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照明和轴流风机运行管理规定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52223310 上传时间:2022-08-0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现场照明和轴流风机运行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现场照明和轴流风机运行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现场照明和轴流风机运行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现场照明和轴流风机运行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现场照明和轴流风机运行管理规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现场照明和轴流风机运行管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现对现场照明和轴流风机运行管理作如下规定:一、轴流风机启停维护规定:1、220KV升压站轴流风机由卫生区责任班组分别于每个中班和夜班在接班前全部开启通风,当班中途巡查时停运,即每个转班开启通风一次。2、各开关室(除 #1、2 机 6KV、400V 开关室)、变压器小室的轴流风机由卫生区责任班组每个月第一个早班进行试开,保证完好作备用。3、各蓄电池小室的轴流风机每月1、10、20 日早班中途巡查时开启,当日中班中途巡查时停运。4、#1、2 机 6KV、400V 开关室的轴流风机由于防尘需要而用塑料薄膜蒙好,在进行一次试开验收

2、好后,以后不必进行试开。5、电气运行各级人员应熟悉上述轴流风机开关位置和电源系统情况,保证其及时开启。6、当电气小室、开关室、升压站、蓄电池小室等处发生电气事故时,在人员进入前,应开启轴流风机并打开所有门窗通风,以便及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7、上述各电气小室内的轴流风机由卫生区域责任班组负责管理,保证完好,当发现轴流风机有缺陷时,应开具缺陷单由检修人员处理。二、照明(含事故照明)维护使用规定:1、各电气小室、开关室、升压站、保护小室、开关柜内等照明,由卫生区责任班组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检修人员处理,保证照明良好。2、对于影响工作的各类照明发生缺陷时,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处理。3、对于交

3、接班区域范围内的照明列入交接班内容,由早班负责联系处理。4、电气运行各级人员应熟悉电气各小室、开关室、升压站、保护小室等管辖范围内照明开关位置和电源系统情况,保证随时检查照明缺陷和开启照明。5、当发现照明有缺陷时, 应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检修班组处理,对于联系无效的可以开具缺陷单由检修班组处理。对于设备本身的照明,按照设备缺陷管理程序进行管理。6、对于升压站内、 10KV开关室、蓄电池小室、化水开关室、变压器小室内的照明,正常情况下应关闭,在进行操作前开启,巡查时不必开启。如因巡查需要开启照明,巡查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照明。7、对于 6KV、400V 开关室的照明,正常情况下应关闭一半照明灯,达到节能的目的。三、考核规定1、对现场轴流风机和照明疏于管理的,考核责任班组100 元。2、对于现场轴流风机和照明存在问题,对生产和事故处理等造成影响的,考核责任班组50200 元。3、不按规定启停轴流风机和照明的,考核责任班组30 元/ 次。四、附则1、本规定适用于电气运行专业。2、本规定自制定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