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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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 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XX镇实际制定 本制度。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一)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 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 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 要事项;2. 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 政治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3. 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

2、;年度 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4. 财务年度预算调整;5. 工资、待遇、医保等涉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事项;6. 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7. 涉及本单位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重要政 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调整和废止等重要事项;8. 社会民生事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重要事项;9. 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和范围1.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2.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3. 后备干部的确定;4. 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5. 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

3、免事项;6. 推荐申报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范围1. 各类重大工程(在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保养 等)建设项目、重大项目前期准备事项及实施过程中需要协 调、监管事项;2. 重大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及超概算(预算)调整;3. 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包括以财政性资金或融资投资的 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包括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 和节庆活动;4. 大宗办公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各类固 定资产处置办公设备购置;5. 涉及经济发展的重要社会民生项目的安排、督促检查 验收等;6. 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范围1. 按

4、照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原则、制订调整和大额度 资金使用原则;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监督;3. 固定资产、工程款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管理;4. 年度预算外的大宗物资采购事项;5. 预算外行政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6. 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二、决策原则(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 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分工负责制,确 保权力正确行使。(三

5、)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切实在宪法、法律建和 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确保决策贴近实际,符合经 济社会发展规律。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1 .坚持规划先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 有步骤的进行。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作出临时处 置外,不得在会,上讨论临时动议议题。2. 推行末位表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 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在决 策时要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如遇大事,班子成员 要集体讨论,并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少数服从多数。3. 深入

6、开展调研。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 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4. 实施痕迹化管理制度。“三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 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会议主 持人、记录人等,要以会议记录、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 料,并存档备查,要详细记录不同意见。5. 通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议如有重大议题、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应出席人数的2/3,会 议方可举行。6. 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7. 实行保密原则。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 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不得向外泄露。对 会上的发言,特别是不同的意见,绝不能私下传播。四

7、、主要管理程序(一)会前准备阶段1. 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班子成员、职能科室的提议 或因工作需要,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与班子其 它成员进行沟通。2. 会议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办公室准备相关材料, 包括方案和论证材料。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分管 领导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告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提出可供决策的意见或报告。3. 选拔任用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的相关规定,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经党委书记/党委 书记与相关分管领导共同酝酿,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 向党委会提名,为党委会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4. 党委书记办公会应当提前通知。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

8、 (临时性或紧急会议除外)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参加会议 的人员。(二)会中决策阶段1. 会议决策时,由党委书记主持。党政班子成员应对决 策议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 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2. 讨论重要事项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 分之二,并采用票决制表决,同意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 议案方可通过。3. 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时,除 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 查研究后再作决策。4. 如遇工作需要,相关职能科室、纪检监察、相关负责 人可列席会议。(三)会后执行阶段1.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

9、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 和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2.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 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坚决无条件的执行。同时,可 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3.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经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 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作出临时处置的,必须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事后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负责;未完成事项如需党委 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决策执行。五、监督检查1. 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 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 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2-

10、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的贯彻执行情况,由单位纪 检监察部门或相关监督科室具体负责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检 查和督办。检查和督办情况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 子报告。3. 接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执行“三 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王_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除按有关规定4. 对“三不便于公开外,应在单位公开栏和相关会议、文件中进行公 开。5 .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 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及时向班子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报告。六、责任追究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依 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11、规定等规定,追究有 关责任者的责任。(1) 违反本决策程序规定的;(2) 应提交决策的事项未提交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擅自决定组织实施,事后又不通报的;(3)决策事项贯彻执行不力或者执行过程中主观上有过错造成重大影响的;(4)提供不实或者虚假信息误导决策,造成决策失误 的;(5)违反保密纪律的。2. 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的, 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 向上级部门报告,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它 责任人的相应责任。3. 发生违反规定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 责任人应当在党委会进行检查;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书记或上级党组织进行诚勉谈话;情节严重,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组织处理;构成 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七、附则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文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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