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物业服务的合同十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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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小区物业效劳的合同十一篇新建小区物业效劳的合同十一篇。新建小区物业效劳的合同【篇一】 签订地点:_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 物业根本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当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臵:建筑面积:第三条 效劳内容与质量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

2、清洁卫生,垃圾的搜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执行保定市物业效劳等级标准为四级。三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 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2、 _小区_楼六部电梯于*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

3、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当甲乙双方各承当一半。3、 检查监视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4、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到达国家验收标准要求。5、 在乙方进展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当全部费用。6、 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7、 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8、 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展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立,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效劳费效劳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

4、传教育、文化生活。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乙方权利义务1、 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2、 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乙方从*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11月15日至*年11月14日的费用。3、 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

5、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当50%,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当。4、 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5、 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6、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良相应的管理条例,并根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背管理规定的行为进展处理。8、 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

6、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9、 选聘专业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组织施行。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效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开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背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第五条 公共设施及房屋的维修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7、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当,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第六条 合同终止时,盛世华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共同组织、选聘和决定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效劳合同。第七条 售后维修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应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展。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售后维修流程见附件

8、5第八条 违约责任1、 甲方违背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 乙方违背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3、 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根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好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

9、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5、物业效劳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平安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条 附那么1、 本合同期限自*年 11 月15日起至*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为三年。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3、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4、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5、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

10、起生效。甲 方:_代表人:_年月 日乙 方:_ 代表人:_ 年 月 日新建小区物业效劳的合同【篇二】 使 用 说 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展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立单位,乙方为物业建立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4、本示范文本的效劳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

11、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局部。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承当。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效劳收费标准承当;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当。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络 :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地 址

12、:联络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根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效劳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三公共绿化养护效劳;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效劳;六物业使用制止性行为的管理;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效劳;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效劳事项。第三条 物

13、业专有局部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当。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处。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以下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二公共绿化养护效劳,详见附件四;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详见附件五;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效劳,详见附件六;五物业使用制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效劳,详见附件八;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

14、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九。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效劳费。一住 宅:高层 元/月 平方米; 多层 元/月 平方米;别墅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二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三商业用房: 元/月 平方米四五六上述物业效劳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效劳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效劳费用:6、二、非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效劳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效劳费用:6、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承当;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当。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当。已开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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