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顶级房地产公司的绩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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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二九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绩效管理责权1第三章绩效管理基本内容3第四章组织绩效管理8第五章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9第六章员工绩效管理10第七章考核结果申诉12第八章考核结果应用12第九章绩效管理监管15第十章附则1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管理目标完成,提升员工绩效水平,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 组织与个人绩效考核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开展,以促进生产经营活动高效开展。(二) 以经营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人力资源投入产出价值实现动态预算管理;通过考核对人力资源投入产出价值“验收付款”。(三) 以工作量为先导,责、权

2、、利通过绩效考核对应挂钩,体现“做多少事,花多少钱”。第三条 绩效管理审批按照集团统一下发的审批权限执行。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级子公司。第二章 绩效管理责权第五条 集团总部是绩效管理的决策机构:(一) 负责制定全集团绩效管理制度。(二) 负责统筹管理全集团绩效管理工作。(三) 负责对集团总部绩效考核范围内的组织及个人绩效管理工作。第六条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是集团绩效管理的统筹管理机构:(一) 编制集团绩效管理制度。(二) 具体负责集团总部绩效考核范围内组织及个人的绩效管理工作。(三) 指导、检查、监督各下属公司的绩效管理工作,对成绩异常虚报、打分失实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第

3、七条 地区公司专业公司是绩效管理的执行机构:(一) 负责本公司绩效管理范围内组织及个人绩效管理工作。(二) 负责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及建议。第八条 集团各下属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是本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管理机构:(一) 具体负责本公司绩效管理范围内组织及个人绩效管理工作。(二)按集团总部要求上报各类绩效管理资料。第九条 各中心项目公司负责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一) 具体实施本组织及员工绩效管理,根据要求准确填报相应表格数据,并及时将结果报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二)负责对其它相关业务部门及个人提出绩效奖惩意见并反馈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三)各中心项目须指定一名考核对接人,负责考

4、核对接、填报、提供数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 集团总部及地区公司各中心对下属所有单位本管线具有考核管理责任,负责对考核数据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核。第十一条 集团财务与投资管理中心及地区财务与投资中心负责对绩效考核表中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数据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对价格管理、费用、付款类指标进行审核,并将考核数据按时提供给相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第十二条 集团总裁办及地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办负责对绩效考核表中当月总裁办公(扩大)会议及其它集团重要会议决议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将考核情况提供给相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第十三条 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都应是合格的绩效教练,必须充分掌握绩效管理技能,

5、认真组织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帮助员工绩效提升。第十四条 各公司绩效管理师是本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人。第三章 绩效管理基本内容 第十五条 绩效管理基本内容是指各组织及个人绩效管理过程中共性内容,适用于所有组织及个人的考核。第十六条 绩效管理对象分为:组织、中高层管理者、员工。第十七条 绩效管理过程由以下四个步骤组成: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一)绩效计划:每个考核周期前首先应制定工作计划与绩效考核表。(二)绩效实施:执行绩效计划,跟进各项工作的进展,记录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三)绩效考核:考核周期末对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四)绩效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第十八条

6、绩效考核用表:全集团各级单位及个人须统一使用集团下发的绩效考核专用表,不得擅自修改。如有修改意见应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统一修改。第十九条 绩效考核周期:所有组织及人员均实行月度及年度考核。月度考核期间为每月第一日至每月最后一日,年度考核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内容:集团下达的经营指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包括:主要经营指标、管控表相关节点完成情况、总裁办公(扩大)会议决议事项落实情况、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以及集团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制度执行情况、危机管理等。第二十一条 所有组织及个人考核应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进行,并将目标逐级分解至下级各组织及个人工作计划中,使全集

7、团各级组织为共同目标而努力。第二十二条 各组织月度工作计划一经总裁办公(扩大)会议审定,要求将工作计划内容逐级分解至各岗位工作计划中。第二十三条 绩效考核所有的项目管控表按集团年度下达的执行。项目管控表如要调整必须经集团总裁扩大会议通过,方可作为考核依据。第二十四条 集团总部、地区公司、专业公司、各中心、各项目公司、各岗位均须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每月考核前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月度工作计划。原则上所有工作(包括各项临时性工作)均应列入工作计划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 各级组织工作计划由集团经营班子审定,员工个人工作计划由中心项目第一负责人审定。第二十六条 总裁办公(扩大)会议决议事项主要指总裁办公会

8、议、总裁办公扩大会议的决议事项。所有事项尽量在会上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间、完成要求等内容。如未落实,原则上在会后1日内由会议组织者落实该项工作的主责人以及完成时间,并通知当事人。第二十七条 集团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是指集团制度中规定的或是集团临时性下达的各项任务。第二十八条 绩效考核表需考核双方共同设定,内容包括:任务指标、调节指标、指标定义、设立目的、目标值、计算方式、数据来源、计划目标、权重、调节系数等内容。如考核双方就考核表内容有不同意见,以考核者意见为准。第二十九条 任务考核指标应依据工作计划中的主要经营指标、管控表重要节点、总裁办公(扩大)会议决议事项等内容、重点工作计划、集团规定的其它

9、工作任务进行设置。第三十条 调节指标指生产经营任务以外的其它事宜,如重大危机事件、制度执行情况、工作纪律、奖惩情况等。要求尽量使用量化指标。第三十一条 为衡量员工工作量的饱和程度,特别设立员工工作量调节系数;为衡量组织工作难度、工作饱和度等因素,特别设立组织调节系数。原则上调节系数小于等于1,具体数值依据员工个人及组织实际工作情况而设定。调节指标可考核周期前设定,也可在考核时依据实际情况临时增加。第三十二条 集团为加强绩效考核的规范性统一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库,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统一组织,集团各专业管线负责制定本管线各组织及员工绩效指标库,各考核周期由考核者依据实际工作情况从中选择考核指标。第

10、三十三条 各组织及个人绩效考核必须按集团统一规定程序进行,详见集团统一规定的绩效考核流程图。第三十四条 各级被考核单位个人在考核周期末须认真填写工作计划中实际完成时间、未完成原因、实际成果,填写考核表中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成绩。第三十五条 对于集团下达的各地区统一考核指标,本单位无该项工作的指标,相应权重同比分配至其它各项指标。第三十六条 绩效考核数据来源:由各被考核单位自行提供,要求准确无误。各级财务与投资中心、总经办、各中心负责审核、确认,并对上报数据有误的单位提出绩效奖惩意见,报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第三十七条 基本评分规则:(一)各项任务指标权重之和为100%。每项指标起评为90分

11、,最高100分,最低0分,实行加减分制。量化指标考核时,依据已设定的加减分原则进行计分,不能量化的指标按如下标准进行评分。定义超出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低于要求不符合要求远低于要求得分91-100分80-90分70-79分50-69分0-49分(二) 高于或低于90分的每一次加减分应以事实为依据,并在考核表中列明加减分原因。(三) 考核最终审批人对考核者的各项考核分值与权重乘积为各项指标得分,各项得分累计后与调节系数乘积为基本分。(四) 在任务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增设调节指标考核,即设加减分项。月度加分项总和最高不超过10分,减分项不保底,每一次加减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并在考核表中加以说明。(五) 调节

12、指标得分以考核最终审批人评分为准,基本分与调节分之和为员工的实际得分,最高不超过110分。(六) 对于未列明加减分原因,或加减分原因不合理者,人力资源部门有权利调整或取消其加减分。(七) 加减分情况必须列明原因的目的在于:增加评分的公正性与可信度,减少依据考核者个人喜好加减分的情况,同时能及时总结绩优绩差情况并进行分享,使绩优的情况得以推广,减少类似绩差的情况再次发生。(八) 奖惩建议单:集团内各级组织可对集团范围内相关组织或员工的绩效考核进行奖惩建议,填写奖惩建议单送该组织或员工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再转至相关中心/单位作为考核评分参考因素。奖惩建议必须有事实案例作为依据。人力资源部门应跟进

13、建议单的落实情况。(九) 奖惩通知单:集团各管理中心可按集团相关制度对相应奖励或处罚的组织及个人开具奖惩通知单,经中心负责人确认后由送该组织或员工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执行。(十)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在当月将奖惩建议单、奖惩通知单的落实情况直接反馈至建议单/通知单开具部门。第三十八条 其它评分规则:(一) 本公司经营班子对本公司各组织及个人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协调各组织间的考核差异度,按需调整并审定。(二)所有组织及个人考核成绩应报集团备案,对于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各级组织及个人,集团总部有权依据总裁办公扩大会情况直接调增或调减考核成绩。(三)所有组织的加减分必须由考核者落实到组织的具体人员,并

14、相应加减分。如未落实到人或考核者评定员工成绩与总裁办公扩大会最终确定的成绩相差10分以上的,视考核者为绩效管理工作不作为,须相应扣发绩效奖金。第三十九条 所有考核资料均应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全集团所有组织及个人考核成绩均应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第四十条 按管理需要,集团总部有权调整组织或个人绩效考核的考核方式。第四章 组织绩效管理第四十一条 各级组织考核由集团总部统一组织,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第四十二条 组织考核的范围包括:集团总部地区公司专业公司;各中心项目公司。对于中心项目内部的部门不作为一级组织单独考核。第四十三条 集团总部由董事会考核,地区公司专业公司、集团

15、及地区公司各中心项目公司由集团经营班子负责考核。第四十四条 各地区公司项目公司考核内容:本公司所有项目管控表相关节点完成情况、总裁办公(扩大)会议决议事项落实情况、本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集团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第四十五条 各中心考核内容:所有项目本管线管控表相关节点完成情况、总裁办公(扩大)会议决议事项落实情况、本中心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集团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第四十六条 各级组织考核表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初步编制,并由考核双方确定。如考核双方就考核表内容有不同意见,以考核者意见为准。第四十七条 绩效实施过程中,集团总部应对下属各组织的项目管控表、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工作计划等进行全过程监控管理,以有效把控风险。第四十八条 集团绩效考核由集团总部经营班子先行自评,再报集团董事会最终审批。第四十九条 集团总部各中心绩效考核由各中心自评,集团总裁办公会上由集团经营班子对各中心绩效情况进行审定,对申请免责的事项进行考评并决定免责(免责分数不得超过实得分的10%),并报总裁最终审批考核成绩。第五十条 地区公司各级组织绩效考核由各组织自评,地区经营班子审批,月度总裁办公扩大会上由集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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