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52796163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15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花溪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研究课题的申报组织、结题鉴定工作。课题日常管理委托各课题组(教研组)实施。 1、各课题组(教研组)组长要按照申报办法及程序,组织好课题组(教研组)成员的教师个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设计和论证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教师的研究课

2、题申报学校教科室备案后应及时督促课题承担者落实研究实施计划,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关注过程管理。学校教科室实行联系课题制度、动态服务制度。教科室对一些有研究基础、有可能出优秀成果的课题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至少有一次面对面的交流。教科室要对部分重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3、 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课题承担者将有关结题成果资料送学校教科室。结题材料主要是课题研究报告1份或者3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1篇和与课题紧密相关的教学设计和教后感各1份。学校教科室组织有关科研骨干集中审阅各课题的结题材料,组织评审。 4、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有成效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将优秀成果(论文、案例

3、、随笔、叙事)推荐到全国、省、市、区参加评奖或推荐投稿给杂志社。 课题组长职责 课题组长是课题组的核心成员,是课题研究的直接组织者、管理者,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课题组成员设计实验方案,撰写开题报告,并组织开题会。 二、组织带领实验教师一起参与课题研究,对课题研究的进程了如指掌。并和实验教师一起总结、反思研究过程中的得失,调整研究的策略,和实验教师一起共同努力,不断将课题研究引向深层次。 三、课题组长应密切配合学校主管科研领导的工作。如为学校组织召开开题会、阶段总结会、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计划等献计献策。 四、每学期期末要组织实验教师对半年来的课题研究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并形成

4、报告。 五、对实验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学校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汇报,以利于解决。 教师研究课题申报办法 (试行) 花溪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研究课题是由教务处审定批准、备案的教师研究课题。 1、对象:我校所有在编专任教师。 2、课题申报由教师个人自主申报,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研究者,课题申报者是研究主体,同时也是责任主体、利益主体。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也可以适当吸收部分教师参与协作研究。 3、申报者申报承担研究课题的内容可以是参与学校总课题的三级子课题研究,可以是市级教师个人专项课题的研究,也可以是校级教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学科范畴的小课题、小问题的研究。因此研究的方向和内容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5、: 全局性。符合学校总课题的研究要求和方向。学科性。符合自己专业发展的趋向。针对性。就是指关注当前新课改中的学科课堂教学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选题小,一个问题,一种现象,一个学生,一种方法,一次活动均可以作为针对性研究的内容。创新性。能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用新的视野、新的思路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找到新的研究切入口、突破口,进行创新的探索实践。实践性。课题的研究重点是在教育教学实践层面上的研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一年。教师研究课题是每学期申报的教务处备案课题,充分体现了它的“短、平、快”特色。每学期第一个月申报立项,最后一个月结题。 5、申报程序按照个人课题组(教研组)学校

6、三级逐级向上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教师首先确定本人的研究内容(课题题目),填写花溪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研究课题申报书报所在课题组(教研组)。各课题组(教研组)汇总、审阅,报学校教务处备案。部分优秀课题将送贵阳市教科所,申报贵阳市市教师专项课题。 花溪区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生素质和教育质量,鼓励多出人才,推动学校走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有关奖项按学期进行评奖,所奖励的范围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本条例所奖励的资金从绩效考核教育

7、教学成果奖中支出,约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左右。 第二章 奖励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教师个人荣誉奖 教师个人或所带班级、处室在教育、德育、管理工作中获得显著成绩,受到表彰,获得荣誉,按以下标准奖励。 荣誉类别 省级 、 市级 区级 校级综合性荣誉 700元 500元 300元 200元 条线荣誉 5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注:综合性荣誉指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条线荣誉指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高尚好园丁等;如上级已有相关奖励,则不再重复,如上级奖励不足本校规定的标准,则按标准补足。 第五条:教改科研奖 一、论文评比发表奖 1、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奖后

8、按以下标准奖励;由教育学会、研会等组织的论文评比,奖励标准下调一个档次。 等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250元 180元 120元 100元 二等奖 180元 150元 100元 80元 三等奖 150元 120元 80元 50元 注:论文参评费由教师个人承担,非经学校相关部门推荐而由教师个人参加评奖的论文不予奖励。 2、在正式出版的教育类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按以下标准奖励: 级别 省级 市级 区级 奖金 500元 300元 200元 注:同一篇论文既获奖又发表的不重复计奖;因学校科研需要,由学校同意推荐的发表论文,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再享受奖励;非正规途径发表的论文,一般

9、参照省级三等奖计奖;合作发表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各按0.5篇计奖,后面的不再计奖。 二、新秀、能手、带头人奖 级别 新秀 能手 带头人 校级级 100元 200元 300元 区级 500元 1000元 2000元 市级 1000元 2000元 4000元 注:参评费由学校承担。 三、课堂教学比赛奖 等次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800元 500元 300元 100元 二等奖 500元 300元 200元 80元 三等奖 300元 200元 100元 50元 注:教师参加综合性业务比赛,按上述标准奖励,各单项奖不再计奖;教师参加各类单项性业务比赛,如教学设计比赛、说课比赛、课件制作比赛、

10、基本功比赛等,按课堂教学比赛奖励标准的50%奖励;教师公开教学、德育展示活动按同级二等奖标准奖励;递交课件参赛的课堂教学按同级获奖论文计奖。 四、学术讲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800元 500元 300元 100元 五、课题研究开题立项奖、结题鉴定奖 课题性质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备注 学校科研课题 800元 600元 400元 200元 100元 开题立项奖教师专项课题 4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50元 学校科研课题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500元 100元 结题鉴定奖 教师专项课题 800元 600元 400元 200元 50元 第六条:教师指导

11、学生个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获得优秀成绩,给予指导奖。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指导奖按同级一等奖标准奖励。 等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150元 100元 80元 50元 30元 二等奖 100元 80元 50元 30元 20元 三等奖 80元 50元 30元 20元 10元 第七条:教师指导学生团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获得优秀成绩,根据参赛学生人数及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奖。 1、市级以上航模、科模等比赛 等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1200元 800元 300元 200元 二等奖 800元 500元 200元 100元 三等奖 500元 300元 100元 50元 注

12、:获得组织奖另外奖励100元,计奖时以发奖单位的级别为准。 2、市级文艺会演(舞蹈、合唱等比赛) 等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金 900元 600元 300元 3、市级小球、棋类等比赛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金 6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1 00元 50元 4、区级以上大球比赛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级 1500元 1200元 800元 600元 500元 400元 区级 2500元 1800元 1200元 800元 700元 600元 5、市级田径比赛 比赛得分 每分奖励金额 30分以内 1 5元 31分-

13、40分 25元 41分-50分 40元 51分-60分 50元 61分以上 60元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奖项设置特等奖奖励参照相同类别一等奖奖金120执行,优秀奖奖励参照相同类别三等奖奖金80执行。奖项设置为金、银、铜奖的参照相同类别一、二、三等奖执行。 第九条:设立贡献奖。学校或其他科室、团队工作成绩显著,获得荣誉,由校长室视情况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条:本条例的宗旨是表彰先进,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是一项严肃的激励机制,各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期末时由年级组长或分管行政根据教师本人申报初审,教导处复审,报校长室核准发奖。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2010年9月起试行,凡与本条例抵触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