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协议-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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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 钻孔桩分包合同工程名称:金-阿铁路专用线工程 承 包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阿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分 包 人: 签订日期: 2010年 月 日 钻孔桩分包合同承包人(全称):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阿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分包人(全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金-阿铁路专用线工程2、分包工程名称:金-阿铁路专用线工程钻孔桩施工3、分包范围: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钻孔桩,具体以实际施工数量为准。4、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5、质量标

2、准:合格 6、开工日期:2010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0年 月 日二、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确定平均单价:直径为1.8米钻孔桩: 元/米(大写: 元整);直径为1.25米钻孔桩: 元/米(大写: 元整);以上均为成孔单价,如开挖不到位或中途停止不予计价。甲方负责水、电费。乙方负责提供税票2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乙方自带钢护筒,导管,负责成孔,清孔、砼浇筑并配合下钢筋笼。 甲方负责钢筋笼制做、砼搅拌及到场。甲方只负责泥浆池的开挖,泥浆池的整修和维护由乙方完成。3、工程量计量工程量按每根桩实际成孔深度减去壹米计量,已人工挖孔成桩部分以50%计量,但对分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3、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4、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分包人每月25编制验工计价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按审批后的验工计价的80%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的时间:验工计价经承包人审批后14天内,拨付工程款。非甲方主观原因(如:停电,自然环境恶劣不能施工等)造成的停工,甲方不进行补偿。工费支付方式:由乙方按照作业人员实名编制工费支付单,甲方将劳务费直接存入劳务人员工资卡中。在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且工人全部撤场后返还。三、主要材料管理主要材料(含承包人供应的周转材料)的消耗量按照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进行核定,如因已方成孔质量问题造材料的大

4、量损耗(超过设计用量的1.1倍),甲方有权按超额部分从分包人结算中扣除;但因偶然的成孔质量引起的材料小量损耗不进行追究。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分包人在开工前5天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承包人。 分包人必须按承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承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分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2、暂停施工及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分包人不计取施工人员窝工费用、机械补偿费用(此风险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工期

5、予以顺延;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费用不予增加,工期不予顺延。3、工程竣工 分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按结算价款罚千分之一。五、工程设计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承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分包人按照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分包人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承包人的损失,由

6、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承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双方职责1、承包人职责提供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负责贯通测量并进行测量控制;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2、分包人职责自行搭设临时设施,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坚决服从施工总承包方及承包人的领导指挥; 遵守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

7、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分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负责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及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违反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质量与检验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按建设部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如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导管漏水、卡管等,造成孔桩断桩或孔

8、桩质量检测不合格,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由此而造成的维修、返工费用及工期损失由分包方负责。 由如因承包人原因(混凝土不能及时到位)造成孔桩断桩,则由此而造成的维修、返工费用及工期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检查和返工 施工中分包人应随时接受承包人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检查中发现质量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分包人应及时返工修改并承担其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分包人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如达不到,分包人承担返工修复的责任与费用。八、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1、竣工验收分包人应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7天前,向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提请

9、施工总承包方组织发包人、设计、监理检查验收。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分包人应积极整改,整改后应再提请承包人验收。2、竣工结算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分包人应在10天内将竣工结算报告提交承包人审查,如分包人逾期不报竣工结算,以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的分包工程结算为准。承包人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15天内给予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并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分包人对审核批准的结算有异议,分包人应在7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复核要求,逾期不提,视为审核有效。在发包人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桩基础监测合格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批准后,21天内付清所欠工程款。九、安全责任与保险1、安全责任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

10、督管理工作,分包人应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上报承包人备案,承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做出处理。分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坚决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分包人应及时报告承包人,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承包人有权监督分包人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和执行情况,有责任要求分包人改善和加强安全防护条件。分包人必须做到有关工种持证上岗的要求。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应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二。2、保险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

11、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十、施工配合分包人应该做到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承包人要求的其它配合工作,并不再另外计取配合协调费。十一、计时工合同范围以外如确需发生零用工时,必须事先报承包人批准(必须经承包人现场领工员、技术主任或总工、生产副经理或经理三方签认方可有效)方可生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批,应在24小时内补办相应手续,超过24小时视为弃权。十二、工程转包与分包 分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再转包和分包,否则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分包人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十三、不

12、可抗力 1、对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分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轻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承包人通报受灾情况。2、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失(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分包人机械设备和材料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请求太原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五、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正本两份,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各执壹份,

13、副本两份,由承包人备案。3、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附件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承包人同分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 协议范围和有效期限1 安全生产的协议范围为在施工现场进行

14、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和工程保修作业过程。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订立之日起到工程保修期满终结。二安全责任目标2 本工程项目工地策划创 金昌 市安全文明(样板、优良)样板工地,乙方施工管辖范围内必须达到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3 安全生产指标: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员工年负伤频率小于10。三安全生产资金5 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6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均包含在工程分包费中,乙方应优先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只有施工现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能进行施工生产。7安全生产费用和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的投入实行验收核定报验制度,由乙方按照这两项费用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报甲方验收。所发生的每项费用支出,由乙方提供原始凭证和验工计价单,经甲方安检部门审核后列入验工,并作为结算计价的依据。8 乙方对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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