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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辽宁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废矿物油 贮存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辽宁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1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辽宁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废矿物油贮存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成山联系方式130 8070 7108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养士堡乡腰屯村 地理坐标( 122 度 43 分 35. 110 秒, 41 度 35 分 37.23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危险废物治理 N7724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 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 101 危险废物 (不 含医疗废物)
2、利用及处置 其他 (单纯收集、贮存)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O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O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O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 (万元)50环保投资 (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 (%)24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O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102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辽中区养士堡乡腰屯村,租用原有闲置加工厂厂区 进行建设 (详见附件3) 。项目区域及周边无相关规划,本项
3、 目属于总部经济项目,已取得备案登记 (详见附件4) ,符合 当地发展规划要求。其他 符合 性分1.1 产业政策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的贮存中转项目,根据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1析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为允 许类,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1.2 与沈阳市环境准入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0 版) ,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分析判定情况总结如下表。表 1-1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分析判定序号内容建设项目污染防 治措施结论一、综合性政策 ( 一)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
4、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选址合理。符合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 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各项污染 物达标排放。符合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 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 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各项污染 物达标排放。符合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均提出有 效防治措施。符合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 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
5、合理。引用沈阳市环境 质量报告书(2020 年) 数据。符合一、综合性政策 (二) 生态保护红线区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 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 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 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 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 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 红线区域。符合一、综合性政策 (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 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
6、成的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符合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 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 的建设项目,依法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 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符合一、综合性政策 (四) 自然保护区1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 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本项目选址不涉 及各类自然保护符合2区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 设其他项
7、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内已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 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已造成损害的, 应当限期治理。一、综合性政策 (五)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 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放污染源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涉 及各类自然保护。符合一、综合性政策 (六) 土壤环境保护1.1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 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 等行业企业,依法不予审批
8、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 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租用原有 厂房,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周围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1.2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 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予 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 属于污染地块。符合一、综合性政策 (七) 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8 年版) 和辽宁省产 业法阵指导目录 (2008 年本) 等相关政策要 求,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 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本项目属允
9、许类 项目。符合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 环评2016 150 号) ,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 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 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建设项目“三线一单”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1-2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 附图 4。3表 1-2 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内容具体要求
10、建设项目符合性生态保护红 线被纳入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重要生态系统主导功能本项目位于辽中区养士堡乡腰屯村,不在辽中生态红线范围 内。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建设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建设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
11、利用上 线从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必不可少的环境容量角度,不应突破资源利用最高限值该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 的电及水等能源,项目资源消 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 少。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 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符合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允许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标准和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辽宁省产 业政策要求,且不在沈阳市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 (2020 年版) 中的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1.4 相关行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矿物
12、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 术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 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 年(第 36 号) 中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要求,项目环境 可行性分析见表 1-3。表 1-3符合性分析对比表标准要求企业现状备注符 合性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的区域内。 地质结构稳定 符合 危 险设施底部远高于 废 物 贮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地下水最高水位 符合 存 污 染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 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建设位置为稳定、
13、安全地区符合控 制 标 准 ( GB 18597- 2001 )及 2013 年 ( 第 36 号 ) 中 修 改 单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 防护区域以外。本项目不在易燃、 易爆等危险品仓 库、高压输电线路 防护区域以内符合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项 目位于居民中 心区常年最大风 频的下风向符合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 存设施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距离,并经具有审 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作为规 划控制的依据。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 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 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 污染物 (含恶臭物质) 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 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 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 的身体健康、 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 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 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 合理的位置关系。本项 目设置卫生 防护距离 100m符合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米厚粘土层(渗 透系数10-7 厘米/秒) ,或 2 毫米厚高密度聚乙 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