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思考概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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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做好薪资集体磋商工作的思虑纲要对于做好薪资集体磋商工作的思虑陕西丰宝化工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鲍乃成薪资是员工赖以生计的物质基础。保证员工薪资合理增加,是成立和睦劳动关系的要点所在。工会作为介于劳资两方的民众性政治集体,在目前全社会踊跃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和睦社会的背景下,成立薪资集体磋商制度成了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工作。从整体上看,公司工会组织在进行薪资集体磋商工作中,态度踊跃、举措得力,为推动员工薪资集体磋商进行了有利的探究并累积了必定的经验,走在了其余机关部门的前面。但这项工作波及到方方面面,只是有工会的努力是不够的。假如工会一方单家独进的场面得不到改良的话,不单调理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难以真实

2、成立,工会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更重要的是,员工将失掉对工会的相信和对法律公正的信任,劳资关系的动乱与激化将会摇动和睦劳动关系的基础,以致对创立和睦社会组成危害。所以,加速工会体系的改革,踊跃推动立法,成立规范和具可操作性的薪资集体磋商制度,将是政府推动、工会组织实行的的此后一段期间的一个要点方向。一、 加强工会的力量和作用1、工会能否有代表性,是成立真实的薪资集体磋商制度的保证。要想成立真正能够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薪资磋商的制度,第一一定成立能够真实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组织。要改变过去动员说服公司单位成立工会组织的做法,由上一级工会帮助员工组织起来,成立工会组织,改变过去由公司行政方面委任或

3、公司行政领导人兼任工会主席的做法,代之以工会主席职业化, 即,由上一级工会组织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社会范围内,公推公选拥有担当这一职位相应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的优异干部和人员,担当工会主席。选任的工会主席归上一级工会组织直接领导,薪资由上一级工会组织发放,完全改变工会主席角色错位的被动场面。2、保证工会在谈判中能够代表和保护员工利益。在一些工会力量单薄的乡镇公司、民营中小公司,能够考虑采纳以下方式加强工会的代表性:一是员工谈判代表由员工经过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公司,可由公司党组织召开员工大会,民主选举员工谈判代表。除工会主席是员工方薪资谈判的首席代表

4、外,其余员工代表亦由员工经过民主形式选举产生,使参加薪资集体磋商谈判的员工代表拥有员工拥戴的合法性。二是由上一级工会派出代表直接介入公司的薪资磋商工作。三是由政府直接或拜托职能部门出头指导劳动方与用人单位的薪资磋商谈判。实践证明,这也是一个可行的做法。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公司只涨收益不涨薪资的状况很广泛,由政府出头协调劳资两方的利益,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二、完美薪资集体磋商立法针对目前薪资集体磋商谈判中存在的的问题,特别是为了防备薪资集体磋商工作形式化、走过场,应当在此后的工作中,侧重从完美法制方面加以改良。1、赶快拟订特意的薪资集体磋商法律法例,为搞好薪资集体磋商供给法律保障。现行的

5、薪资集体磋商试行方法,是劳动社会保障部于 2000 年公布的一个政府部门性规章,这在当时配套实行集体合同规定和指导成立新式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踊跃作用。但跟着国家局势的发展,这明显不可以适应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要经过集体谈判进行调理的需要。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调理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特意的 “薪资集体磋商 ”法律法例的拟订出台显得尤其急迫。前不久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就薪资集体磋商问题作了进一步规范,使得这项工作向前推动了一大步,但它的详细实行,还需要作大批的详细工作。同时,对薪资集体磋商新的配套立法也是一个号召。2、成立多层次的薪资集体磋商构造。在目前现行的薪资集体磋商试行方法和劳动合同法

6、中,只规定了基层公司工会和公司行政进行薪资集体磋商,而在基层公司工会之上,还有有行业工会,家产工会,它们属于较高一级的工会组织,它们对基层工会有着更直接的带动作用,也更有示范性。由它们进行行业薪资集体磋商,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促使劳资关系协调发展。3、明确法律责任。没有法律责任的法例,不会有拘束力,只好是一纸空文。特别是在目前强资弱劳的局势下,员工一方明显处于的弱势。而薪资集体磋商试行方法和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公司方这方面应负的拥有拘束力的法律责任上还出缺失,需要明确规定公司方在这方面不作为的处分方法。这些法律责任不明确的,应在拟订新的薪资集体磋商方法或在拟订新的实行细则中进一步明确。4、多方联手。

7、目前,薪资集体磋商面对的状况是,上司工会主动,基层工会被动,公司行政不动,上司工会部门主动,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碌碌无为,详细工作没法深入。需要的是工会和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履行必需的行政权利,敦促它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三、推动行业、家产薪资集体磋商依据公司工会目前的状况,推行多层次的磋商构造,推行行业、家产一级的集体磋商,能够给基层工会搞好薪资集体磋商创立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进而防止基层工会依赖于公司行政,解决不敢磋商、磋商工作走过场、形式化的问题。同时,行业、家产工会的薪资集体磋商,对其部下的基层工会有更大的推动作用。一是赶快立法,明确行业、家产工会,上一级工会组织薪资集体磋商的有效地位及其磋商结果的合法性。在国家一级立法临时不可以出台的状况下,可由地方先行立法。二是整合行业、家产工会组织,学会贯穿法律法例,培训提升工会干部的磋商能力。三是培训与行业、家产工会对应的公司主组织,帮助成立公司主协会,由公司主协会与工会进行薪资集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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