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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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d.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承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方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2、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设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从业人员安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展安康体检,持安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建设从业人员安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安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展安康检查,确保安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

3、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实行每日岗前安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安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六、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展消毒。 七、自觉承受企业内部的安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八、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

4、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方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设并执行从业人员安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展监视检查,总结、推广经历,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视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视、监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根据国务院关

5、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学校师生安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第二条 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 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展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展检验。 第四条 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顿销售,并进展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 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展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

6、进展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制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六条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七条 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顿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 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病症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展停顿使用,进展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八条 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揭露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

7、关的措施。 第九条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消灭有关证据。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方案。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方案安排。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设供货商档案备查。5、对食品进展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展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

8、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二食品储存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展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 等信息。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展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说明食品的

9、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设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置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展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展清理。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展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三食品运输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

10、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四食品销售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展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本卷须知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展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 销售的情况应建设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

11、二年。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顿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顿经营和通知情况。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展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5、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展处置。6、政府

12、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设专门的档案进展保管,以备查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制度一、经营场所 1、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 2、应定期进展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展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展;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

13、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展封堵。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二、设施 1、销售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安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干净。 3、用于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4、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

14、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每次使用前应进展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定期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安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视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但凡本单位购进食品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展实地查验。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

15、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五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展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安康有害的。 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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