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石化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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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港石化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 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及国家、 地方和中国石油的其它有关规定,为强化管理,规范员工行为, 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公司 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财经纪律、 组织纪律;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 所需要的文化、技术、技能和业务知识;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第三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

2、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 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 处罚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项目分为常设项目和非常设项目。常设 项目是指经公司批准的有一定评选周期的项目;非常设项目是指 经公司批准的一次性奖励项目和对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 和个人以及对公司阶段性开展某项工作或活动进行奖励的项目。第五条常设项目由主管部门提出并按照公司专门的管理办 法和程序进行审批;非常设项目由有关单位(处室)提出,人事 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或由总经理批准。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研攻关、发明创造、提出

3、合理 化建议、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者;2、在企业管理、受控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完成生产任务或 工作任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3、在挖潜增效、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物资采购、工程建设、 设备检修及维护、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等方 面做出突出贡献者;4、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抢救事故有 功、使公司免受损失者;5、在参加技术技能竞赛、培训学习、外部比赛等方面取得优 异成绩或较大进步者,在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提高员工素质和 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6、保护公司财产,发现并举报侵占、盗窃公司财物行为者; 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

4、序、维护社 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7、有其它应当给予奖励情况者。第七条 对被授予先进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 号奖励的员工,颁发证书,并记入员工本人档案。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对员工的处罚有减发或停发奖金、通报批评、警告、 严重警告、降级降职、最终警告和解除劳动合同等,减发或停发 奖金可以和其它处罚同时使用。第九条对违反五项纪律的处罚。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 操作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根据情节分为一般违纪、较严 重违纪和严重违纪,违纪情况分类标准见附录,违纪情节的定性 由公司参照事故分类等标准确定。一般违纪:初次由本单位批评教育,月度业绩奖金按照本单 位的考核发放办法考核减发;一年内累计

5、2次停发3个月月度业 绩奖金;一年内累计3次按较严重违纪处理。较严重违纪:初次停发46个月月度业绩奖金并给予警告处 罚;一年内累计2次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一年内累计3次 按严重违纪处理。严重违纪:初次给予最终警告,情节特别严重者解除劳动合 同;最终警告期间再次违纪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分类标准见附录。造成一般事故C级以下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停发1-6个月 月度业绩奖金处罚;造成一般事故C级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警 告及以上处罚;造成一般事故B级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严

6、重警 告及以上处罚;造成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的,给予主要责任 人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责任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2、造成除上述生产安全事故之外的其它事故的,根据事故的 情节和直接经济损失,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罚标准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处罚。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 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者,视情节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第十一条对工作失误责任者的处罚。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 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分为一般损失、较大损失和重大损失,具体 分类标准见附录。造成一般损失的停发1个月月度业绩奖金;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

7、告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 上处罚。对工作失误责任者给予处罚的同时,要求责任者按照公司规 定赔偿损失。第十二条对泄露公司机密的处罚。泄露公司商业或技术机密, 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按公司保密规定和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 款处理。第十三条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罚。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家、地方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 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另外处理。第十四条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纪的处罚。对受治安罚款处罚 的员工,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对受治安拘留 处罚的员工,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对受劳动教养、 刑事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宣判构成犯罪免

8、予刑事处罚的员工,解除 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对有其它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在公司 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参照以上有关条款给予处罚。第十六条警告处罚期为3个月,严重警告处罚期为6个月, 降级降职处罚期为1年,最终警告处罚期为1-2年。处罚期内停 发奖金。员工警告处罚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严重警告处罚;员工 严重警告处罚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级降职处罚;降级降职 处罚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最终警告处罚;最终警告处罚期满 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对受降级降职处罚的员工,按照岗位(技)工资的 动态管理办法执行新的岗位(技)工资。第十八条 对初次一般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员工所在单位依 据

9、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处罚,报人事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对较严重违纪及其它违纪员工的处罚,由人事部 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参考被处罚员工所在单位的处理意见或专门的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对员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降级降职、最终警告处罚,由员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事实,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征求公司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研 究决定;2、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错 误事实,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 审议通过。第四章其它规定第二十条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10、、对应受处罚员工进行包庇 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第二十一条单位发现员工违纪,应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自员工违纪之日起1个月内没有上报的,发现后停发单位主要负 责人13个月月度业绩奖金。第二十二条受处罚员工对处罚有异议的,有权在处罚公布10 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二十三条员工违纪减发或停发月度业绩奖金的,其年度业 绩奖金按相应比例减发或停发。第二十四条属于员工个人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令其 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公司根据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第二十五条员工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可以从员工奖金和工资 中扣除或由员工本人一次性交清。全额扣除奖金后,可以扣发工 资,每月扣发工

11、资不超过员工本人当月应发工资的20%,扣除后 的剩余工资部分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降级降职、最 终警告处罚,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记入员工本人档案。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石化公司及所属单位;适用 的对象为与大港石化公司及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后,原大港石化公司员工奖惩暂行 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公司原有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时,以本 办法为准;本办法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有关 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地方或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附录与本办法具有同等效力,并根据实际 情况不定期修订。第三十条本办法

12、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录一、违反五项纪律的行为和性质分类(一)一般违纪1、无故迟到、早退;2、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不按规定审批请假手续;3、带无关人员进入厂区;4、不按要求交接班;5、不按规定书写操作记录;6、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巡检;7、上班不按规定佩戴上岗证或不按要求着装;8、在经济或业务往来中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2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二)较严重违纪1、以下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者:(1) 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2)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3) 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 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 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

13、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2、有如下行为者:(1) 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2) 违规使用易燃品清洗物品;(3) 私自驾驶机动车进入装置禁行区;(4) 工作时间内干私活;(5) 在公司组织的考试中作弊。3、在经济或业务往来中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2000以上5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三) 严重违纪1、以下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造成严重后果者:(1) 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2)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3) 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 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 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 违章指挥、强令

14、他人违章作业。2、有如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1) 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2) 违规使用易燃品清洗物品;(3) 私自驾驶机动车进入装置禁行区。3、有如下行为者:(1) 为逃避责任编造虚假生产记录及数据等;(2) 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包括影响公司 正常安全生产、对员工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等);(3) 故意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4) 连续旷工4个工作日以下的;(5) 工作时间内打扑克、打麻将、下棋和玩其它游戏;(6) 翻越公司围墙出入厂区;(7)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主要责任人;(8)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动,无

15、理取闹,或威胁、辱骂、 恐吓管理者及他人,经教育仍不服从。4、在经济或业务往来中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5000以上10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5、有以下行为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1) 侵占、偷盗公司财物;(2) 连续旷工4个工作日以上;(3) 故意破坏生产(防火防爆、消防)设备、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4) 在经济或业务往来中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10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二、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分类一般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较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三、生产安全事故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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