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docx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56346107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docx(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在一个合同中,涉及经济问题的条款总是双方关心的焦点。合同在履行过程 中,工程经理仍然应当做好这方面的管理其总的目标是降低施工本钱,争取应 当属于己方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后者,站在合同管理的角度,应当由发包人支付 的施工合同价款,工程经理应当积极催促有关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应当追加 的合同价款和应当由发包人承当的有关费用,工程经理应当准备好有关的材料, 一旦发生争议,能够据理力争,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当然,所有的这些工作都 应当在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内进行。一、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施工合同文本第23条)(一)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

2、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 发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这是合同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 一,招投标等工作主要是围绕合同价款展开的。合同价款应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 中标价格和非招标工程的工程预算书确定。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可以按照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本钱加酬金 合同三种方式约定。1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 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当。双方应当在专 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费用和承当风险的范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 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

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合同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 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3 .本钱加酬金合同本钱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工程的实际本钱,并按事先 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合同价款包括本钱和酬金两局部,合同 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本钱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二)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1 .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格调整的范围(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 .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格调整的程序承

4、包人应当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方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 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之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 出修改意见,视为该项调整已经同意。二、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文本第24条)工程预付款主要是用于采购建筑材料。预付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 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 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 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 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

5、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 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 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 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当违约责 任。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施工合同文本第26条)(一)工程量确实认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其具体的 确认程序如下: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该报告 应当由完成工程量报审表和作为其附件的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组成。承 包人应当

6、写明工程名称、申报工程量及简要说明。2 .工程师的计量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 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不参加 计量,发包人自行进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 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 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工程师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 予计量。(二)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方式1 .按月结算这种结算方法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

7、月末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 施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 .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工程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 算。3 .分段结算这种结算方式要求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 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应与年度完成工程 量年终不另清算。4 .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双方可以约定采用并经开户建设银行同意的

8、其他结算方式。(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程序和责任发包人应在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同期 用于工程上的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价款,以及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按比例扣回 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调整的合同价 款及追加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 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可与承包人协 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 和从发包人计量签字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

9、合同约定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 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当违约责任。四、确定变更价款(施工合同文本第31条)(一)变更价款确实定程序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 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 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FI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 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处理。(二)

10、变更价款确实定方法变更合同价款按照以下方法进行:(1)合同中己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 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 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二)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方式1 .按月结算这种结算方法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末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 施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 .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工程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

11、后一次结 算。3 .分段结算这种结算方式要求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 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应与年度完成工程 量年终不另清算。4 .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双方可以约定采用并经开户建设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程序和责任发包人应在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同 期用于工程上的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价款,以及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按比例扣 同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合

12、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调整的合同 价款及追加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 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可与承包人协 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 和从发包人计量签字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 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当违约责任。五、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一)平安施工方面的费用承包人按工程质量、平安及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 全

13、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检查,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 包人的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造成平安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 承包人承当。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平安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 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当。发包 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 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平安保护措施,经工程 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当。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

14、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 出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平安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当。(二)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涉及的费用施工合同文本第42条)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当申 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 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报工程师认可后实施。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 并承当有关费用。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责任者承当全部后果及 所发生的费用。(三)文物和地下障碍物(飞施工合同文本)第43条)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

15、地质研究等价 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 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承发包双方按文物 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 应顺延。如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窕等价 值的物品,隐瞒不报的,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方、责任人依法承当相应责任。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胆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 正方案。发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所发现的地下障碍 物有归属单

16、位时,发包人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六、竣工结算(施工合同文本第33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发包双方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 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一)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 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不能正 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 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当保管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 出修改意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 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