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docx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57766312 上传时间:2023-07-07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docx(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2022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四)一、推断题 1.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的总称。 【答案】错误。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法律意识的概念。 【考点分析】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别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制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学问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属于历史的范畴,它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随着法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法的进展变化而变化;同时,它也属于法律文件的范畴,是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熟悉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情感、抱负和期望,蕴涵着个人及群体的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法律意识的机构可以依照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的构

2、造层次。从人们对法律现象熟悉的阶段来看,法律意识可以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两个局部。此题对法律意识的内容概括不全面,所以错误。 2.行政处分和行政惩罚一样,都是法律制裁的方式。 【答案】错误。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法律制裁的方式。 【考点分析】法律责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或补偿或承受惩处的特别义务,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重要实现形式。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担当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处措施。依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违宪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依据行政违法的社会危害程度、实施制裁的方式等不同,行政制裁又可分为行政处分

3、、行政惩罚、劳动教养三种。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于违反行政法规的国家公务员或所属人员所实施的惩处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留用观察、开除等形式。行政惩罚是由特定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或社会组织所实施的惩处措施,其惩罚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分和行政惩罚都是行政制裁的方式;行政制裁是法律制裁的方式。 3.文义解释就是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条和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答案】错误。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概念内涵。 【考点分析】法律解释是指由特定的机关、组织或个人,依

4、据国家的立法意图、法理原则和政策观点对现行的法律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等所作的必要说明。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展法律解释时为了到达解释目的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四种方法。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它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从法律解释的实践来看,有以下几种详细方法来确定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依据日常语言文字的含义来确定法律的含义;依据法律专业术语的特定含义来解释法律的意义;依据语境确定字面含义;依据个别事项与一般性用语的连用,确定包括同一种类的全部工程。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

5、不顾及依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但这是法律解释的最根本方法,是其他解释方法的根底。体系解释。也称规律解释、系统解释。它是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此题将文义解释同体系解释相混淆。 4.法律责任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据其违法行为而实行的惩处措施。 【答案】错误。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点分析】法律责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或补偿或承受惩处的特别义务,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责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或补偿或承受惩处的特别义务。引起法律责任的特定的法律事实主要是指: (1

6、)通常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包括法定或商定的作为和不作为。 (2)特定的法律事实,有时也指依据肯定的价值目标由法律规定的要求担当肯定义务的事实。 此题混淆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概念。 5.法律大事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毁灭的事实。 【答案】正确。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法律大事的概念。 【考点分析】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大事两类。法律大事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毁灭的,不以人的意志支配而产生的一种客观现象。法律大事分为自然大事和人为大事。前者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消失的客观事实,如,人的诞生、死亡、地震、洪水灾难等;后者是指由当事人以外的人引起

7、的大事,如,战斗、戒严、国家行为废除法律等。 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需的。 【答案】正确。 考点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和相互关系。 【考点分析】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表示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最根本的法学范畴。在法律范围内争论的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打算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权利的特点表现为:(一)权利的本质由法律标准所打算,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二)权利是权利主体根据自己的愿望打算行为的实施,权利具有自主性。(三)权利是为了爱护肯定的利益所实行的法律手段。(四)权利总是和义务人的义务相关联,离开义务权利就不能保障。 法律义务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

8、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法律规定人们应当作出和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界限。义务的特点是具有强制性,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得随便转让和违反。 7.根据法律标准内容确实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标准分为授权性标准、义务性标准和制止性标准。 【答案】错误。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法律标准的分类和分类的标准。 【考点分析】依据法律规章调整行为的方式不同,分为授权性规章和义务性规章。授权性规章,即规定人们可以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章。在法律中,有关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均属于授权性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义务性规章,即规定人们必需做出某种行为或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章。分为两类 义务性规章和制止性规章

9、。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一般来说刑法以制止性标准为主。依据法律规章的表现形式不同,分为强制性规章和任意性规章。强制性规章,就是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确定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的法律规章。他强调国家对特定事务的直接干预和调整。如:“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任意性规章,是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详细内容的法律规章;国家法律只有在行为人没有做出选择时,才为他们规定肯定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婚姻法”第33条:“离婚时,假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赐予适当的经济帮忙。详细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使,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法律规章内

10、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分为确定性规章、委任性规章和准用性规章。其中确定性标准是指明确规定行为规章内容的法律标准,绝大多数法律标准都属于确定性标准;托付性标准又称非确定性标准,是指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章的内容,而托付某一机关加以确定的标准;准用性标准是指没有直接转述行为规章的内容,而是规定在某个问题上须参照、引用其他条文或其他法律、法规的法律标准。 委任和准用性规章,两者都没有规定行为规章的详细内容,都需要引用其他法律条文,但是,准用性规章所参照的法律规章是实际存在的,立法机关只是为了避开立法的繁赘而没有在法律标准中加以重复规定,他的内容是已经存在并确定的。此题主要考察法律规章的划分和划分的标

11、准问题。 8.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 【答案】正确。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法律溯及力的概念。 【考点分析】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公布后,对其生效前的大事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假如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假如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一般由详细的历史条件打算并由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处理原则.在当代中国,一般状况下,我国法律坚持“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各法治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是一项肯定化的原则,现代国家立法标准,尤其在刑法中,各国采纳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

12、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不能适用它生效以前的大事和行为,应以旧法为准;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罪轻的,可以适用新法,即新法此时具有溯及力.我国现行刑法就是采纳“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9.立法体制就是有关立法权限的制度构造。 【答案】正确。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立法体制的概念。 【考点分析】立法体制是指不同的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的制度和构造体系。它既包括中心国家机关和地方机关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也包括中心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律制定权限划分的制度。立法体制的分类主要有a、中心集权模式一切立法权为中心全部,地方政府不能立法;b、地方分权模式一切立法权为地方全部,中心政府不能立法;c、集

13、权分权模式立法权主要由中心行使,肯定的限度下,地方适当行使中心授权的立法;(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权力有一个最终的归属;一部统一的宪法)d、分权集权模式立法权主要由地方行使或由地方中心共同行使,有的事项以地方为主,有的事项以中心为主。(如美国,联邦宪法和州宪法以及联邦和州的法院体系)。中国的立法体制模式表现为:一元、两级、多层次、多类别;一元:我国是统一的一体化的立法体制,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立法体系;详细表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高于其它任何机关的立法权;两级:中心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立法权等级;多层次多类别:中心和地方的立法权各自分成若干的层次和类别。 10.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答

14、案】正确。 此题考察的学问点是:法律的产生规律。 【考点分析】法的起源有着深刻的经济和政治缘由。经济缘由:法律是在有了私有制和经济强制后产生的。生产工具的改良(青铜、铁器),生产力得到了大进展,导致社会分工、物物交换的频繁消失。财产消失私有,贫富分化加剧。原始社会习惯已经不能执行其公共的安排职能,法律作为新的社会强制手段消失。(私有确实立是客观进展的进步,更经受了观念的重大变更。所以强制手段向着更高级别进展。)政治缘由:私有财产关系氏族内部消失了多种身份等级的划分,原有的血缘关系被压迫剥削关系所取代,社会集团不再由氏族组织来划分,只能依靠阶级利益来区分了,调整社会关系的职能也必需由新的公共权力

15、和社会标准来担当,这就是国家和法律。法律和国家是社会生产力进展到肯定阶段以后,同时产生的。 二、简答题 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 【答案要点】指引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起到导向、引路作用。其对象是每人自己的行为。法的指引是一种标准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个别指引是通过一个 详细指示就详细的人和状况进展指引,个别指引虽然针对性强、很详细,但完全依靠于个别指引,则存在这样一些缺点:在时间、精力和经济上会带来铺张;不适应系统化的社会治理需要;偶然性、个别性因素太大,缺乏统一性;缺乏确定性、安全感,因而简单导致人们的不稳定心理,等等。标准指引虽然很抽象,存在针对性弱的一面,但是它能克制个别指引的上述缺点。它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率的优势,是建立社会秩序必不行少的条件和手段。法的指引依据不同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依据法律标准中的行为模式,法的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依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可以将法的指引作用分为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