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农村金融体系机制建设,加快供销社发展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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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农村金融体系机制建设,加快供销社发展 第一篇:参与农村金融体系机制建设,加快供销社发展参与农村金融体系机制建设,促进供销社发展 冯安华 一、发挥供销社自身优势,参与农村金融建设机制创新 近年来,由于金融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农村地区,缺乏大型金融机构与农村微型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对接机制,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成本高难以在农村开展信贷业务。出于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考虑,大量撤并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向城市收缩并上收贷款权限,导致乡镇金融服务网点锐减。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贷款难成为制约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于这个

2、问题就使人想起供销社与商业部门的“三分三合”。从历史上看,供销社与商业行政部门有过三分三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从表面上看,是供销社与商业行政部门的职责交叉、权责不清造成的,实质上,即使在计划经济强势的情况下,由于成本等因素影响,商业行政部门也无力把触角伸到县以下的农村,并最终规定县级及下的商业流通主要业务由供销社负责,这也反面证明了供销社在农村商业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社更有优势发展壮大。 对于农村金融实际也存在这种情况,金融企业实际也相当于在出售货币来赚钱的企业,但是在农村地区由于它的客户特殊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离开了与供销社及合作社的合作,由

3、于运 1作的成本高,再加上金融风险大,它也无力能像在城市一样,在农村开展正常的金融业务,特别是县及以下的广大农村地区。 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创新的理论认为,制度创新的动因是市场主体在现有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取的利润,只能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如规模经济、外部经济内部化、降低风险和交易费用,潜在利润的存在说明原有的制度有改进的余地。对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也是这样,金融机构作为企业只有在农村运用新的运行机制,且这种机制能有效减少风险与控制成本、获取利润,金融机构才能在农村地区生根,才能长久存在,并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在农村货款客户的特点是人员复杂,客户多而数额少,期限短,地理距离远、可抵押物少,对贷款流向

4、控制难度大;农村地区的小企业、个体户多,这些企业易倒闭,容易形成呆帐坏帐。金融机构要和分散的农户打交道,人力成本与交易成本是很高的,搜集各种信息的成本和监督成本等.例如,对于农户贷5000元,期限为半年,银行调查、催款的代价可能还不够成本的一半。由于农村贷款客户的复杂性决定了现有框架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高成本和高风险. 供销社组织的在农村地区拥有其他经济组所无可比拟的优势,决定了它可以在金融制度创新中发挥作用。供销社有为农村与农民服务的传统与经验,了解各家各户的情况;供销社熟悉农民生产过程,这样可以掌握农户的现金流,就容易防范信用风险;还能以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组织来对社员进行担保贷款。 2农村

5、金融机构与供销社合作,可以利用现有供销社的渠道、网点、人员与设施,极大的节约合作与开发市场的成本。如,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大部分贷款客户都与供销社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供销社企业本身就是贷款大户,有的贷款个体户就是供销社的老职工。供销社进入金融领域,能获取融资等多环节的收益,拓展供销社业务,增加农民致富的渠道。同时,供销社也能“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了更好更便捷的融资渠道。 与供销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紧密的联系,减少金融机构运作成本,提供灵活的个性化服务方式,必定是这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生命力所在,否则必将重蹈商业银行在农村萎缩的覆辙。将供销社及所属的专业合作社、协会、资互助社、担保融资机构和银行等

6、金融部门结合在一起,在农村信用机制建设、抵押担保机制建设、保险机制建设、大型金融机构和微型金融机构资金对接机制建设以及政府支农资金运作机制的等多方面都可以开展有效合作. 中央对农村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鼓励供销社拓展经营范围,参与农村金融建设。特别是供销合作社近年来通过“四项改造”与“新网工程”建设,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影响力与信用程度明显提高,网点逐步增多,完全有条件参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建设。 近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凡是与供销社合作的金融机构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时供销社也获得了好的发展。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必将从制度上突破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供销社参与的 3新型农村金

7、融有效的运行机制与体系的已初现端倪。 二、依据金融机构特点,选择适合参与模式 现在金融机构类型多样,功能不同。供销社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农民的贷款的多样化需求,参与农村金融建设要与改进对农民的服务方式结合起来,使农民贷得起、贷得到、贷得方便.要充分发挥小型金融机构的灵活性XX县区域内的优势,满足农民的个性化需求,建设类型不同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的互助社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点.供销社原有的金融机构还有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现据新的政策一并分析。 (一)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造。农村信用社现有体制是名义上的金融“合作”组织,它和供销社有合作的思想基础,都是合作制体制,

8、网点主要设置在农村,都服务“三农”,有农村金融服务的经验,有完善的网点,供销合作社要想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最好参与信用社改造。 从本义上讲,农村信用社就是资金互助社,但是现在有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数额很小,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很低而且分散,股东权益得不到保证董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内部治理结构是基本无效的,已经基本商业化了,形成了信用社资产质量不高和竞争能力低下的局面。 供销社参与农信社改革,信用社能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完善了信用社内部治理结构。供销社的参股代表了解经营过程,对贷款投向有4较大的发言权,从而能防范风险,增加农民在农信社中的话语权,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实

9、力,能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真正“名至实归.对供销社不必要重新成立机构,实现了低成本扩张,增加业务收入,持有的银行的股权可以作为流通性极好的质押品,为需要贷款的供销社企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借助于信用社管理经验,增强了获得信贷的能力,增强了实力,改善了形象,提高了信誉。 专业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模式还可以是人员组合。由基层信用社主任或客户经理兼任合作社的独立理事。参加合作社理事会和相关决策的拟定在监督信贷资金使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的同时,为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外部协调、信息支持等个性化服务。这种模式使信用社控制了风险,也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短的制约瓶颈,这种“参与式”的金融服务

10、受双方的欢迎。 (二)担保公司。我国农村担保行业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的担保机构少,担保业务覆盖面窄,农村企业和农户的担保需求远没有得到满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一直被认为是撬动银行资金、破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良方”.在金融机构中,供销社开办这类公司时间最早,主要是为解决本系统内供销社系内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种公司业务规模与范围在地域上以县或市为单位最合适。规模再大管理运作成本增大,风险也增大。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可适当面向系统外企业。 5要进一步扩大其担保范围和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由于它只能放大10到20倍的贷款,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实力小,所以贷款放大能力弱。 担

11、保公司的优势在于能按照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供销社的增信作用.政府或组织可以投入其中作为扶持资金或发展资金,来开展对特定人群或企业的贷款担保,把享受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更多地向涉农贷款担保机构倾斜,创新政府扶农机制,使财政支农资金一次性使用为滚动使用,变政府直接拨款为参与社会融资、共同投入,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形成对专业合作社的长期扶持机制. 供销社系统可以现在行政区划为单位,整合本行政区内的供销社担保公司,建立联保、互保体系,能增强供销社业务的联系。有些由供销社成立的担保公司,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需要向银行贷款的,除实行信用担保外,由乡村干部等合适人员提供

12、保证即可办理,极大的方便了社员。 当前的问题是有些担保机构规模总体偏小,担保的放大和赔付能力不强;有担保机构内部运作制度不够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加强担保后跟踪管理与监督。 (三)村镇银行。通过吸收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资本成立。其首要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且成立要求条件高,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存款,资金来源多样化,但是它的客户则必须限定在某个县域或村镇内,这对于它的赢利是个条件限制.村镇银行资金来源于资本市场,资本的目标必然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其经营行为和目 6标要受到经营赢利性、安全性等因素制约,普及推广比较慢。 就现有的制度安排而言,村镇银行需要现有银行作为

13、主要发起人并参股20%以上,实践中出现发起银行短缺问题.满足不了供销社和农村地区快速发展对金融的需要。 专业合作社的股金可作为担保基金进入村镇银行帐户,一旦某社员贷款出现问题,可以用股金来抵偿村镇银行的损失,这样就解决了单一小农户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的问题。 村镇银行的优点能促进区域之间的竞争,使跨区域的资金整合成为可能。供销社系统中实力强的企业可跨区域与行业参与村镇银行建设。这种村镇银行在县域或村镇内,为本区域内的小型客户服务,提供周到、便捷、灵活的金融服务。村镇银行在向小规模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上更具比较优势。规模大的合作社或企业,还可以入股村镇银行,从而使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发生积极的变

14、化。 (四)贷款公司.将从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那里批发的资金再零售给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促成了部分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相对过剩的流动资金进入农村。由于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它的业务仅限于提供贷款服务,因此经济发展潜力大、资金大需求大的县域成立贷款公司最好.供销社出资组建的贷款公司大都为本系统的企业、自然人服务,其经营成本、批发规模、赢利性都有优势,因此,当前供销社贷款公司许多都经营良好.由银行金融机构出资组建的只做纯信贷的贷款公司对客户信用不了解,则没有这方面的优势,它的发展要受到较大限制。 7对符合条件的“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组织,银监会允许按照要求,可以将其改建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并接

15、受银行业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符合条件的供销社的贷款公司能改建成村镇银行,则最好改成村镇银行,这样可以扩大融资渠道与业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 (五)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由当地农户或农村小企业投资组建,排除了其他农村居民和单位的参与,实际上是限制了它吸收其他资金的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依托一定的社区、村落和产业,有一定的经验、设施基础,生产过程中资金的使用也了解,以此为基础的金融合作,信用较好。它主要利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对资金需求的季节差在专业合作社内部社员之间进行资金调节,政府现在也允许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资金调节,比较适合农民贷款的特点。 需要强调的是以合作社为基础建立的资金

16、互助社,是农村金融中最为有效、成本最低金融机构。资金互助合作必须与供销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相结合,才会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专业合作为基础,以资金互助合作社为纽带,围绕产业组成资金互助社是成功的做法。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不但可更加切身地替农民考虑信贷难题,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本身具有的网络优势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农产品卖不出去带来的贷款风险。有人认为生产合作与金融合作融为一体不利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观点是有失偏颇的。 农民互助合作金融形式以方便社员为目的,功能日益多样化,如具有中介、担保、融资、投资和联合增信等功能。例如有的入股农民交售农产品可以不领现金领存单,用钱时随时可以提取。入社农户遇上事情 8急需资金,也可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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