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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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综合治理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乡决定于2023年3月、6月、8月在全乡开展三次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3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性文件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

2、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两非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 全乡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是: (一)在全乡掀起一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 精神和人口与方案生育、母婴保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热潮,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依法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到达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效劳,准确掌握出生性别动态,同时做好出生性别的统计工作。 (四)加强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的管理,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及药品管理。 (五)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

3、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机制和各项制度,标本兼治,形成合力,使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二、重点整治内容 以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药店等为重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二)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三)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 (五)要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重、举报线索多的地方进行重点整治和督查。重新核实各乡镇

4、人口出生性别数据,严防错、漏等现象。 三、时间安排 1、第一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2023年3月16日至3月17日; 1、第二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2023年6月7日至6月8日; 2、第三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202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四、工作制度 1、重大案件督办制度 对不配合检查或在民房内从“两非活动的案件,由卫生院、人口计生效劳站、派出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督办。要落实打击“两非工作责任制,对打击“两非工作不力、“两非活动长期不能解决的地方,各部门要联合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向乡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信息交流制度 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各部门指定联系人,及时通报相关工

5、作情况和案件线索;建立打击“两非信息网络,实 行资源共享,充分发动群众,公布举报 ,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工作。 3、宣传工作制度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宣传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案件查处、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联合通报或专题报道,扩大社会影响,震慑从事“两非活动的有关人员。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部门职责 1、做为活动牵头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活动; 2、负责卫生系统案件的查处; 3、做好卫生系统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对卫生系统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严格管

6、理,并加强监督检查; 4、做好医疗机构的b超机数量、型号,操作人员进行登记,对医疗保健机构所进行的b超检查、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药物终止妊娠的情况进行登记; 5、负责整顿医疗市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对个体诊所非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药物终止妊娠的情 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个体诊所b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清理; 6、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未经许可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 7、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沟通,严格执行出生婴儿的统计、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和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报告制度。 (二)人口计生部门职责 1、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制订行动具体方案; 2、调查清理近两

7、年来领取二孩生育证的生育情况; 3、负责对人口计生技术效劳机构的b超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员等情况清理、登记;调查清理人口计生技术效劳机构近两年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情况。 4、负责调查孕妇怀孕后孕情消失情况;负责全乡出生人口的性别核实核对工作; 5、负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 、信箱; 6、依法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7、会同卫生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登记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重点是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效劳;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

8、,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总结、评估。 (三)公安部门职责 1、负责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依法查处、打击虐待、溺杀、贩卖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 2、结合户口登记和人口统计工作,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数据资料; 3、及时依法查处阻碍卫生部门、人口计生等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保证执法的顺利进行。 (四)工商部门职责 1、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市场,调查清理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 2、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3、依法取缔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行为。 4、

9、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非医疗机构用b超从事非法鉴定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安排 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是: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阶段 1、对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的所有b超机和b超操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册,并对其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再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2、医疗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应当在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3、充分利用播送、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和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出动宣传车辆、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方案生育和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宣传保持出生人口

10、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让干部群众认识打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群众自觉抵抗“两非行为的意识,营造有利于集中整治行开工作的舆论气氛。 4、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 、举报信箱和在户外张贴、刊登和播出举报公告等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检举的积极性。 5、开展调查摸底。 (1)调查掌握孕情登记、跟踪效劳资料,掌握出生性别数据并进行统计和管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申报审批制度、接生和终止妊娠手术上报制度、b超孕检管理制度、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责任追究制度、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出生婴儿死亡报告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2)调查202223年2023

11、月1日以来医疗、保健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个体诊所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 (3)调查202223年2023月1日以来领取二孩生育证的情况。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以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4)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 (5)调查摸清符合生育条件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情况。 第二阶段:立案调查,依法依纪处理阶段 1、医疗保健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撤消执业证书,对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2)提供

12、虚假医学证明的; (3)施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 2、个体诊所非法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或者施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撤消执业证书,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非医疗机构用b超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并且已采取选择胎儿 性别终止妊娠的,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三年内不予安排其生育指标。 4、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鼓励公民举报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500元奖励,并予以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标准管理阶段 针对在打

13、击“两非专项活动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建立部门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孕情监测和随访效劳制度、b超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是加强孕情、助产技术效劳、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形成一套标准的管理防范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从人口社会经济开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两非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抓紧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力争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乡政府

14、已成立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和协调全县打击“两非专项行开工作的协调、督查、考核等。人口计生委、卫生、公安、药监、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在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中,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8号令)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方案生育管理方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防止由于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明确任务,加强监管。各部门要严肃纪律,对“两非涉案人员,不管牵涉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对有意包庇隐瞒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各卫生机构要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沟通,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婴儿出生、引产、婴儿死亡性别信息反响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四)加强指导,搞好督查。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期 间,加强对整治活动的指导、催促和检查。乡领导小组将适时听取整治情况汇报,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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