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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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1、签署证券承销协议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特别许可和授予的承销业务资格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自营、承销等业务。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证券监管机构的特许授权,可以依法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所以,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获得了承销业务资格,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未获得证券承销资格,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取得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可能取得不同证券的承销资格,如有的证券公司仅取得a股股票承销资格,有些则可同时取得b股承销资格。有的证券公司只取得证券分承销商资格,有些取得主承销商资格。证券公司必须在证券监管机

2、构核准或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证券业务。2、证券承销协议是书面要式合同首先,证券承销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署,不得采取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协议。其次,证券承销协议应当记载法律、法规要求记载的事项,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记载的事项,也须记载于承销协议。最后,证券承销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后,须提交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和备案。证券发行人与承销商对证券承销协议的任何补充、修改和变更,也必须提交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和备案。这可以防止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借补充、修改和变更之名,规避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3、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送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股票条例第20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根据我国信息披露制度,

3、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的法定送审文件。在实践中,证券公司在介入证券发行准备工作时,就处于与证券发行人协商承销协议的状态。证券发行人在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送审文件时,必须提供与承销机构草签的承销协议和证券承销方案。证券监管机构可对承销协议内容提出反馈意见,承销协议双方根据该反馈意见作出补充修改后,并在接近招股说明书公布时,最终正式签署承销协议。4、证券承销协议不得违反国家强行法的规定现行法律对证券承销协议的个别特殊条款作有限制性规定,证券发行人与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时,必须遵守此类规定。如根据证券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法第28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

4、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请证券监管机构核准。责任编辑:欧阳倩 延伸阅读证券合同:证券承销的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

5、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四,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股票发行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责任编辑:欧阳倩证券承销的规则新整理版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

6、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

7、销证券四,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股票发行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责任编辑:欧阳倩证券合同:承销协议内容承销证券,证券公司与发行人必须签订协议,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协议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表明合同主体的身份,这是任何一个合同须载明的事项,否则无法明确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

8、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这是承销协议的主体内容,是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关键部分,缺乏这些基本问题的约定则承销无效。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经济活动的一个特点就是流转性,法律鼓励适当的快节奏流转,不保护超过法定时效的民事权利。约定时效不得超过法定时效,所以约定期限是可少于90日,不可多于90日。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付款方式及日期不同,会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诉讼时效、诉讼地点及仲裁事项。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日期,证券公司可于产生纠纷后随时要求发行人偿付;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方式与地点,发行人应在证券公司所在地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如转帐)结算。5、代销、包销

9、的费用和结算方式这是在合同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承销商的业务收入和取得收入的方式,没有此项规定,则会导致合同无效。6、违约责任一个完整的协议庆包括违约责任部分。如果协议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并不影响协议的成立,违约责任将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由各自按法定方式承担。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此项规定是个口袋条款,即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证券承销的实践经验总结,要求承销协议具备相应条款。此外,由于每次承销业务都或多或少有其特点,承销协议还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其他内容。责任编辑:欧阳倩证券发行承销协议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证券发行承销协议书文章,供大家参考!我提示更多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租房合

10、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债券发行人(以下称甲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债券种类与数额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_(请自填)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

11、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第二条 承销方式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第三条 承销期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第四条 承销款项的支付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第五条 发行手续费的支付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第六条 登记托管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第七条

12、附属协议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第八条 信息披露一、甲方应于每次债券发行前向承销人提供招投标办法和发债说明书,并于招投标结束后发布发行公告;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如下: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二、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债券招投标发行额度内确定乙方的基本承销额度,全体承销商的

13、基本承销额度总额不超过发行总额的10%,并在承销团成员之间等额分配;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甲方的义务如下: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三、甲方保证其采用的发债方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对全体承销商给予同等待遇;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如下: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

14、得发行手续费;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八、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的义务如下: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和发行条件参与债券发行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乙方如未能依约支付承销款项,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付款部分和违约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债券的本息中扣除;缴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项部分的承销额度,乙方自动丧失承销商资格,但对已承销的债券仍应按本协议承担义务;乙方如借承销债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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