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规定.docx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48039584 上传时间:2022-09-0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进一步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关于进一步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规定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建设.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2113号)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适应我*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持有*人民政府制发的*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在我*行政区域内享受下列优待服务;(一)国有各类公园、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免购门票进入,但上述场所举办大型经营性活动期间除外;(二)国有体育场(馆)、游泳池、影剧院周一到周五,购半票入场;(三)在县级以上医院就

2、医,优先半价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同时享受医院实行的其他优待规定;(四)优先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优先上下火车、飞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按起步票价购票;(五)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或者按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六)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七)其他优惠政策和优待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单位、场所在对外进行承包经营时,应明确规定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相关条款,承包经营者不得以承包为由拒绝执行。第二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百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政府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对95-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

3、对90-94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贴。对89岁及其以下的城乡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应优先给予资金和物资的救助。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在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第三条 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60-69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适当减免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第四条 因丧失劳动能力,纳税确有困难的农村老年人,经本人申请,村委会签注意见,乡镇征收机关审核,报县级征收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第五条 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生活特别困难的70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到医院就诊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第六条 凡对老年人实行优待

4、的单位、场所,都应当在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适当位置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凭证优惠及免费等内容的明显标志。第七条 商业、饮食、维修、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电信、银行等各类服务行业及其他与老年服务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情况,做出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给予优待照顾的承诺。以上部门就服务项目及条款与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签约,新闻媒体应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公布监督电话。第八条 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取消老年人应该享受的各项优待。对不按本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当地政府责令其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第九条 各地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增加对老年人优待的内容。第十条 本规定由*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年*月1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