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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报告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其他, 其他,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低保工作整改任务的紧急通知(皖民社救字201695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针对低保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xx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和透明度不高问题,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
2、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了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实行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我县充分认识做好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性,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把握重点,严格口径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由县低保局负责组织,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核查的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自查自纠按下列要求严格操作。 (一)严格口径,严把入口关 1、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理村干部及其他关系户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为确保低保工作公正、透明、合规,民政局对乡镇从事民政工作所有人员及民政
3、局科室及局属单位所有职工进行低保近亲属登记备案,全面核查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打造明白纸,打开离身拳,杜绝利用职权享受低保现象,杜绝优亲厚友、寻租谋私。 2、全面落实xx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 我县连续多年落实全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每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和已享受低保待遇情况进行登记摸底。对审核复查、批准享受低保的,以家庭为单位由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干部和近亲属准确填报。对备案对象进行专项复核,县、乡两级低保管理部门组成核查组,对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
4、)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家庭逐一入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入户查看、走访调查、信息核实等方式,查看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审批过程中是否做到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否科学准确、民主评议记录是否详细完整、公示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审核、审查、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等。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备案对象及时清退,严格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及优亲厚友等问题。另外,低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543号)文件,确保8月底完成核对平台建
5、设,对全县新申请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对已享受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分批次核对,保障核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核准收入,准确补差。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补差标准,在户主提供收入证明的基础上,乡镇和村低保工作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收入证明和低保金额符合逻辑关系。 (三)健全制度,规范评议。乡镇、村(社区)组织的评议小组成员熟练掌握低保政策,勤于调查了解,熟知村(社区)居民家庭情况,热心低保工作,勇于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要防止民主评议走过场。 (四)落实公示,强化监督。各乡镇、村(社区)在固定的低保公示栏内长期公布低保政策、按月公布低保金发放名册。 (五)强化责任,依法行政。加强低保工作
6、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懂政策、懂法规,依法行政,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做到爱岗敬业。低保工作人员务必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确保工作力量到位。我县把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领导亲自抓,作出安排,乡镇民政事务所和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全力以赴,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确保舆论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开展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之机,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让低保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了解不予保障和取消保障的政策及相关规定。 (三)确保工作程序到位。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家庭申报原则和入户调查
7、、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确保自查自纠到位。加强入户调查工作(做到户户上门,人人见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记录。 (五)确保申报审批规范。我县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将现有低保户的申报审批资料补齐并规范填写,整理并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入户调查记录及张榜公示资料一并存档备查。 四、合理安排,统筹推进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从6月25日至7月15日,乡镇和村(社区)完成本辖区管理的所有低保对象的清查,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二)第二阶段,检查验收。7月16日至7月20日,县民政局组织对全县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第三阶段,工作总结。7月底,根据乡镇自查自纠和县检查情况,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同时将发现的严重违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五、严明纪律,落实责任 建立低保管理问责制,全面落实谁入户、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加强低保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事件,要做到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纠正,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有渎职行为或以权谋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的责任人员,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凡乡镇上报的低保申报对象,县级复核中发现明显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同时,将通报情况及时向县纪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