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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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多。此外,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医疗机构也陆续收治了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婴儿均处在哺乳期,均曾经服用过或仍在服用同一品牌奶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快调查事件因素,三鹿奶粉事件无疑是一件影响巨大的公共卫生事件。现就三鹿奶粉事件波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朴的分析。“毒奶粉”事件回忆第一阶段:消费者投诉 3月:三鹿接到消费者投诉,称送测未发现问题。第二阶段:各地浮现结石宝宝 3月:南京浮现全国首例肾结石婴儿病例;6月: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接到问题奶粉投诉;6月28日:甘肃浮现省内首例患儿;7月16日:甘肃卫生厅接到多起患病报告;8月1日:三鹿查明不法奶农掺入三聚氰胺 未对外发布消息;9月8日:甘肃14名婴

4、儿患结石住院,均来自农村,9月1日:豫赣鄂等多省发现类似病例,9月10日:陕甘宁再现6例 南京10例结石案例。第三阶段:三鹿承认奶粉污染 9月11日:甘肃:59名婴儿患病,1人死亡;9月11日:三鹿上午称奶粉质检合格,没有18元价位奶粉,晚间承认700吨奶粉受污染;9月11日:卫生部提示停止使用该品种奶粉。第四阶段:警方传召嫌疑人员 9月12日:石家庄警方传唤78名问题奶粉嫌疑人,质检总局开始全国性调查;卫生部上报病例,印发有关诊断方案;三鹿受污染奶粉致婴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9月16日:河北正式逮捕三鹿奶粉事故犯罪嫌疑人耿某兄弟;9月18日:已逮捕嫌犯18人 缴获三聚氰胺222公斤。第

5、五阶段:解决负责人 9月14日:国务院级响应处置三鹿事故 对受害儿免费治疗,9月15日:三鹿集团负责人向社会各界鞠躬道歉,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已着手对质检部门人员与否存在失职、失职行为进行调查;9月18日:三鹿新任董事长公开道歉并致歉台湾消费者,三鹿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人大代表职务被停止,石家庄市长冀纯堂辞职。第六阶段:食品安全彻查 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近日紧急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三氯氰胺含量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成果显示,有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公司的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9月17日,多家乳品公司表达道歉和召回产品;9月18日,质检总局称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公司国家免检

6、。一、 三鹿公司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条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规定,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第七条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原则。(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避免待加工食品与直接人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第九条规定,“ 严禁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二)具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也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三鹿公司部分批次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很也许是生产工艺流程上不符合卫生部制

7、定的卫生原则,使奶粉受到有毒物质污染。三聚氰胺其分子中具有大量氮元素,添加在食品中,可以提高检测时食品中蛋白质检测数值。三聚氰胺作为一种化工原料,主线就不能加入食品的,如果加入就严重违背了食品卫生法,应当受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严肃行政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标、行业原则的,应当符合该原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标、行业原则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

8、产、销售产品(涉及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如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鹿公司的奶粉产品显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行业标,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健康的不合理的危险。根据法律规定,三鹿公司应受到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原则的食品,足以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她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如下罚金;对人体健康导致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

9、如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如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如下罚金;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她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导致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如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导致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如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10、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根据各该条的规定惩罚。”根据三鹿公司的声明,受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婴幼儿奶粉在市场上大概有700吨。根据有关媒体报道,甘肃省婴儿患泌尿系统结石病例为59例,其中死亡1例,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医疗机构也陆续收治了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可以说,涉案奶粉的数量是惊人的,影响的范畴是全国性的,导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调查证明三鹿公司故旨在奶粉中添加有毒的三聚氰胺,则根据刑法的规定,三鹿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她有关负责人员应承当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死刑,而三鹿公司也将被处以巨额罚金。

11、二、 受害者的司法救济途径一般而言,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可以通过如下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这种方式成本最低、效率高、社会效果好;2、祈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这种调解是自愿的,调解成功当事人之间要签订调解合同,但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也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一般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规定进行解决;4、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合同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并且具有强制性,表目前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者所作的裁决就具有法津效力,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各方可

12、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产品质量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采用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她受害人因商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规定补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规定补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补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导致消费者或者其她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导致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贴费、残疾补偿金

13、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导致消费者或者其她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补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她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规定补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规定补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补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补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导致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贴费、残疾补偿金以及

14、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补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三鹿奶粉制品导致大量婴儿患泌尿系统结石病,严重地损害了婴儿的身体健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受害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受害者及家属可以获得补偿项目涉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导致残疾的,还涉及生活补贴费、残疾补偿金;导致死亡的,涉及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若导致精神损害的,还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拟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补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规定精神安慰金。受害者既可以选择三鹿公司为侵权补偿人,也可以选择向涉案的三鹿奶粉销售商为侵权补偿人,具体要考虑诉讼成本、诉讼便利性、补偿能

15、力等实际状况来选择索赔对象。三、有关国家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根据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根据规定。”如果查实,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有国家工作人员(涉及但不限于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物监管等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或者故意隐瞒事故不上报,导致受害区域扩大,受害人大量增长,导致严重后果,就将构成失职犯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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