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基本规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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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逻辑基本规律韦克难、赵志仁学习目标:1理解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的实质、内容、要求以及违反以上规律的逻辑错误;2分析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 第一节 逻辑基本规律的概述逻辑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逻辑基本规律有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这些规律是保证人们的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贯性和明确性,从而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的必要条件。如果违反逻辑基本规律,思维就会出现混乱,人们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和准确地表达思想。逻辑基本规律对人们的思维具有强制性。这三条规律概括地表现了逻辑思维的一般特点。它对概念、判断、推理等各种思维形式都有约束力,对各种逻辑形式的正确运用

2、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其他诸如下定义的规则、划分的规则、各种推理的规则等,都是由逻辑基本规律派生出来的。因而,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逻辑基本规律是思维的基本规律,其理由在于:其一,这些规律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或者说,是正确思维的起码要求。其次,从逻辑基本规律同具体的各种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则的关系来说,后者只适用于对某一思维形式的要求,并且都要受逻辑基本规律的制约。逻辑基本规律不是先验的,也不是约定俗成的。逻辑基本规律是以客观事物的相对稳定性和质的规定性为自己的基础,它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对思维活动的概括和总结。客观事物在经对的运动发展过程中,存在相对静止的状态,任何事物

3、都有其质的规定性。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一个事物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同时既是又不是。客观事物这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相对稳定的内在规定性,是人们区分事物、认识事物的基础。每一事物相对的自我同一的这种性质,亿万次反映到人们的意识中,逐步形成了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这些基本思维规律。因而,逻辑基本规律虽然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却有其客观基础,它是关于客观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在人们主观意识中的反映。第二节 同一律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首先,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法律逻辑所说的“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三同一”思维

4、过程。其中,所谓“同一时间”是指,思维对象正处在量变阶段,尚未发生质变之前的一段时间;所谓“同一关系”是指,思维对象的同一方面、角度、意义、场合等。其次,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A”表示任一思想,它可以是概念,也可以是判断。“A是A”则表示,在“三同一”思维过程中,“A”与“A”自我同一。最后,同一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A必须保持自我的同一性和确定性。其具体表现如下:其一,当A表示一个概念时,“A是A”要求A的内涵、外延是确定的,A就是A,其自身同一。例如,“牛棚”这个概念,它有两个含义,其本义是圈养牲畜牛的房子,而“文化大革命”中用以泛指造反派关押“专政对象”的场所。在不同

5、的语言环境中,两个“牛棚”的内涵与外延是不相同的,彼此不能混淆。其二,当A表示一个判断时,“A是A”要求对某一思维对象情况所作出的断定是确定的,即肯定是肯定,否定就是否定,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例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个判断,它断定了教育对科技的发展、经济的振兴,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个肯定,一个真判断。它与否定或贬低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判断截然不同。A就是A,它所断定的内容是确定的,自身是同一的。同一律是关于思维确定性的规律,它要求在“三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要有确定的内容,不能亦此亦彼。同一律的公式“A是A”表达了同一律关于在“三同一”思维过程中,每

6、一思想必须有确定的内容,这是人们进行正确思维所必须遵守的。二、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在运用概念、判断进行推理论证的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就要犯逻辑错误。违反同一律要求的基本错误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判断的内容不确定。具体表现为: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偷换论题或混淆论题(或转移论题)。其一,所谓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没有保持概念的内涵、外延的同一。造成这种逻辑错误的原因大致有两种:第一,前后不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同一个语词,把同一语词表达的不同概念混淆起来了;第二,把前后两个内涵和外延均不相同的概念混为同一个概念。例如:张某是普通群众,张某说:“群众是真正的

7、英雄,我是群众,所以,我是英雄”。这里张某就是用同一词语“群众”所表达的两个概念混为一谈。“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中的“群众”是指普通百姓的整体,是集合概念;而“我是群众”中的“群众”是指群众中的一员,是非集合概念。这里张某混淆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界限,犯了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其二,所谓偷换论题或混淆论题(或转移论题),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人们在运用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或者在论证某一问题的时候,没有保持判断的同一,中途以其他的判断(论题)取代了原来的判断(论题)。例如有这样一段话:衡量工业生产经济效益的高低,要看它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否有利于人们生活的改善,从宏观的观点考虑

8、,生产活动的经济效益要贯穿于生产、包装销售、运输、消费的全过程。在生产过程中,要减少消耗(包括劳动力、能源、材料),降低成本,使产品价廉物美;在销售过程中,产品要适销对路,不产生滞销、积压;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野蛮装卸,保证商品完好无损;到消费者手中,要经久耐用,使消费者得到实惠。这才是我们提倡的经济效益。这段议论中包含了三个意思,前面讲的是衡量工业生产经济效益高低的标准是什么;中间部分讲如何在生产、销售、运输和消费过程中提高经济效益;而最后讲的是我们提倡的经济效益是什么。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这样两次转移论题是违反同一律要求的。又如:审判员问罪犯:“人证、物证具在,你还不认罪吗?”罪犯回答:“我

9、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审判员又问:“你为什么要干坏事?”罪犯回答:“我父亲也是公安干部,他管教我很严”。罪犯两次对审判员问题的回答,都是答非所问,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没有保持概念的同一,所犯逻辑错误叫“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没有保持判断的同一,所犯逻辑错误叫“偷换论题”或“混淆论题”。如何区分“偷换”还是“混淆”呢?对二者进行严格的区分是困难的。但从主观方面看,我们可以把凡是出于某种目的故意地自觉地破坏概念或判断的同一所造成的逻辑错误,视为“偷换”;而把无意中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所造成的概念、判断不同一,视为“混淆”。这种逻辑错误多半是由于思想模糊,认识不清,或

10、者是由于缺乏逻辑修养、不善于准确地使用概念或判断来表达思想所造成的。生活中,违反同一律的要求的情况是常见的,写文章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作报告口若悬河,漫无边际;与人谈话,答非所问都是违反同一律的表现。这些都是我们应当尽力避免的。三、正确理解同一律同一律是关于思维确定性的规律,是我们对客观对象进行正确认识和准确表达所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思维规律。它要求概念、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自身同一,但并不认为事物和思维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点与形而上学世界观有本质的区别。在历史上,形而上学哲学家曾歪曲同一律,把同一律“A是A”解释成为A这个事物永远是A这个事物,并以此作为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基本原则。形而上学哲学

11、家对同一律的歪曲显然是错误的。恩格斯曾经指出,“旧形而上学意义下的同一律是旧世界观的基本原则:aa。每一个事物和它自身同一。一切都是永久不变的,太阳系、星体、有机体都是如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8页。)恩格斯所揭露的这种观点是一种绝对主义的观点,它割裂客观事物本身绝对与相对的辩证关系,把事物质的规定性绝对化,将事物相对稳定的质看成是一成不变的,否认任何事物都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另一种表现是相对主义,它的错误也在于割裂客观事物本身绝对和相对的辩证统一关系,所不同是,它片面夸大事物性质的灵活性的一面,抹煞其确定性,取消事物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

12、的客观存在。形而上学世界观的这两种表现都是错误的,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与之毫无相同之处。综上所述,同一律作为人们认识事物、表达思想的思维规律,是以承认客观事物具有质的规定性为前提的。“A是A”只表示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关于同一对象的概念、判断的意义不变。一旦超出“三同一”思维过程,概念、判断发生变化则不算违反同一律。比如,小王在中国地域内,说“我是本国人”,这是对的;小王到了美国,说“我是外国人”这也是对的,并不违反同一律。因为相对的时间、地域、民族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见,同一律与形而上学完全不同,它丝毫不包含客观事物和思维永恒不变的含义。同一律所要求的只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确定性,并不否认思

13、维对象的发展变化。第三节不矛盾律一、不矛盾律的内容和要求首先,不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真。也就是说,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其中至少必有一个是假的。其次,不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这里,“A”表示任何一个概念或判断,“非A”表示对“A”的否定。“A”与“非A”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A不是非A”则表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A”与“非A”不能同真。最后,不矛盾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同时确认为真,而必须指出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简言之,就是要保持思维的前后一贯性。其表现具体如下:其一,当A表示一

14、个概念时,“A不是非A”表示A与非A不是同一概念。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是A,就不是非A,二者不可同真,人们不能用A与非A指称同一对象。例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人们不能用“原告”和“被告”这两个相互矛盾的概念指称同一个人。因为,这个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如果是“原告”(A),就必然不是“被告”(非A),不可能既是“原告”,又是“被告”,二者必有一假。其二,当A表示一个判断的时候,“A不是非A”表示A与非A不是同一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关于同一思维对象的断定是A,必然就不是非A,二者不可同真。例如:(1)A:这个监狱的在押犯都是盗窃犯。(SAP)非A:这个监狱的在押犯都不是盗窃犯。(SEP)(2)A: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都不是绝对剩余价值。(SEP)非A: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有的是绝对剩余价值。(SIP)例(1)是一组反对关系判断,A与非A二者不能同真,至少一假,也可能同假。例(2)是一组矛盾关系判断,A与非A二者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所以,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A与非A同真。不矛盾律也是关于思维确定性的规律。它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概念或判断)要前后一贯,不能对两个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思想都确认为真。不矛盾律的公式“A不是非A”表达了不矛盾律关于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不能同真的内容,是人们进行正确思维所必须遵守的。二、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所犯的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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