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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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0493-2015/01SHSP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事指南2015-01-01 发布2015-01-01实施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代码: 0493三、办理依据(一)设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三十八条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 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第三十九条 政府投

2、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二)审批的相关规定1、行政许可法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 200135 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a)机构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b )办理权限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根据国务院有关的法规、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提交有关材料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备案。(二)审批内容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在收

3、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 查:(1)资质:是否是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应资质单位从事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2)级别:资质单位是否符合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级别要求。(三)法律效力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 施工或者使用,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 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审批对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竣工验收备案审批的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五、审批条件(一)准予备案的条件1、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具有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相应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 施工和监理的单位资质分 别分为甲、乙、丙各三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等级分为特大级、大型、中型和 小型四级。2、单位的资质满足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级别要求。从事特大型以下的地 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具有甲级资质;从事中型以下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应具有 乙级资质;从事小型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具有丙级资质;3、提交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报告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书。(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相应条件不符合第(一

5、)条所列标准之一项或以上的,不予批准。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纸质的材料为A4或A3规格;2、其他大于A4规格的纸质文件或图纸,需折叠成 A4规格;3、纸质材料需按资料类型分别装订成册。4、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 复印 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 收备案登记表原件2纸质登记表需盖公章, 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有效,不得涂改和 弄虚作假。文字、 图件、表格、证书、 印章等必须清晰。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 程概况、设计概述、工程进展、 质量监控、

6、资金使用、工程效 果、存在问题、建议等。)原件1纸质竣工报告需申请 备案单位盖章;编 写人和审查、审核 人应签字。3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合格书(由项目设 计单位出具)复印件1纸质申请备案单位盖 章,并注明原件保 管单位。4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单 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地质灾 害治理监理单位的质量评 估报告(由项目勘查、设计、 监理单位出具)复印件1纸质申请备案单位盖 章,并注明原件保 管单位。5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验 收意见书(竣工验收专家组 出具)复印件1纸质申请备案单位盖 章,并注明原件保 管单位。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 维修书复印件1纸质申请备案单位盖 章,并注明原件保 管单

7、位。(三)申请文书名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八、审批期限(一)受理期限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 定形式的,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二)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13 个工作日内办结。九、审批证件(一) 批准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包括申请单位、申请事项、项目名称、批准事项、 批准机关及批准日期等内容。本决定书无有效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包括申请事项的相关信息及是否准 予备案的审批意见。(二)不批准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包括申请单位、申请事项、项目名称、不予批准 理由、法律救助、不予批准机关及不予批

8、准日期等内容。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一、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 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公示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我局职权范围内有关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 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 有权要求我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 解释和提供准确、 可靠的信息;2. 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 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3. 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 申请人有权向我局提 出行政许可申请,并要求我局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 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 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9、,同时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4. 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 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在提交申请材料的五日内一次性告 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我局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 申请人按照我局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我局仍不受理的, 申请人有 权要求我局依法改正;5. 我局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说明 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决定;6对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 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将所需时间书面

10、告知申请人;7. 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申请人有 权要求我局颁发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并加盖我局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我 局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享有依 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8. 我局实施行政许可, 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 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 要求,或者我局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向申请人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投诉或者举报;9.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 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我局依法变

11、更或者撤回已 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 由此对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 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依 法给予补偿。(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 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 我局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我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 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 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 应当依法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 履行 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局行政许可决定对申请人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所规 定的义务;3. 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 需要对行政许可的内容进行变更的, 应当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经我局同意后方可作出变更;4. 我局

12、对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 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5. 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 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 转让的外,不得转让。十二、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本审批事项申请采用窗口接收方式。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二)接收时间接收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6:30注:可预约延时至 17:30十三、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黄浦区北京西路 89号 2楼综合业务受理大厅2、电话咨询(021)63193188*20001十四、投诉渠道1 信函投诉上海

13、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室地址:北京西路 99 号 邮编: 2000032、电话投诉(021)631934313、网上投诉http:/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根据国务院有关的法规、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提交有关材料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备案。1、办理环节申请环节:申请人登录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 海市地矿行政审批业务受理单” ,并盖申请单位印章;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其它 有关材料,一并交由受理窗口,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窗 口将申请材料交由办理机构。审核环节:由受理窗口受理后,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受 理窗口将申请材料交由办理机

14、构。 办理机构审核与处理后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 定。受理窗口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2、审查方式 本审批事项采用书面审查方式。(二)适用情形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办理采用一般程序进行办理。十六、决定公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决定完毕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 局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附录1办事流程示意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办理流程示意图附录 2 申请书(示范文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名称:松江区佘山镇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单位: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制治理工程名松江区余山镇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松江区余山镇横山治理工程规400万元工程类别矿坑岩壁基岩结构安山岩规划许/施工许可证或/监督注/可证号 开工日期开工报2011 年 6 月 10 日AH i 告号竣工验收日期册号2012年10 月10 日相关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联系电话地质灾害治理建设单位:上海市地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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