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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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评估背景左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自实施以来,对全县土地宏观管理、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为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促进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合理规划项目用地布局,带动区域经济繁荣,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需对左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进行评估,评估时间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14年5月。(一) 评估目的为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合理调整和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对左云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进行实施评估,努力提高规划修改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 评估原则1、 综合性原则 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综合考虑规划实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规划对各部门用地协调情况.以全面的指标体系、科学的方法手段,公平合理地评析规划实施情况。2、 定型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原则 通过定型评估从宏观上把握规划实施效果,通过定量评估将规划实施效果量化,两者结合得出合理的评估结论。3、 客观科学原则 评估依据的有关经济社会、土地利用数据和参数必须是依法公布和审批的;采用的方法和理论必须是经过科学或者时间检验的,

3、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4、 统筹兼顾原则评估过程中调查并充分听取城建、林业、农业等相关部 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评估中设计的问题,应在分析、 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三) 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 第257号发布);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

4、012】号);5、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171号);6、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调整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4】71号;7、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8、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南郊区等九个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晋政函【2012】72号);9、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左云县云兴镇等九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同政函【2013】34号);10、左云县土地利

5、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1、云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2、管家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张家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4、三屯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5、马道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6、小京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7、左云县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11-2015年);1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1024-2010);19、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1025-2010);20、左云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21、左云县201

6、2年地籍变更数据库。二、现行规划情况及实施进展情况(一)县级规划情况左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于2012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为晋政函【2012】72号,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或指标情况及规划实施情况如下:1、 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18.55公顷以内。 截止至2014年5月,建设用地总规模7286.30公顷,为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6.91%,期内剩余建设用地空间为232.25公顷。2、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

7、规模控制在6433.24公顷以内。 截止至2014年5月,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255.24公顷,为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97.23%,期内剩余建设用地空间为178.00公顷。3、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747.34公顷以内。 截止至2014年5月,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312.61公顷,为规划期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88.40%,期内剩余建设用地空间为434.73公顷。4、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85.31公顷以内。 截止至2014年5月,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031.06公顷,为规划期末交通

8、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95.00%,期内剩余建设用地空间为54.25公顷。5、 耕地面积 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9600.00公顷。 规划实施至2014年5月,耕地面积为39004.52公顷,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98.50%,期内还需补充耕地595.48公顷。6、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1622.54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68.67公顷(包括城镇用地220.20公顷,居民点6.86公顷、工矿用地465.92公顷、交通用地375.6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553.87公顷(全部为工矿用地)。 规划实施至2014年5月,已使用新增建

9、设用地指标491.59公顷,使用率为30.30%。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59。06公顷(包括城镇用地81.16公顷、工矿用地55.28公顷。交通用地322.6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32.53公顷(全部为工矿用地)。 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130.95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9.61公顷(包括城镇用地139.04公顷、居民点6.86公顷、工矿用地410.64公顷、交通用地53.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521.34公顷(全部为工矿用地)。7、新增建设用占用耕地指标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不突破738.20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

10、地指标494.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占用耕地指标244.13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5月,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276.73公顷,使用率37.49%。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244.5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占用耕地指标32.15公顷。 剩余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461.47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249.4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占用耕地指标211.98公顷。8、 整理复垦2005年耕地面积为39044.72公顷,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减少276.7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36.53公顷(县域范围内开发整理补充耕地20

11、3.99公顷,增减挂钩复垦补充耕地32.54公顷),增减相抵净减少40.20公顷。异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40.93公顷未纳入县域补充耕地规模。 9、基本农田面积 规划期内实际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36330.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000.00公顷,多划定的330.30公顷基本农田为规划期内难以定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占用。 规划实施至2014年5月,基本农田面积为36330.30公顷,完成基本农田目标的100.92%。(三) 乡级规划情况左云县云兴镇等九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于2013年8月经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文号为同政函【2

12、013】34号,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或指标情况及规划实施情况如下:A、 云兴镇1、 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29.92公顷以内。 截止至2014年5月,建设用地总规模1385.44公顷,为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5.00%,期内剩余建设用地空间为244.48公顷。2、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01.56公顷以内。 截止至2014年5月,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68.62公顷,为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82.10%,期内剩余建设用地空间为23

13、2.94公顷。3、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43.01公顷以内。 截止至2014年5月,城镇工矿用地规模809.89公顷,为规划期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77.65%,期内剩余建设用地空间为233.12公顷。 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36公顷以内。截止至2014年5月,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316.82公顷,为规划期末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96.49%,期内剩余建设用地空间为11.54公顷。5、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235.42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5月,耕地

14、面积为5140.54公顷,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的98.19%,期内还需补充耕地94.58公顷。6、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428.87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27.09公顷(包括城镇用地220.20公顷、居民点6.86公顷、工矿用地17.32公顷、交通用地82.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101.78公顷(全部为工矿用地)。规划实施至2014年5月,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4.37公顷,使用率为42.99%。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2.30公顷(包括城镇用地81.16公顷、交通用地71.1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32.07公顷(全部为工矿用地)。 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244.50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4.79公顷(包括城镇用地139.04公顷、居民点6.86公顷、工矿用地17.32公顷、交通用地11.5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69.71公顷(全部为工矿用地。)7、新增建设用占用耕地指标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不突破309.82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221.0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占用耕地指标88.8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5月,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114.89公顷,使用率为37.08%。其中上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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