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解读2012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及填报指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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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解读2012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及填报指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1年第64号公告,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新报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其填报说明(以下简称新报表)。 新报表与我省原使用的预缴报表相比,A类报表增加了相关行次,并且取消了我省原有的三张附表;B类报表增删了相关行次。具体变化如下: 一、查账征收企业预缴申报表

2、变动分析 企业所得税预缴A类表新旧比对表 增加行次增加行次名称备注 第4行利润总额与会计报表实现对接 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企业专用 第6行不征税收入 第7行免税收入 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跨地区建安企业适用 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与旧表概念不同 第29行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第30行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入库级次为100%中央 一是增加了利润总额项目,预缴申报表体现与财务报表的对接。总局在本次申报表的修订中增加了利润总额行次,实现了与财务报表当期数据的对接。 二是增加了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项目,房地产企

3、业预售收入对应的预计毛利额单独体现。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行次对应填报数据是房地产企业本期取得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与计税毛利率的乘积。 三是增加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项目,在预缴环节部分体现税收与会计口径的差异。其中,对于免税收入,企业预缴要享受免税收入优惠,应以进行了相应的减免税备案为前提;而当企业在新报表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次填列数据时,税务机关应将数据与该纳税人上一个年度的年度申报表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7行数据进行比对,存在差异时应及时查明原因。 四是增加了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项目,用于填报跨地区经营建安企业项目部预缴的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

4、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在总机构预缴时扣除。同旧表相比,新报表将企业下属的项目部已在外地预缴的税款以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体现,从而与纳税人其它已预缴税款区分,便于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税款的管理。 五是增加了应补(退)所得税额项目,用于总机构预缴时分配税款。从名称上看,新旧表中均有该行次,但其表的含义却不相同。旧表的应补(退)所得税额对应的实际是新表本期实际应

5、补(退)所得税额。新报表增加该行,主要是用于总分机构分配税款使用。总机构在预缴时按照新表的应补(退)所得税额一栏的数据进行税款的分配。 六是增加了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项目,体现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作为分支机构可分配的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十条规定,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新增该行次后,在总机构所在地入库的属于不同性质的税款

6、就有了区分。即如果是有独立经营职能部门的总机构进行预缴申报时,在当地应该预缴的税款实际上是第26、27、29行的合计数。 七是增加了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体现其特殊的入库级次。国税发200828号文第十四条规定,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由于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并非一个纳税年度,具体是指上一年度的7-12月及本年度的1-6月份)分配给分支机构的比例是保持不变的,在此期间如果有分支机构撤销的情况,总机构分配给该分支机构的税款就应在总机构所在地入库。新表将该行单列,主要是考虑到该行次的税款入库级次为中央国库,应与其它在总机构入库的税款进

7、行区分。 二、核定征收企业预缴申报表变动分析 预缴B类表的变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删减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部分,区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旧表中的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原是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采取的征收管理方式。鉴于预缴报表的适用对象为居民企业,因此新表删除了该部分对应的行次。二是增加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项目,允许企业从收入总额中剔除。此处税务机关要注意免税收入行次数据的填报应以进行了相关减免税备案为前提。三是将定额征收方式与定率征收方式进行区分。四是删除减免所得税额项目。国税函2009377号明确了核定企业不能享受除免税收入之外的减免税优惠,因此新报表删除减免所得税额行次

8、。 三、我省新报表修改后的有关填报 此次国家税务总局修订预缴申报表后,我省在各表中分别增加纳税人编码信息,以便大集中征管系统录入识别,其他内容与税务总局表式保持一致。 删减我省预缴A类表的三个附表后,原经附表带出的税收优惠数据需要在主表直接填报。 (一)办理了优惠备案的免税收入项目的收入填入新报表第7行免税收入的累计金额栏(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等) (二)办理了优惠备案的其他项目(此处的其他指不是免税收入项目的优惠)的税收减免,计算填列入新报表第12行减:减免所得税额的累计金额栏(如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

9、路设计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企业综合利用资源,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服务型企业,实施CDM项目企业,动漫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等)。 四、两点注意 注意:1、如果属于减免所得额项目的优惠,在填列减:减免所得税额时需要计算填列。2、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可直接根据其上年汇缴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直接享受税收优惠。 举例说明: 1、某企业在预缴前进行了农林牧渔免税所得的优惠备案,则本期进行预

10、缴申报时,按照本期取得的免税所得*适用税率计算出本期的减免税额,填入新报表12行减:减免所得税额。 2、某企业2011年汇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所得税不超过30万元)并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其在2012年预缴时可直接按照新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5%的金额填入12行减:减免所得税额;若企业2011年汇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所得税不超过6万元)并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其在2012年预缴时可直接按照新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15%的金额填入12行减:减免所得税额。 结语:税务筹划做为企业集团的一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财务人员所认可并应用。在实际操作中要考虑的因素还很多,远不止本文上面所提到的内容,因此,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我们一定要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树立合法税务筹划观念,深入研究税法规定,充分领会税法精神,做到合理筹划并纳税,以达到合理运用企业有限的资金,增加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稳定长远的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管理措施,为税收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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