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离婚案件的特点原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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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当前离婚案件的特点、原因及法律对策论当前离婚案件的特点、原因及法律对策【容提要】:婚姻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其稳定性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然而随着目前离婚案件屡见不鲜,现阶段离婚不再是纯粹的个人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好离婚案件,也成为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试图通过一己之见分析当前的离婚案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从区域差别、案件主体及离婚方式三方面归纳出离婚案件的不同特点,其次从社会因素、个人因素及经济因素三方面依次分析出现以上特点的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关键词】:离婚案件 特点 原因 法律对策【目录】引言1一、当前离婚案件特点2(一)区域性特点2(二)

2、离婚案件主体特点2(三)两种方式的离婚复杂性增加。3二、离婚原因分析4(一)社会因素4(二)当事人个人原因5(三)经济因素5三、法律对策6(一)完善协议离婚的法律制度6(二)确认婚姻调查的合法性,扩大查证主体围。7(三)制定婚前婚后婚姻法教育条例,加强法制宣传8(四)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增加损害赔偿的主体围。8(五)完善诉讼离婚的调解制度,实行调审分离9四、结语11五、参考文献111 / 2引 言“2012年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23.6万对,比上年增长1.6%。其中,地居民登记结婚1318.3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3万对,粗结婚率为9.8%,比上

3、年上升0.1个千分点。同时,2012年全国共有310.4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比上年增长8%,粗离婚率为2.3%。,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42.3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1万对民政部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民政部门户网站(http:/ 当前离婚案件特点(一) 区域性特点1、 城市离婚案件特点。城市越发达离婚案件越多,离婚理由多为当事人性格不合或者有婚外情,夫妻财产分割争议较大。“据长期从事离婚率调查的徐安琪女士的研究发现,离婚率(包括登记离婚及司法离婚)上升幅度较大的大多是走在改革开放前列、经济发展较快或城市化、工业化基础较好的地区,其中离婚率的上升幅度最大

4、,从1980年至今30多年,增长了7倍,京津浙等沿海地区的上升幅度也超过4倍,研究还指出了各地区的普遍性的离婚原因 法制晚报 内地各省份离婚率排名新华网(http:/ 农村地区离婚案件特点。离婚案件增速较快;“外出务工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影响较大 谢林兵 著城乡离婚率差异原因探讨 科学之友2009年8月刊 第109页”;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都会涉及到彩礼问题;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乡邻及其家族影响较多;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有较大难度。(二) 离婚案件主体特点1、 性别特点。诉讼离婚案件中提出离婚者以女性居多,“早在2002年,昌平法院从2001年至2002年间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中随机抽取了100件。

5、在调查中发现,女性作为原告主动提出离婚的明显多于男性。从2006年到2009年,市两级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为数一半的案子为女方主动提出。天津市法院抽查10年办理的离婚案件中,近7成案子的女性属原告方。2007年5月,有记者在随州、襄樊等市县法院采访发现农村离婚案件中几乎90%以上是女方主动提出的。南方人物周刊 为什么妻子不爱我们了 新浪网(http:/ 年龄特点。中青年人离婚占多数,离婚当事人的年龄呈现低龄化,婚龄也逐渐缩短,“闪婚闪离”现象增多。“从2006到2009年,15-35岁青年离婚率逐年上升,2009年达至8.168。2009年,青年人口的离婚率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出现了上升,34岁

6、达至顶峰,每一千人之中就有20人离婚,2235岁人群是离婚主力军” 中国青年网 2012中国青年发展报告发布 (http:/ 受教育程度。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学历呈现抛物线的形式,低学历者和高学历者占了多数,男女双方学历差距越大,婚姻越不稳定,当事人双方均属于同等学历或者学历差距小的案件偏少。4、 案件当事人职业方面特征。集中反映出如下特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提出离婚的比率较低,离婚案件中职业稳定性相对较差的当事人如个体户、打工族或无业人员占较大比例,特别是长期在外地务工人员最为普遍。(三) 两种方式的离婚复杂性增加。1、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民政机构办

7、理离婚登记的行为。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在此离婚自由前提下,一些夫妻为达个人目的搞“假离婚”现象逐渐增多,严重扰乱离婚法制秩序。2、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尺度很难把握,且举证较难,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等问题更加复杂。3、 无论以上哪种离婚方式,离婚原因越来越多样化,

8、离婚复杂性增加。“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徐安琪研究员对500位离婚当事人的调查结果显示,主要的离婚原因有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恋(占40%以上)、性格不合(占38%)、一方不尽家庭义务(占16%)以及为经济、亲属关系和赌博(分别占一成左右),性生活失调、一方出国分别约为3%左右 新浪女性 离婚原因大调查 新浪网(http:/ 离婚原因分析(一) 社会因素1、 婚前同居日益普遍导致离婚率升高。受国外开放婚恋思想的影响,国婚前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情侣为了生活方便或者考验感情,希望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还未结婚就先一起生活,婚后彼此对婚姻的满足感相对降低,婚姻稳定性相应地受到影响。“美国丹佛大学调查发现,43%

9、婚前同居的人,结婚后容易对婚姻不满,甚至出现较多的沟通问题,离婚概率也较高 生命时报 人体又解开9个奥秘 人民网(http:/ 家庭功能改变,家庭的重要性被忽略。传统社会中,家庭提供了社会教育、经济、娱乐、信仰等多种功能,人们对于家庭的依赖程度很高,随着社会高度分工,以上功能逐渐被社会其他组织提供,有的人甚至把家庭只当做吃饭睡觉的地方,家庭的重要性慢慢被忽略,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离婚率的提高。3、 浮躁的社会风气,简化的离婚手续客观上导致离婚率上升。传统观念里,婚姻是很严肃、庄重的事情,随着新潮思想的卷入,过度追求情感自由的人越来越多。铺天盖地的相亲节目使婚姻速配现象风靡,浮躁的气氛不断发酵,

10、“闪婚”、“闪离”的情形也开始增多,传统上忠贞不渝的爱情观和负责任的婚姻观逐渐被冲淡。伴随婚姻法的变化和改进,婚姻登记手续不断简化,“好聚好散”更加容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数量不断增多。(二) 当事人个人原因1、 很多人爱自己胜过爱其他一切,不懂理解和包容。现在的年轻人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得到家人宠爱,更多地注重自身的感受,婚前不做太多的长远考虑,甚至是冲动结婚,婚后发现双方不合适,又因年轻气盛,不愿意去修补感情裂痕说离就离。而年龄较大、婚龄较长的夫妻会更多地考虑到离婚对于子女及父母的影响,也更愿意去沟通和包容,离婚几率相对会减少。2、 女性越来越自立,不怕离婚。与以往相比,女性在受教育程度、收

11、入水平、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等方面明显提高,对于男人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小,一旦对婚姻不满,她们勇于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另外由于男人对外交往比较多,接触到影响婚姻关系不良因素的几率比较大,甚至会沾染不良习气,女人就不愿再去忍受这种境况主动提出离婚。3、 夫妻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产生太大分歧。人们婚前一般都不会把不良习惯充分表现出来,而是尽量表现自己的优点,等到婚后缺点渐渐暴露出来,相互之间就会越来越厌恶对方。尤其是原本文化素质差距就很大的两个人,双方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很容易出现差别,当这种差距发展到无法弥补的地步时,夫妻间容易以离婚收场。(三) 经济因素1、 家庭物质生活不稳定或者双方经济实力

12、差距大。稳定的收入及双方均衡的 经济地位是婚姻稳定的保障,有稳定的职业如公务员等,经济基础也相对稳定,物质生活的稳定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婚姻家庭的坚固。夫妻工作不稳定,家庭经济水平不高,或者双方经济实力相差太大,容易产生家庭矛盾,这些都给婚姻稳定性带来较大冲击,因为夫妻双方经济实力不均衡时,“利益至上”的思想观念会导致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处于强势的一方不顾道德的束缚和责任的约束,产生离婚心理。2、 人员流动、夫妻分居,造成感情淡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区域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出现了较大的人员流动性。很多夫妻单方或双方均外出务工,共同生活时间变少,两地分居客观上造成彼此思想交流及性交流减少,夫妻感情也

13、就越来越疏远,这样很容易出现“婚外情”,最终影响到婚姻的维持。3、 “功利性离婚 王聪聪 功利性离婚 读者2013年第12期 读者出版集团*读者杂志社”增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功利主义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如拆迁补助,政策购房或者为了逃避债务和政策等,夫妻双方选择走“假离婚”的捷径。另外还会有一方为了个人经济利益以离婚再复婚为借口骗得另一方先办理离婚手续,实际上是为了得到更多的财产分割,并达到自己真离婚的目的。三、 法律对策(一) 完善协议离婚的法律制度1、 设立离婚审查期限制度。审查是协议离婚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但是从我国现行婚姻法律法规看,关于审查期限的规定并不明确。为了减少轻率离婚,防止“假离婚”、恶意离婚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制定审查期的规定,以保证婚姻关系的稳定。若在婚姻法规中填补离婚登记审查期方面的容,设立审查期限制度,并严格审查协议中财产分割方案,可以增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协议离婚制度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此外在审查期间,一旦当事人提出撤销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予准许,这样有利于降低离婚及离婚案件的发生。2、 设立协议离婚的公证制度。中华人民国公证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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