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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车安全运行方案埠村希望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职,综合管理”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学校运行,确保安全”的原则,规范校车运行和管理,保证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二、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校车运行的安全管理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末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成人员_如下:组长:陈标成员:陈大政吴本锋各班
2、主任领导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在安卫办,具体负责人。吴本锋。三、校车驾驶人的资质1、申报材料: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人员,持有a1驾照,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饮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记录。2、校车司机的工作职责是:(1)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2)司机每次出车前必须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3
3、)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管理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4)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证件合格才出车。(5)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6)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7)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8)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9)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准误点。(10)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11)司机要服从校方领导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12)下班后,应把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13)司机
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四、随车人员的配备:根据有关规定,一辆校车配一名照管人员,照管人员要相对固定,要把那些师德素养高、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的教师选配为随车照管人员,最好是男性,其工作职责是:1、随车照管人员应佩证上岗,工作期间不得饮酒,车上不得抽烟,要精神饱满,关爱学生,严守纪律,认真履职。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3、上学时,监护人与照管人员必须完成交接记录后,方可上车。放学后照管人员必须与班主任完成交接记录后,方可上车。4、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5、制止学生在校车
5、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打闹等危险行为。6、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并完成交接纪录后本人方可离车。7、监督校车驾驶人进行运行前、运行中、运行后车辆检查。8、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驾驶人不听劝阻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制止学生乘车。9、校车运行时,包括空车返校,随着照管人员和驾驶人必须同时在车上。学生上下车站点:早晨:起点:娄峪(学生上车)途经站点:唐家官庄(幼儿下车/小学生上车)终点:学校(学生下车)下午:起点:学校(小学生上车)途经站点:唐家官庄(小学生下车/幼儿上车)终点:娄峪(幼
6、儿下车)班次:早晚各1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充分认识校车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校车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都能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2、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制定校车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和校车运行实施方案(方案中要做到定时间、定学生、定随车照管人员、定路线、定流程、定制度、定考核),办公室要规划校车接送运行流程和校车安全责任制以及校车离校、归校管理制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司机职责、随车人员工作职责、学生乘坐校车规定、校车安全会议培训制度、校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校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校车安全监督
7、制度等制度,同时认真做好驾驶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加强监管,严格追究。要进一步加大对校车的安全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校车监督管理。同时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限期整改。校车司机和随车人员若有违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换人等处罚。埠村希望小学_.9第二篇:校车安全运行方案校车安全运行方案杨大城子第二中心校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校车安全管理要始终贯彻“安全
8、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校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严禁从事与接送幼儿无关的活动。3、校车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2)年龄55周岁以下,思想品德好,责任意识强,身体健康;(3)最近3年内无一安全事故记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制定接送方案,确定校车接送路线,做到定线路、定时间、定人员、定时速,切实做到一人一座,确保运输安全有序。5、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6、校车要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在车厢外显著位置公示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7、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加强
9、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对驾驶员从事接送学生的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超员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8、驾驶员要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搭载本车学生以外的其他人员。9、建立健全乘车安全管理制度。10、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乘坐正规校车。实施校车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明的乘车氛围。11、每季度要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鉴定,加强对校车的监管。11、要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加强和改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12、如遇风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校车安全运行,可自行决定校车停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