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式商铺的利好与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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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式商铺的利好与风险分析链接投资者在购买时与开发商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另一份是房屋租赁合同。此前,很多商业地产开发商的操作模式是抬高价格,并且以优厚的条件出售商铺产权,急于回笼周转资金,分割出售小产权的大型商业物业。 这种高租金承诺和高售价圈钱的做法,已经使“返租卖铺”式的销售模式成为陷阱:一旦商铺经营惨淡或者租约到期,投资者很可能面临租金不保或者零回报的风险。【要点】 1.小产权分割商铺和带租约出售商铺的区别。2.产权式商铺有哪几大优势?概念:在商铺销售市场,我们常常见到一些返租销售及投资回报对比广告,如“10年返租”、“投资回报率高达10%”等等,这些广告在实际销售运用上

2、,起到了很好的功效,也掀起了一阵阵投资浪潮。这种以借助大商家承租商场,发展商长期包租的销售模式,简称为“产权式商铺”销售。目前商铺销售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大商家承租商场,发展商长期包租销售模式,也称“虚拟产权式商铺”;另一种是独立经营店铺,短期返租销售的商铺。而事实上,目前市场的商铺销售主要还是以“虚拟产权式商铺”为主,只不过“虚拟产权式商铺”的销售形式变换了方式,过去可能由开发商同小业主签署的“包租”换成了大商家同小业主签订。随着商业地产的持续升温,产权式商铺成为了风险最大,但同时投资回报也最为丰厚的物业类型。投资者如果能明辨其发展前景、出手准确的话,确实能够实现很高的回报,这也是近年来产

3、权式商铺个人购买投资升温的一个主要的原因。产权式商铺是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开放发达城市流行的一种房产投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房地产商铺商品形式,主要是商铺业主出于投资目的将产权商铺通过发展商或第三方公司整体委托品牌经营商进行统一经营,商铺业主获得定期定额的投资回报。 按照行销方式的不同,在市面上可供投资的产权商铺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小产权分割商铺”和“带租约出售商铺”。 小产权分割商铺。小产权分割商铺是将产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购买了商铺之后,成为该商铺的业主。但投资者无需插手商铺的经营管理或者转租,只需与发展商签订合同,将商铺交由发展商统一经营管理,业主即可根据与发

4、展商的合同约定,坐等回报或者共担风险。 小产权分割商铺一般会打出35年内8%10%的年投资回报率的承诺,以投资回报率10%来计算,大约56年可收回投资成本。由于拆分后的单位面积小,投资门槛相对较低,对中小投资者尤其具有吸引力。虽然这种投资模式起点较低,但缺点同样显而易见。对于开发商而言,面积分得越小就越有利于迅速回笼资金,但对于投资者来说,产权面积分得越散,后续经营越难以保证,投资风险也在无形之中增大了。上文中的碧溪家居广场就是小产权分割商铺失败的典型代表。 带租约出售商铺。带租约出售商铺实质上是售后返租的改良,客户购买产权式商铺的同时,即与开发商签定租约,将所购房产租给开发商,租期三五年不等

5、,有的甚至长达十年。租赁期内,业主可定期从发展商处得到定额的租金回报,一般为楼价的7%至8%(每年)。租约期内由开发商将统一房产转租经营,最大限度地确保商场的兴旺。带租约出售方式对业态规划、业态组织要求较高,由于划分面积较大,相对于小产权分割商铺,买家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到购买单位租约合同以及经营状况。 为了保证投资安全,在购买带租约出售的铺位时,投资者首先要了解这些铺位是不是已经有租约合同或者有意向租户,同时要在商铺买卖合同上注明租赁时间,以及附带的租金递增等条款。利好:只要操作得当就可买卖虚拟产权式商铺虽然问题众多,但在大多数发展商还没有找到很好融资渠道的今天,立即取缔显然不太现实。只要方法得

6、当,可以有效规避风险时,买卖还是可以进行的。首先应该是招商在先,买卖在后。开发商应该把招商工作进行完毕之后,再行买卖,这样可以避免将来无法招商的情况出现。其次,开发商应该还投资回报率以真实面目。开发商为了便于销售作出8%甚至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往往不切实际,这样除了起到推动销售作用外,还抬高了投资者的期望值。剩下的便是给自己背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一旦出现效益不佳或者中途退出,回报率便无法兑现,纠纷由此产生。按照大连目前的情况,发展商承诺的回报率在5%左右即可。当出现合同期满或者中途终止时,应当由第三方出面统一协调,经营权暂时由第三方统一收管,再进行招商,这样便可以避免混乱局面的出现。产权式商铺的四大

7、优势产权式商铺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品种,一经推出就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这与其本身存在的优势不可分割。产权式商铺的独特魅力,在于它具有房地产投资的稳定性和商业投资的高成长性。它扩大了投资平台,分解了投资风险,是广大普通百姓、工薪阶层等稳定职业者的理想投资项目。产权式商铺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1.进入门槛较低。产权式商铺投资额相对较小,无须参与经营管理,收益稳定,因为降低了置业门槛而吸引了大量的中小投资者。一般而言,投资者首付一定比例的资金,剩余款项通过银行的按揭贷款,即可拥有产权式商铺,实现了广大消费者置业投资的梦想。2.投资回报稳定。与股票、储蓄、住宅相比,产权式商铺以其可观的回报收益和升值潜

8、力成为投资者较理想的投资品种。值得强调的是,产权式商铺通过铺位的划分有效地控制了铺位总价,从而使之成为了大部分投资者都可选择的一种投资方式。以第三极文化中心为例,作为综合性文化商厦,通过以图书销售为主要经营品种的特色,实现了集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休闲、娱乐、餐饮等文化商业、教育服务和商务办公于一体,其合理的业态规划将有助于投资回报的顺利实现。3.减缓资金压力。对于发展商来说,一旦商业规模达到了一定体量,如何实现资金回笼便成了一大难题。有关专家表示,大规模的商业经营需要业态的支撑,需要大型商家的拉动。而对于大型的零售商来说,高效的流动资金周转率是他们成功运营的基础。即使是资金规模庞大的商业旗舰,

9、如沃尔玛、家乐福等跨国经营的公司,都不可能大把地掏出资金来购买大面积的商业铺面,租赁经营始终是他们考虑的首选方式。同时,大面积商业铺面所需要的资金也是一般的小投资者不敢想的,因此产权式商铺无疑为发展商解决了一道难题。4.降低经营成本。经营商以承租的方式获得了商场使用权,而不需要直接购置,减少了流动资金的占用,也省却了占领市场的大笔资金,不仅维持了合理的流动资金周转率,降低了经营风险,同时由于是通过发展商或第三方公司承租,不直接参与商铺买卖,因此也不会出现过多的法律问题。售后包租对各方确有好处:对开发商而言,能够很快的以高价售出,让资金快速回笼,获得收益;对银行来说,40的首付相对一般住宅项目而

10、言,按揭比例并不高,10年还清,期限也不长;对于投资者,包租期内能获得稳定的收入,而且包租期越长,风险就越小,因为几乎没有人会在包租期间就还不起按揭。甚至还会出现只要一次首付,按揭都不用自己还同时还有租金回报的现象。这就是售后包租能够“点燃”人们投资热情的根源所在。风险:产权式商铺存在的主要风险:开发模式、经验缺乏、经营不善、承诺担保。根据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实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还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售后包租”其实是一个被政府管理部门“限制”的经营手段。虚拟

11、产权商铺意在圈钱虚拟产权商铺没有将产权明晰,没有独立铺位,容易造成业主所购买的铺位与经营的铺位不一致,有的业主甚至根本找不到自己的铺位在哪里。开发商往往承诺十年包租,在十年内发展商负责招商,业主只要按照回报率收取租金即可,然而这个环节最易出现问题。如果进驻的卖场经营不佳,中途退出,业主收益从何而来,开发商的高回报率承诺如何兑现?开发商的利润从何而来?即使在包租期满后,小业主们又将如何面对新的招商工作?如果几百甚至上千业主来进行招商,根本无法想象。建设部已经明确规定商铺的单间铺位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而且要有独立的门牌号码。一些城市已经在对虚拟产权商铺的长期包租进行查处,大连目前的虚拟产权式商铺

12、仍旧大行其道,不少开发商都在玩文字游戏,宣传中不出现长期包租等字眼,实际操作并无改变。近几年来,“虚拟产权式商铺”层出不穷,在1015年包租、年回报高达8%甚至10%的诱惑下,“虚拟产权式商铺”有了“鼎盛时期”,当不少投资客只顾看好眼前利益的时候,“虚拟产权式商铺”也带来了诸多隐患,给市场提出了诸多问题。那就是1015年包租后,小业主该怎么办,还有在承租期间,如果大商家经营不善,开发商怎样确保小业主利益,换句话说,如果开发商经营不善,大商家也经营不善,小业主又该怎样保障自己的利益?产权式商铺存在的四大风险产权式商铺的架构中存在着三方利益的冲突:发展商关心的是售价,业主关心的是投资回报率,经营者

13、希望租金越低越好。由于产权分散在不同的主体身上,三权分立的局面,使得产权式商铺实际上蕴含着很大的风险。因此,投资者要根据商业项目的具体情况而作出恰当的投资举措。开发模式的风险。目前,市场上很多产权式商铺的开发商是做住宅项目出身的,他们的投资目的是要实现“短、平、快”的收益回报,为了促使资金的迅速回笼,而抬高经营项目的价格,以实现更多的附加价值,从而人为的改动了商业业态的自然升级。案例中的碧溪家居广场为了高价销售商铺,获取套现,不惜以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来吸引投资者,使这种本来风险相对比较小的投资方式变成了高风险投资。归根到底,是开发商将其本身的风险转嫁给了投资者。一旦出现问题,开发商可以人去楼空

14、,而风险则由投资者自己承担。专业经验缺乏的风险。虽然产权式商铺是一种良好的商业模式,但由于大部分开发商和经营管理公司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对于如何经营好产权式商铺,则缺乏实战经验。开发企业虽然也在努力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但对商业项目的经营管理上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距。而一些国外的商业管理公司,虽然拥有先进的管理水平,却因为不能很好地了解国内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而产生“水土不服”的情况。经营不善的风险。在长期的承租期中,如果经营管理不善,不仅不能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更无法向投资者提供承诺的租金收益。仍以碧溪家居广场为例,商家虽然在运营前期按合同约定正常返还业主租金,但在营业一

15、年之后,因为经营管理上的错漏频出,无法按时支付投资者应得的租金收入,从而导致了业主状告开发商的最终结果。此外,开发商出售产权式商铺,但是投资者能否得到产权仍是个问题。分割销售后所带来的产权分散与商业统一经营的矛盾,也一直是产权式商铺所要解决的问题。承诺担保的风险。在承诺回报中很多投资者认为有担保最可靠,很多商铺承诺每年810的回报,并有各种形式的担保。但是担保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有些担保虚到无以保障,即使有开发商所说的数十亿元集团资产作担保也并非就高枕无忧。有些开发商承诺用自己产业的经营收入作担保,然而项目未来的运作情况具有众多不可确定的因素,如果经营效益不好,承诺的投资回报将无法实

16、现。即使有项目用集团数十亿元资产作担保,可是投资者很难知道该集团的资产债务关系,而小债权人的权利是要排在大债权人之后。还有些开发商通过担保公司来实现承诺,但问题是很多担保公司实力不强,有的甚至是开发企业下属的子公司,根本不能实现所谓的承诺回报。“虚拟产权式商铺”事实上成了不少发展商资金回笼的工具,这种销售方式,商铺可以卖,酒店套房也可以卖,甚至连公共厕所都可以卖了,反正是包租十年。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十年包租期内会不会出问题,十年包租期满后业主怎么办?因此,“虚拟产权式商铺”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已经为市场埋下了隐患,以10年包租期来说,如果10年包租期内,由于发展商或大商家任何一家经营不善或倒闭,这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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