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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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成本控制管理制度一、目的对项目的全周期成本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提出预警,使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以达到预期的投资收益。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阳光城集团西安分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三、建造目标成本设定工作程序3.1 建造成本初步估算在项目策划阶段,由设计部提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发展部提供土地成本估算、营销部提供营销费用估算合约成本部据此对建造成本做出初步估算,编制土地版成本控制值预测表。依次为启动版、方案版预测表。3.2 建造成本预测3.2.1 在项目定位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定稿后,合约成本部依据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并参照类似项目的建造成本水平,在建造成本初步估算的基础上对建造成本进

2、行细化分解,编制建造成本预测表,将成本控制指标落实到各分部工程上。3.2.2 建造成本预测经审核通过后,即作为工程招标的控制依据,并交给设计部作为“限额设计”的参考,同时也是编制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进行项目建造成本过程动态评估和后评估的重要依据。3.3 建造成本资金投入计划3.3.1 总资金投入计划根据项目建造成本预测及项目发展工程施工计划,合约成本部编制项目建造成本总资金投入计划。该计划以月为单位编制,作为财务部安排资金以及编制后续资金计划的基本依据。3.3.2 年度/季度资金投入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之中,项目部编制年度/季度资金计划,以便财务部能尽量提前安排好资金。3.3.3 月度资金投入计划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部依据已签订的工程分判合约、物资采购合约以及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具体的月度资金计划,以具体落实好资金。3.3.4 成本预提计划:在项目竣工后,二个月内,合约成本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所有费用合同的结算额进行预计,并编制成本预提计划,报公司合约主管领导审核。3.4 工程招标阶段的成本控制3.4.1 标底测算在进行工程分判、物资采购时,合约部应根据以往类似工程的造价水平以及市场状况,对标底进行测算,必要时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标底。该标底作为工程分判、物资采购时的评标依据之一。3.4.2 成本预警如果工程分判、物资采购的中标价高于建造成本预算中相应的控制指标时,合约部应及时提出预

4、警,提醒设计部应修改设计或采取其它降低建造成本的措施。3.5 工程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3.5.1 施工进度款审核基本要求A 项目进度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分判商向项目部申报当期款项及计算书,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合约成本部制作工程付款证书。B 付款证书的一般审批程序是:造价工程师、成本副经理、合约成本部负责人、材料采购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工程分管领导、合约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总经理。C 工程完工后、结算完成前的付款应该严格掌握,防止超付。累计付款数额超过合同总价时,应附合约成本部专门的审核报告和合约分管领导的指示。D 施工过程中,在合同规定的正常付款条件之外确有需要进

5、行付款时,先由分判商向项目部提出付款申请,项目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合约成本部审核付款金额,报工程分管领导审批,合约分管领导及财务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后,报请总经理批示。E 经总经理审批后的付款证书可直接用于工程进度付款,若财务部最终实际付款额与付款证书款款不一致时,应及时将实际付款金额通知合约成本部。 施工进度款具体申报、审核与审批程序 A 分判商申报工程进度款,必须按照合约成本部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每期完成工程量申报/审核清单(HY04-01),经监理公司及项目部对已完工程量或形象进度确认后,返回分判商填报每期完成工程款申报清单(HY04-02)及工程款支付申请书(HY04-03)、甲供物资月度

6、收料统计表(HY04-04),报项目部审批。B 项目部收到分判商提报的每期完成工程款申报清单及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甲供物资月度收料统计表后,确定现场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以及质量情况,按照形象进度完成工程付款质量、进度、扣款审核表(HY03-04)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审定,工程分管领导签批后,由项目部递送至合约成本部审核办理付款证书。C 物资采购部审核甲供物资月度收料统计表,如发现甲供物资超供,则通知合约成本部造价工程师将当期超供的金额从该分判商的当期工程款中扣除。D 造价工程师根据项目部递送的工程付款质量、进度、扣款审核表、每期完成工程量申报/审核清单、每期完成工程款申报清单、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及经物

7、资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的甲供物资月度收料统计表,组织审核当期工程进度款,同时编制完成工程款审核清单(格式可同每期完成工程款申报清单)和签认完成分判商提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书交成本副经理审核,经成本副经理审核批准后,造价工程师方可开始工程付款证书(HY04-05)的制作。E 工程进度款审核过程中,项目部应将当期与工程进度款有关的往来需扣款项书面通知合约成本部造价工程师,由造价工程师根据合约分摊到相关分判商并交由项目部向各方书面确认,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申请书中执行,并附上有关单据。F 造价工程师根据上述报表以及相关单据,汇总整理出工程付款证书及相关附件(如工程款审核清单等),交给分判商签字确认。G 分

8、判商签字后,造价工程师在付款证书上签名并交由合约成本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并办理后续审批流程。H 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后,再由工程分管领导、合约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依次审核签署,最后由总经理签署批准。 I 付款证书打印原件一份,待签批程序完成后,由项目部将分判商提供的发票及付款证书送财务部组织付款,付款完成后由财务部将异常付款情况反馈项目部及合约成本部。造价工程师负责提醒分判商在其签认付款证书时自行留存,可凭此付款证书到政府相关机构开具相关税务票据,再凭相关票据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J 对于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分判商申报每期完成工程款申报清单时,由景观装饰部

9、负责人进行审核。3.5.3 工程变更价款的申报、审核与审批程序A 合约成本部对变更指令的合理性、经济性产生质疑的,可向设计研发部和项目部提出评审建议。在未得出正式结论前,项目部不得执行该指令。B 任何新增的项目,在无合同单价作为审核依据、且数额预计超过 10 万元的,合约成本部在出具审核意见时,应提供第三方的报价或公司过往合同单价(如有)供领导审批参考。C 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分判商须在完成指令后最近一期付示前提出变更价款申请。合约成本部造价工程师在此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按照工程变更价款确认书(HY04-06)、工程变更价款审批表(HY04-07)执行。D 变更价款在5000元以内的,由合约成

10、本部负责人审批确定;变更价款2万元以内的,由合约分管领导审批;变更价款在5万元以内的,项目分管领导参加审批;超过 5 万元的,总经理参加审批;超过 10 万元的,应提交定标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定标会议应对此项变更价款审批作出记录。E 变更价款申报及审核程序为:分判商根据收到的设计变更指令计算变更价款,并按工程变更价款确认书(一式两份)格式提报,经监理公司、业主项目部签批,由项目部送至合约成本部审核。合约成本部造价工程师进行设计变更价款计算并填报工程变更价款审批表,经成本副经理复核,交由项目部、合约成本部负责人、合约主管领导、项目主管领导、总经理,按金额权限进行签批,签批完成后,由合约成本部与分判

11、商办理工程变更价款确认书最终确认手续,确认后由合约成本部发一份原件至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发放给分判商,并作为今后付款和结算的依据。F 新增项目价款预计超过 10 万元、且与原分判工程无必然联系、在施工上无依附关系的,应优先考虑通过招、议标程序来决定价格和承建分判商。G 涉及减少合同工作和合同责任的设计指令和项目部工程管理指令,合约成本部应该在最近一期付款前完成审核,以保证在后续的付款上不会发生超付。H 合约成本部造价工程师在每个月末编制工程变更价款统计表(HY04-08),对于因时间关系未能核定出金额的变更指令及签证,可以暂估其金额。3.5.4 工程签证的申报、审核与审批程序A 下述情形,需要

12、办理签证手续: 设计管理部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含修改或补充之图纸)在完成实施后,其工作数量、工艺、材料将被覆盖(结构构件除外),无法再进行现场验证的。 工程变更指令未具体说明部位、尺寸、工艺、材料、无实施详图的,完成实施后需要进行现场验证或由分判商用图示形式表达指令内容的。 工程变更指令以口头形式发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而指令已经完成实施的。 项目部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引起分判商改变施工顺序、缩短工期、增加周转材料、使用合同文件规定之外的工艺、导致分判商工期延长增加材料设备租赁费用的。 项目部和设计管理部批复分判商建议,加重分判商责任和增加分判商费用支出,而增加的责任和费用又

13、不属于合同文件规定之列的。 分判商之间发生相互索赔,需要经过我方协调处理的。B 签证单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指令签发时间及编号; 签证事实发生、完成及提交日期; 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以工程指令或委托书等函件作为附件); 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 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额或天数; 分判商项目经理签名和项目部印章。注意: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或计算单,项目部、合约成本部应拒收。C 审核签证单的原则与要求 一般情况下,各层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属实”、“工程量属实” 等词语或无任何审核意见而只作签名。 项目主管工程师应对签证事实的真实性作出说明,对经现场核实的工程数量准确性作出判断(经

14、书面计算的工程数量不需主管工程师核定),对分判商完成的图纸尤其是尺寸进行核对。 项目经理在主管工程师的审核意见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 合约成本部造价工程师需对签证内容是否属于分判商合同责任作出判断,复核经主管工程师核定的工程数量。 任何签证均应避免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如确需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则审核意见必须说明工人每日起止工作时间及人数和机械设备的型号、运转时间及数量,否则该签证无效。 对于因任何原因而返工的项目,必须详细说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损耗数量,注明返工原因,对于分判商提出的材料“全部损耗”必须特殊说明(如损耗的材料是否可以在今后重复使用等)。对于可继续利用或可变卖的材料,签证意见需要说明具体

15、的处理方式。 签证中涉及分判商之间相互索赔的,应由项目部在项目管理中由责任分判商之间自行解决,审核并将已审核的签证及时发至被索赔的分判商予以确认,必要时合约成本部相关造价工程师在过程中予以协助。D 签证单申报与签批程序 分判商收到工程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项目部主管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执行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不得给予认可。 根据工程指令无法计算出工作数量的,应该最迟于指令完成实施的次日,与项目部主管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起到现场核定工作数量。 经现场核对工程量后的 7 天内,分判商应提报工程签证单(HY04-09)(一式两份),报监理公司、项目部、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完成后的工程签证单由项目部返一份分判商存档并应用于提报工程签证费用。一份项目部存档并复印一份发合约成本部存档。 其他情形的签证单,按分判合同规定的变更费用申请期限申报。E 签证价款审批程序 合约成本部收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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