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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身份认定和工作年限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身份证号 码辞退(清 离岗)时退、自动 间及原因户籍类型人 员从教时 间从教 年限联系方式现居住地 址犬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屯)从教经历及证人证明材料从教学校从教时 间从教 科目时任校 长或负责人证明人(原从教学 校同期公办教师2 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文件学校工作 安排表组织证明证人证明曾从教学 校审核意 见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学校(盖章)年月日所在乡镇 (街道)政府审核 意见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学校(盖章)年月日所在县(市、区) 教育行政 部门审核 意见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学校(盖章)年月日所在县(市、区) 政府审核意见学校(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 户籍类型为“农业”和“非农”两种类型。2. 人员类别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两种类型。3. 文课指区、乡、村调动、聘用、表彰等文课的复印课。组织证明指本人从教学校或原学校所在村委会(社 区)出示的证明。证人证明指与本人原从教学校同期公办教师出示的证明材料。4. “提供的证明”中提供何种证明材料在相应一栏中划“V”。课课5. 文件、学校工作安排表提供单位必须加盖公章、提供人签字。6.证明人必须注清现住址及原任职务。如同事类:证明人XXX为XXX在XX学校任教的同事、现住XX 乡(镇)。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