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作业安全要求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52795446 上传时间:2023-10-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放射作业安全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放射作业安全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放射作业安全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放射作业安全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放射作业安全要求(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放射作业安全要求 1 在未得到甲方的任何书面许可前,承包方不能委托他人或自己将任何放射性物质或X线设备携带到工地。2 承包方需指派一名合格的辐射保护顾问和辐射保护监督员,并对其工作内容做明确规定。3 进行辐射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校正过的个人辐射测量装置。施工开始前,施工区域必须设置足够障碍物或用安全警示带围起来,以禁止非法闯入。安全距离应该明确标识。4放射性物质需存放于指定的存放地点,不得无人看管。5承包方需要对现场放射性物质的存放做明确规定,并按照中国国内标准提供存放设施。6存放区域需张贴相关警示标记,且需上好锁,避免人员非法闯入7进行放射作业的承包商必须遵中国政府机构有关放射作业的

2、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还必须遵守甲方相关的安全工作制度,尤其必须确保:-使用边界隔离带、告示和闪光灯,明确标识放射区域。-放射源暴露时,必须开启语音警报(喇叭)。-只有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才可以从事放射作业。-放射作业开始前,所有其他人员必须明确作业区域。-必须有一名合格的放射防护监督员监督放射作业。监督员必须得到业主书面指派和授权。-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进行放射源的登记。-发生任何人员过量接触的事件必须立即报告甲方进行调查。- 一旦发生同位素损失或相关设备的损坏或故障,必须遵守书面的紧急程序。在工作开始前,这个程序必须提交给甲方批准。-现场必须备有合格的测量仪。-放射作业必须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能进行。-特定的放射作业承包商必须要从EPC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施工作业许可。8 不涉及放射作业的承包商必须确保其员工遵守作业区域的警告标识、警报和隔离屏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