖及回填,地下铺管的沟槽开挖,回填填土及现场复原。(2)定义下列术语在此写明表土适合草地或耕植的地表土填土包括场地平整中由自然地坪标高填至设计标高的大面积填方以及回填规定的路堤堆填及筑堤。 回填按设计要求将替换材料填到设计规定的范围内或承包人因工作所需的开挖部分以及超挖的地方。 沟槽开挖明挖到图纸表明的标高及界限或挖到管道或附属设施敷设所需标高的槽坑开挖。12测量记录 在永久工程开始开挖和填土之前,

3、承包人应测量有关的地面或河床,将测量结果以适当的比例记在有关图纸上。承包人在开始测量前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并提供工程师所有的设备,以在场检查此类测量和记录。对于工程师为了解决任何可能出现的疑点而要求做的任何附加测量,承包人应该执行,以便纠正任何测量或记录;由工程师认可的正确测量记录应作为定论。上述已完成的每一份测量图纸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代表签字,并作为有关工程的测量基础。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2套签过名的测量图纸。 此项工作的费用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的”测量和放线”项目中。1.3探坑承包人认为需要弄清情况,在其它开挖工作以前妥善地开挖所需尺寸和深度的探坑。探坑是为摸清地下管线位置或其它目的而

4、开挖的。在获得所需的资料后应立即复原。复原根据工程师的批准进行。 此项工作的费用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的“测量和放线”项目中。14 常规开挖 在开挖前不少于14天,承包人应根据图纸要求的开挖深度、地质报告、地下水标高、周围环境等条件向工程师提交他拟定的开挖程序及施工措施以获得认可。对这些程序的认可并不减少合同中承包人履行的任何责任。 施工要点: 在开挖中由承包人使用的工作方法、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不得影响任何公共设施,包括管道、排水沟、电缆、通道,也不得使任何地上地下的结构物失稳。承包人不得运走多于需要的土。 基坑开挖应按照图纸所示的界限或工程师的指示开挖。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基坑的边坡稳定,必要时应

5、加支撑。支撑费用已包括在开挖费用内; 开挖期间,承包人应作好排水工作。基坑内地下水标高应始终保持在基坑底标高以下500毫米。排水费用已包括在挖土费用内; 开挖期间为避免人工或施工设备扰动基坑表面地基土,最后150毫米土应用人工开挖; 当采用人工挖土时,若不能立即进行基础施工或铺管,挖土时保留150-200mm厚土层暂时不挖。 当开挖达到设计高程后,应及时请工程师验槽。如果基槽地基土与地质资料不符时,应及时向工程师通报,等待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处理费用应计计费的挖土及回填土工程量中,并须得到工程师的批准。 经过工程师验槽后,承包人未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而因雨天或其它原因造成泡槽,或因人工与机械设备

6、扰动基槽土,需要人工超挖松散的土及回填砂或CIO混凝土等情况,由此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正常开挖及附加开挖、超挖处理后的基槽,未经工程师验收不得开始下一阶段施工。此后,应及时施工混凝土垫层。15 开挖支撑 承包人应设计,安装和维护全部支撑,并须保护开挖面的两侧和底部处于安全状态。采用的支撑系统必须符合由工程师批准的提交文件中的建议,没有工程师事先的认可,不得改变这些已认可的系统。 承包人应保证支撑系统可靠地支撑住沟槽,以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并防止破坏原有的管线、道路、建筑物及其它结构物。承包人应保护上述的支撑使工程师满意,直到完工为止。支撑不当造成的塌方及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负

7、责赔偿。 承包人在现场应备有足够的临时支撑材料,一旦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可用来支撑。 如果开挖的边和底受扰,承包人应自己付费去除受扰的土体,任何超出图中结构界限的开挖均视作超挖,均不付费。 所有挖方按净尺寸计,任何为立模需要的附加开挖应认为折算到开挖的单价中。承包人可以自行决定开挖的放坡和台阶的设置,按工程师的批准稳定土坡和高度以省去支撑,但是这些额外的开挖应认为是超挖。 如果承包人选择板桩作为支撑,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地下水、基坑形状、开挖深度等其它因素,选用钢板桩或混凝土板桩,其相应级别和形式能满足特定的位置及责任,并提交工程师批准。 除非经工程师许可,承包人必须在永久性工程完工后拆除一切

8、临时板桩。对沉降要求高的部位,在板桩拔除时,应采用同步注浆或灌砂等减少地表沉降的措施。同时,拔除时不得对永久性工程造成损伤,如有损伤,修复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在工程开始以前,承包人应编制施工作业设计,并提交工程师的批准。 板桩施工作业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此)下列内容: ()板桩工程概况,选择板桩围护的理由及对板桩不同形式、板桩与其它方法之间做经济技术比较; ()板桩及支撑围护的设计与计算;()板桩及支撑围护的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iV)机具及设备;(v)施工中必要的监测,防止渗漏和土体损失辅助措施及应急措施;()详细的工作计划。16开挖中不良土的去除和回填如果承包人认为挖掘到不良物质(如遇

9、局部暗浜、淤泥等),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将书面通知承包人是否需要对不良杂物进行处理。 如果被证明是不良物质,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将这些物质运出现场并处理。这些杂物包括树根、有机物质、淤泥、残留建筑材料和有毒物质。除非另有规定或由工程师指定,承包人应使用以下材料填充由于此类物质产生的空洞。 级配砂石(7:3); 回填素土; 不论回填何种材料,均应达到压实系数大于096的标准。17开挖面的降水 承包人应保持每一建筑物和开挖地区在施工期间直到所安装的工程被验收的时间内没有积水,应避免混凝土在浇筑后14天之内浸水。防止开挖地区进水,排水以及水的处置所采用的方法须经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应确保施工现

10、场有足够的备用装置以保证任何时候排水工作都能持续进行。该系统应能够保持地下水位在至少低于最深基底050米的深度。 降水系统及其安装和操作程序应由承包人设计,设计中应包括处理紧急情况的措施。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使周围地区的地面沉降及位移减至最小,并确保邻近的结构和地下设施不遭到危害。建议: 对于靠得很近的重要建筑物,要作沉降及位移的长期观测。 承包人应控制地下水位的上升直至使构筑物能承受地下水的压力,其自重能防止结构物浮起。18场地上的废物堆 只有工程师批准物料方可在场地上分类堆放。树干、树根,草木及各种垃圾均不准堆放在场地上。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中的有关要求,遵照工程师代表的批准意见将需

11、用的开挖土料安排临时堆放。临时土堆应始终保持稳定和良好的排水。修整过的场地表土应分开堆放以便复原或绿化时应用。 任何挖方边缘外五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挖出的土。堆土的最大高度不得危及到挖方边坡的稳定,邻近的结构物,或对工程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产生任何危险。 场地上永久性绿化区范围见图纸或由工程师代表指定。永久性的土堆形状按图示要求或工程师指定。19废渣的外运 对不需要或不适宜在工程中回用的挖出物,业主在场地外寻找地方由承包人处置。目前按50Km运距考虑。这些废弃物料成为承包人的所有物,其运输和离场处置应由承包人全部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这项处置应视作工程中一道工序而使场地不留无用的障碍物。110回填及填

12、方1101回填 回填是指用于回填永久性工程外的开挖区,使之达到工程开挖前的地面标高或施工图上所标注的标高或按工程师指示应达到的标高,其中应考虑一定的沉降因素。 蓄水构筑物试水试验后并经工程师检查并同意后,方可开始结构物周围的回填。在开始回填之前,必须从开挖处去除所有的模板和余土,且混凝iL,须达到规定的抗压强度。 在回填期间,承包人应保持开挖区无水。完工的结构物上部和周围应均匀分层回填,以防止结构物受到不均匀负载和外力,并应小心压实。分层的厚度与回填土料性质及使用的施工设备类型有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300mm。 回填前,承包人应选择所用土的试样按土工试验标准(GBT50123-1999

13、)作试验室标准击实试验。 除非工程师另有指令,回填应遵照专门的要求从开挖土中选料进行。 承包人应控制所有回填土的含水量,并选择合适的压实措施,以达到下列压实要求: 回填结构物的上方和周围压实系数最小90 回填管道或其它敏感的结构物上方05m之内压实系数最小85 回填道路下面压实系数最小95管道、公用设施及蓄水构筑物05m范围内回填应用人工并使用小型压实设备进行。 压实回填材料所用的设备的选择应考虑到加在邻近结构物上的荷载。 承包人应该安排好回填(包括结构上填料)的时间和速率,使该部分结构内不产生过高应力、不受损伤或引起危险。填料应分层,做好排水,防止水的积聚。特别在地下室墙外或水池外围填土时应

14、等墙板及楼(底)板完全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开始。顶部有混凝土顶板固定时应在混凝土板达到规定强度,临时支撑拆除后方可填土。结构物周围的填土应均匀进行,防止产生不均匀荷载。1102填方 填方意指厂区内土方达到设计标高所进行填土工作。承包人应完成自现有标高至设计标高的填方。 承包人应控制所有填土的含水量,并选择合适的压实措施,以达到下列压实要求: 填土最小压实系数90(绿地除外);管道或其它敏感的结构物上方05m之内最小压实系数85;道路下面最小压实系数95。111沟槽开挖 定义的沟槽开挖指对要敷设管道的基槽开挖。“管道”应指各种用途,各种类型的管子,包括电缆(要求中明确指明不需要的除外)。沟槽的定线与标高应按图所示或按工程师的批示。 沟槽开挖应考虑到管子的埋放、基座、镇墩及管底管外覆土操作要求所需的最小要求使槽边与管子间留有一定的距离。如果土质较好,安全允许或工程师批准,沟槽开挖可以直壁。在曲线,接头,弯头及施工要求扩大之处,承包人应加宽或加深沟槽。只有当要敷设管道已到现场才能按其长度开挖沟槽。承包人应特别注意人身安全,在大开挖、通道、陡坡等处设置围栏。沟槽的开挖应抓紧并按合同要求进行,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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