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doc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57460157 上传时间:2023-01-18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doc(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04年以来工伤认定工作经验材料郑州市工伤认定工作会议经 验 交 流 材 料多策并举 灵活办案发挥人事劳动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近年来,新密市人事劳动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保险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便捷高效的原则处理各类工伤案件,2004年以来共受理工伤案件170起,其中作出工伤认定160起,中止2起,正在处理8起;不予受理9起。这些案件的及时处理,依法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事故

2、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首要工作,为推动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新密市人事劳动局紧紧围绕稳定这个中心,把切实解决职工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伤认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立了以编办主任、副局长张瑞亭为组长,局社保科、法制科、仲裁科、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参与的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并抽调业务精湛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健全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认定的全部过程,制订了从来访到受理至办结的办事制度,即:来人接待登记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申报材料审查制度、调查取证会审制度、办结呈报审签制度和办理事项回执报表制度,使每一起工伤认定案件从头到尾各个工作环节都有严格的办理程序;完善了不

3、同类型案件的处理制度,即:简易案件处理制度、疑难案件商讨制度、典型案件回访制度,确保每起工伤认定案件都能得到客观、公正的核实和认定;实行了“三审定论”的办案制度,即:经办人员初审申报资料,主管领导主审证据链条,认定小组会审程序结论。每起案件的认定结果均由局法制科签署意见,确保认定过程中调查核实严谨,运用法律正确,办理程序规范,认定结论有效。(二)强化素质,便民服务,打造一流团队形象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到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结合工伤认定工作政策性强、程序性强、服务性强的特点,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工作计划,坚持“三个一”,每周学习记录一个本,每月讲授一次专业课,每

4、季度组织一次业务考试。做到“二个保证”,保证认定小组成员和科室人员全部参加,保证学习效果到位,在每次学习后,都对典型案件和个案进行讨论,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将集中学习延伸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课堂。达到“一个目的”,达到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本领的目的。在学习中打造一支工作认真、业务精湛的工伤认定队伍,为开展工伤认定工作提供可靠的人员保障。同时文明办案,便民为民,在认定工作中提供优质服务。工伤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就是为企业、为职工服好务,为此我们树立了“宁说千句言,不说一句烦”的服务理念,对来认定工伤、咨询政策的人员,熟练运用“十字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所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立即办

5、,不能当场解决的,向他们说明原因,讲清政策,并实行书面告知书制度,指引其按正确途径处理,让办事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同时针对特殊案件还要特殊办理,如在认定恒泰煤业14人因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中,我们采取走下基层、集中办理的工作方法,及时与企业联系,约定时间将当事人与证人召集起来录取笔录,因其当事人与证人多为带班长和队长,为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不受影响,职工能按时上班,我们中午和职工一块吃盒饭,加班至晚上十点,将笔录录取完毕,令企业和职工非常感动,达到企业和职工满意的双赢效果。也使他们对我们的职能和工作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加大对我们工作的宣传力度。(三)规范运作,高效办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6、益1、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办案效率近年来,工伤认定案件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由原先每年处理2起案件到现在每年处理70多起案件,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新密市人事劳动局不断开拓创新,灵活运用多种办案方式,加大工伤认定案件的处理力度。一是简易案件要快办。对证据确凿,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立案后,当即录取笔录,一周内向企业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三十日内结案,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二是疑难案件会审办。实行集中会诊工作制,工伤认定小组针对疑点难点问题,集体讨论,发挥集体智慧,出主意,想办法,确保办案程序合法、依据合理、证据确凿;三是典型案件询求办。对一些典型案件与上级劳动部门沟通联系,咨询政

7、策,交换意见,确定认定方案,保证上下政策协调一致,有效预防工伤信访案件;四是认定协调并举办。这是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的一项创新工作,采用边认定边调解的办案方式,在认定过程中和仲裁部门结合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及时了解处理程序及政策规定,促使双方在认定过程中化解矛盾,达成一致意见。如我们在处理锦华煤矿一起由交通事故死亡引起的工伤案件时就是采取了这种办案方式,因当事人是在晚上零点下班,缺少目击证人,取证非常困难,经济条件也很差,无法承受长时间的认定、仲裁及诉讼程序,在接到这个案件的时候,就向申请人讲明程序及利弊关系,并征求申请人的调解意见,和仲裁部门的人员一起,到用人单位了解有关情况,并向其讲解相关政

8、策和企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我们及时下达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由仲裁部门制作仲裁调解书,使该案一次性处理终结。2006年以来共有12起案件运用了此类办案方式,实践证明,这是一条高效便捷的处理途径,既能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又能免去当事人的诉累,特别是能保障困难职工及时得到救治,消除了社会矛盾,发挥了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以上这些办案方法的运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认定质量,2007年的结案时间平均为42天,至今我局共收到锦旗36面,感谢信10封。2、借助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平台,构建“三级联动”办案机制日常工作中,新密市人事劳动局、社会保

9、障局和劳动保障最基层的部门乡镇劳动保障所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构建三方联动的办案机制。工作中,人劳局负责协调关系和工伤案件的认定处理,劳动保障所配合调查送达,社会保障局负责待遇落实,三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既分工又合作,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在工伤预防工作中,人劳局深入企业提供政策服务,社保局积极上门征缴工伤保险,劳动保障所协助签订劳动合同,三级部门相互配合,使工伤保险知识深入人心,企业主动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与职工明确劳动关系,为工伤预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在处理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事故时,由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劳局及时受理调查取证,劳保所督促企业提供合同,社保局落实

10、资金待遇,确保对工伤职工的救治。第三充分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平台,将工伤认定处理工作前移,对简易工伤案件前置调解。对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先由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初步调解,人事劳动局为劳动保障所提供政策服务,指导劳动保障所进行调解。为此,我局每年都对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进行培训,各业务科长讲课,并印制了2000多份劳动法律法规讲议,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劳动保障所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再由职工向人劳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按法定程序认定。2006年至今,乡镇劳动保障所共调解工伤案件126起,调解成功98起,有效的拓宽了工伤案件的处理渠道。这种前置调解工作方式的优势在于:一是劳动保障所作为

11、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有较好的信益基础,使大量乡镇企业的工伤案件处理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二是劳动者到劳动保障所进行调解,路途近,符合便民的原则,劳动保障所熟悉本辖区内的地理和人员情况,有效地解决找人难、送达难的问题,使很多案件能快捷高效的进行处理,缓解了工伤认定部门案件多、办案人员少的压力;三是如果劳保所调解不成,其调解笔录也能作为工伤认定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人事劳动部门调查取证,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救助弱势群体,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新密市高危行业密集,外来务工人员多,多数工伤案件涉及到农民工,针对这些特点,在工伤认定中,特别注重对农民工的

12、权益保护,专门开辟农民工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工作中,始终坚持“四快”、“一访”的办事原则。“四快”即:快审查。无论是受伤害职工家属还是其本人申请认定工伤,都一视同仁,向他们一次性讲清工伤认定的程序、所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并及时下发了补正通知书,告知其应该补正的材料;快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伤认定案件,我们力争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提交主管领导研究,受理立案;快调查。调查案件是整个案件中最难的一个环节,我们在科室人员少,单位不配合,受伤害职工往往提供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深入企业,深入到工友之中调查取证,对每个可疑之处都不放过,事实调查不清决不撤回,切实维护

13、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快结案,对农民工申请的认定工伤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要整体提速,要求在40日内结案,让受伤害职工及时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一访”即对已办结的案件,在三个月内至少回访一次,了解案件的后期情况,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遗留问题,也为自己办案集累经验。五、工作中存在问题(一)送达难。在工伤认定工作中,我们需要到企业调查核实情况,勘查现场,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和工伤认定通知书,在实际工作中,80%的企业对工伤案件不理解,不配合,不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对受害人的伤情不管不问,个别企业甚至把工作人员拒之门外,有过激行为。(二)经费紧。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工作认定调

14、查勘验费用列入部门财政预算,每起案件我们都多次深入到企业、受害方、证人等处收集证据,调查核实其受伤害的真实经过。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还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应诉资料,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参加诉讼。然而,由于我市财力紧张,案件的调查勘验费一直没有得到落实。六、有关建议(一)为保证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下发专门的财政拨款办法,并列入同级政府年度预算,上级部门每半年督促检查一次,把经费落实情况用简报形式通知到各级人民政府,确保经费到位。(二)行政复议是企业和职工的一项权利,现在政府将行政复议案件的败诉率作为对人事劳动部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建议上级部门和政府法制

15、部门沟通,取消该项考核内容。几年来,我市的工伤认定工作不断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办案制度,拓宽办案途径,探索办案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与社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大胆创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提前下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一、案情简介 薛炎峰于1994年11月份到被申请人郑州焱鑫水泥厂上班,工种为车间化验员。2005年9月6日,薛炎峰上晚上4点班,晚上22点10分左右,薛炎峰提前完成任务后,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由北向

16、南行驶到观甘路观音堂站台口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薛炎峰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2005年9月15日,新密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薛炎峰无责任。2005年10月24日,薛炎峰的妻子王瑞玲向新密市人事劳动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认定薛炎峰之死为工伤。2006年3月10日,新密市人事劳动局在其材料补正齐全后依法受理。 2006年4月18日,新密市人事劳动局向郑州焱鑫水泥厂下达了河南省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下达通知书后10日内,郑州焱鑫水泥厂向新密市人事劳动局提供厂里职工不得早退的规章制度和孙明亮、马中甫的两份证明材料,两人的证明材料中提出薛炎峰是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提前下班回家的,郑州焱鑫水泥厂认为提前下班违反了厂规厂纪,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二、处理结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