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长在森林资源秋季行动会讲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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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局长在森林资源秋季行动会讲话 同志们: 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秋季行动”工作会议,是今年以来,针对当前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召开的又一次重要的系统工作会议。会议的目的和任务是:动员林业系统广大的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面部署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重点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生态”,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这次森林资源保护“秋季行动”,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

2、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林业系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县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林区秩序比较稳定,营林造林、封山育林与查处案件并重,森林资源保持着持续地增长势头,毁林开垦、乱征滥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依法治林、木竹运输管理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群依法护林的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在县电视台开办新农村栏目,出动宣传车,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木竹经营加工市场秩序,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普

3、及林业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干群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 (二)坚持采伐限额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为确保不突破年度采伐限额,我们重点抓了采伐源头管理。一是提高采伐透明度。对采伐指标下发进行公示;二是对各类采伐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计划采伐、异地采伐和盗砍滥伐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对采伐指标分配、采伐审批、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四是严肃处理乱砍滥伐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去年年底全县林木采伐总蓄积61747.6立方米,折合材积38407立方米,其中占木材生产计划蓄积31665.1立方米,占年采伐限额的38.8,结余限额61.2。采伐毛

4、竹47.6万根。同时完成了我县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七次复查工作, (三)加大木竹运输监督力度,确保木竹运输规范有序 随着公路交通四通八达,在利益的驱动下,少数不法分子非法运输木材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遏制木材非法消耗,确保木材合法流通渠道的畅通,五显、马河口两个木竹检查站都能充分发挥“关口”作用,依法检查运输木材的过往车辆,有力地维护了木材流通秩序。一是堵塞非法运输木材漏洞,确定两个木竹检查站重点把守五显、杭埠等木竹运输主要线路,依法对木竹市场开展巡查,防止资源流失。二是加强督查。实行局领导带班制,由全体机关人员轮流值班,加强对两个木竹检查站和办证点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

5、正,规范了木竹检查站的执法行为。同时,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对乱砍滥伐、违章运输木材等活动进行全力打击,从严、从快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案件,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四)加强监管,规范木竹市场加工经营秩序 我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278家,这些木材加工企业是资源消耗的大户,也是我们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木材加工企业管理中,我们坚持”凭证加工、凭证经营,严格管理,做好服务”的原则,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严格的木材经营加工台帐制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清查,对货证不符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无证加工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去年9月份,我局

6、下发了关于木竹经营加工企业年检的通知,由林业站和驻乡技干对所在区域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户)进行现场查验,及时办理年检,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今年7月份,结合森林公安“春季专项行动”,组织了河棚所和所,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的全面清理,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效果。期间,共检查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户)52家,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加工4家,没收木材30多立方米,罚款6万余元。 近年来,我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一些地方对林木限额采伐管理不严格,乱砍滥伐现象仍然存在。林木

7、采伐源头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伐区设计责任不明确,调查设计粗放。一些地方对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具体管理中,致使无证采伐、批少砍多、异地采伐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对火烧林木和次生林杂树的采伐缺乏监管,有的未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随意采伐,使森林资源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此外,一些地方对林农承包的山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少数林农在对待公益林采伐的问题上,认为审批手续复杂,不愿意按程序办理手续,往往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偷偷地进行采伐,致使未经批准乱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违法经营加工木材现象较为突出。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小、散、粗”的木材加

8、工企业还普遍存在。目前,全县共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278家,年消耗木材6.5万多立方米;而省政府下达我县年商品材采伐量5.1万立方米。由此可见,我县的木材供求矛盾已日益突出。在木材流通环节和木材经营加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不容忽视:一是一些地方对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凭证加工的监管不到位,导致无证收购、运输木材现象禁而不止。二是有些乡镇、村木材加工企业与周围木材加工企业在购销环节中,不通过林业管理部门,验货工作也未能及时开展,档案登记混乱,有的甚至没有档案,非法收购现象普遍。三是一些竹制品加工企业办证数量较少。有极少数的竹制品加工企业一直在无证经营。 (三)非法运输木木材屡禁不止。一是征收基价过

9、低,育林基金严重缺失。少数林业站为了吸引货主开票,来完成育林基金征收任务,在征收育林基金时不按照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有的甚至在征收育林基金时,标准随意,按车收取,导致木材经营者拉走的树是越来越多,交的育林资金是越来越少。二是对非规材限定标准不严,在办理签证时,不按照规定要求货主提供合法有效的木材证明,往往让木材贩子钻了空子,货证不符现象普遍。三是一些树贩子利用钻优惠政策的空子,把运往外地的木材申报到华森,冒名顶替。有些的树贩子将运往外县的木材,申报到与高速路邻接的杭埠,舒茶等乡镇,一有机会,就上高速,逃避检查。还有些树贩子想方设法将目的地变远,拖延运输时间,以“一证多用”,蒙混过关。四是个别单

10、位执法不严,“雁过拨毛“的现象仍然存在。检查人员在执法时,放松标准,对一些明显货证不符的,不按规定查处,收点小钱走人。有的甚至明目张胆收取树贩子香烟等礼品。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归根到底是我们内部出了问题:监管缺位,查处不力! 针对以上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着对广大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加快林业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强化保护意识,采取得力措施,下决心加以整治。 二、加强领导,重拳出击,全力以赴做好“秋季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为彻底扭转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被动局面,局党组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我县森林资源管理的现状,深刻分析原因,研究

11、落实措施,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突击开展“秋季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重,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思想认识,必须要具有“打硬仗”、“打恶仗”的思想准备,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主动出击,克难攻坚,扫除工作中的一切障碍,大打一场森林资源的保卫战,确保“秋季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为此,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领导。以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秋季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时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举措作了具体部署。局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精心安排,相应成立领导组织,确定一把手负责,

12、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顺利开展此项工作。 二要集中时间。整个“秋季行动”从现在开始至2011年元月15日结束,分为“调研准备、清理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在这三个阶段中,我们要把清理整治阶段作为“秋季行动”的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重拳出击,落实整治措施,坚决查处乱砍滥伐和违法运输木竹行为,依法打击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要将清查出来的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经营加工的违法案件,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要突出重点。本次“秋季行动”整治的重点对象是乱砍滥伐的不法分子、林木非

13、法运输和木材非法加工经营户。重点查处:一是乱砍滥伐林木行为。重点查处公益林无证采伐行为。二是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无证偷运木材行为。 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无木材证运输证运输木材,超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等违法。 四要明确责任。各参战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具体要求是: 各乡镇林业站要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包片责任,做到“属地管理,守土有责”,重点查处乱砍滥伐林木的行政案件;依法查处无证采伐、超证采伐、移位采伐、改变采伐方式等违法行为。同时林业站在工作中要注重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采伐凭

14、证制度。对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要禁止进行采伐。如特殊需要,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对用材林中的阔叶林采伐要严格控制,禁止采伐中幼林。要建立健全林木采伐审批登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台帐制度,对审批采伐的情况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采伐过程中的采伐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滥伐林木行为的发生。 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对重大的涉林违法案件,要会同公、检、法机关共同办案,坚决一查到底,该罚的要罚,该拘的要拘,该捕的要捕,绝不心慈手软。 林政股要对所有办证点和各林业站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进行督查;对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实行全程监

15、管,严格控制加工经营的范围和方式,坚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制度,完善加工企业木材经营台帐,对其木材、进出木材随时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两个木竹检查站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发挥“关口”的作用,依法对木材运输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力求做到公正、公平,查处彻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对于玩忽职守,放松检查标准以及“吃、拿、卡、要”等有损于林业形象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予以查处。 各个木竹办证点要发挥“窗口”作用,按照规定的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办证人员要严格按照木材运输证发放条件,发放木材运输证。不得擅自降低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违反局发放木材运输证的有关规定,违规办证。同时各个办证点要加强信息反馈,每天由当班人员定时向局资源管理信息中心,报告当天的办证情况,不得瞒报、虚报。通过这次专项行动,也是对各办证点的实际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办证点的取舍(保留保的,淘汰差的)。 五要严明纪律。铁的纪律是打好“秋季行动”这一硬仗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因此,我局在梳理近几年出台的制度以及相关规定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秋季行动”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加以领会,要用纪律、用制度来规范约束每个干部职工的执法行为,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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