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教学型院校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初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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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经类教学型院校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初探财经类教学型院校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初探伴随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与中国的日渐崛起,国际法学地位日益凸显,从边缘性学科逐渐发展为热门学科,成为教育部规定的全国高校法学本科专业14门科目中的核心主干课程,也成为许多财经类院校非法学专业的限选课程。然而,理论上的重视并未在实践中产生应有效应,财经类教学型院校的国际法学教学仍然存在着突出问题题。本文通过分析财经类教教学型院校国际法学教学存存在的问题,阐述国际法学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并在在此基础上提出国际法学教教学改革之对策,以就教方方家。一、财经类教学型型院校国际法学教学存在的的问题国际法学教学理念念滞后财经类教学型院校

2、校是指以财经类专业为主要要学科、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体的高等院校。该类院校一一般属于省部级院校,专业业设置通常为“经、管、法法”三足鼎立,对专业教育育的定位往往侧重于“本土土化”,具体到法学领域,往本文由论文联盟htttp:/收集整理往体现现为偏重国内法教学,重视视国内法在地方的适用,忽忽视国际法学的教学与研究究。这一观念的形成既受改改革开放前法学教育闭关自自守传统观念的影响,又与与财经类教学型院校的地域域性、行业性息息相关。“本土化”教学观念一方面面导致国际法学教学不受重重视,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量薄弱;另一方面也导致学学生对于国际法律体系与制制度,如WTO 法等知之之甚少,因而要求学生具备备一定

3、的解决涉外经济纠纷纷、国际经贸实务的实践技技能便成为一种奢望。因此此,随着中国入世后涉外法法律实务、经贸纠纷的不断断出现,当前国际法学教学学理念远远滞后于时代需求求的现象便成为法学界不得得不面对的问题。国际法法学教学目标定位无特色与大多数普通本科院校的的法学教育类似,财经类教教学型院校的国际法学教学学往往从完成法学核心课程程的教学任务出发,仅注重重专业理论和基本体系的讲讲授,如在教材选择上,财财经类教学型院校基本使用用的是由教育部、司法部或或者几所政法大学组织编写写的教材。尽管这些教材质质量较高,但无论是教材的的内容,还是教材的难易程程度不一定适合财经类本科科院校。处于“惟法学法”的状态,不能

4、适应市场经经济对人才的需求,缺乏实实践应用型目标定位,财经经类特色不明显。然而,市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尤其其需要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理理念、精通和熟悉市场经济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1。尤其在我国入世、全球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伴随下下,国内涉外经济法律人才才匮乏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国际法学课程设置不合合理课程设置是专业人才才培养的中心环节。根据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的规定以及国家教委高等学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员会的指示,目前我国法学学本科教学普遍采用的模式式是:一二年级主要开设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门类基基础课程,三四年级由各院院校根据自身条件,设置若若干专业

5、方向,开设专业限限选课。财经类院校的课程程结构大致顺应这一模式,但从目前的国际法学课程程教学实践来看,存在如下下问题:一是课程开设时间间滞后。国际公法一般般安排在大三学期,国际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基本安排在大四学期。这这种安排旨在为学生学习国国际法学课程打下坚实的法法学知识基础。但大三处于于学生专业定位时期,大四四处于学生考研、就业准备备时期,因为学生学习积极极性明显下降,所以不利于于学生学习,况且这种学业业安排与国际法学的学科地地位完全不相符。二是专业业必修课与限选课开设比例例失衡。国际公法国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是必修课,国际法学方向向限选课应围绕这三大主体体开设。但目前大多财经类类教学型院校国

6、际法类专业业限选课开课率较高的为国际贸易法,至于其他他如国际商法国际金金融法国际投资法WTO法欧盟法等等体现财经法学特色的国际际法课程却很少开设。三是是课时数量少。为达到教学学效果,国际法专业必修课课教学应保证在每学期544至72课时左右,但财经经类教学型院校往往达不到到,导致教学进度吃紧,教教学效果不理想。国际法法学教学方法和手段单一国际法学专业课程内容庞杂杂、理论性强,选择与教学学目标相匹配的教学方法与与手段至关重要。目前,国国际法教学过程中普遍采用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法,即教教师对国际法学各知识点进进行详细的分析讲解,从概概念的介绍到理论的分析,以学生被动接受、课堂做做笔记为主的教学模式。作

7、作为一种基础的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法可以保证知识识讲授的系统性、连贯性,条理会比较清晰,学生对对知识体系也会有一个整体体和详细的把握。同时,课课堂讲授法对教师素质要求求很高,包括教师的理论功功底、知识面、语言的感染染力和人格魅力等,但它具具有致命的弱点,就是片面面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忽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长长此下去,这种单一的灌输输方式不但不利于培养学生生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解决国际法律实践问题或或涉外法律问题的能力,还还会使学生养成被动接受知知识的习惯,因而严重影响响他们对国际法学课程学习习的兴趣。二、财经类教教学型院校国际法学教学改改革的必要性国际法学教教学改革是顺应全球化发展展的需要当

8、今,全球化已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潮流,它使各国在政治、经经济、法律及文化等领域发发生深刻变革。全球化的不不断发展与深化,一方面促促进了全球范围法律观念、法律价值、法律原则和法法律规范的趋同发展,另一一方面更需要完善国际法律律规范来协调各种国际或涉涉外法律关系。从根本上说说,全球化塑造了国际法学学,国际法学也是全球化表表现的一部分。因此,国际际法学教学应立足全球化培培养人才。尤其在我国加入入WTO、快速融入全球经经济一体化之后,各种国际际交往活动相应纳入国际条条约、国际通行的条例之下下,大量的国际法律规范需需要直接应用或者转换为国国内法运用2。因此,国家对精通国际法律规范范的人才需求大大增加

9、。但但是国际法学教学的滞后,使得学生对国际法学课程程的学习兴趣不高、学习信信心不足,导致国际法学学缺少应有的社会影响力。这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以以及国际法律人才的需求背背道而驰。因此,国际法学学教学改革不仅可以促进国国际法学课程本身的优化,更重要的是还能够顺应全全球化发展的需求,培养与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人才。国际法学教学改革是财经经类院校人才培养的需要人才培养是教学改革的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伴随着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社社会对财经类人才培养的规规格及素质要求相继发生变变化,需要一批具有国际意意识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才3。同时,随着我国国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济发展也需要一批既懂经济济与管理,又精通

10、市场经济济法律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如何根据变化的内外环境境,与时俱进地提高教学质质量和竞争力,培养符合社社会需要的具有国际意识的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成成为财经类高校关注的重要要课题。国际法学作为调整整国家间关系、涉外民商事事关系、国际经济关系的核核心法律专业,其主要任务务是培养学生熟悉国际社会会的法律,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应对国际法律事务。然而,当前财经类院校开开设国际法学课程,往往是是从履行教育部要求出发,完成法学核心课程的教学学任务,达到对国际法学基基本知识体系的“启蒙式”教育,并非以培养能够应应用国际法律知识的复合型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因此,进行国际法学教学改改革,是实现国际法学教学学

11、任务之根本,是财经类院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需求。三、财经类教学型院校校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对策建立全球化的国际法学教教学理念教学理念是对教教学活动持有的基本态度和和观念,对教学活动有着极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就法法学专业教育而言,国际法法学理论与知识是所有法学学理论与知识的重要组成部部分。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国国际法学的三门课程国际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国际经济法列为法学专业业高等教育的核心课程,国国际法成为国家司法统一考考试的必考内容。尤其在经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着中国的和平崛起,中国与与世界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切,人员、商品与资本在世世界范围内的流通也越来越越频繁,因此,国际法学教

12、教学应摆脱法学教育中重国国内法,轻国际法学的思想想,确立具有国际意识的全全球法学教育观念,培养具具有国际视野和胸襟,既通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又了解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国际际或涉外法律人才。确立立体现财经特色的国际法学学教学目标国际法学教学学是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国国际或涉外法律人才的一项项基础教学工作。随着全球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国际际法学教学目标也应做出相相应调整,“惟法学法”不不再是教学的出发点,纯法法学知识和理论的传授也不不再成为教学的核心内容,学生在国际法学课程中不不仅需要掌握国际法学的基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则,更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应用国际际法规范去分析和解决国际际社会中的实践问题,如涉涉外经

13、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题。财经类院校拥有得天独独厚的经济学、管理学、财财税金融学等财经类专业的的学科优势,法学与这些学学科形成相互渗透的互动关关系,这无疑为国际法学课课程体系中的涉外经济法律律实务教学提供了无可比拟拟的支撑条件。因此,财经经类院校的国际法学课程教教学目标应充分体现自身专专业优势“财经”特色色培养能够在金融部门门、商业领域、公司、企事事业单位熟练处理涉外经济济法律实务的应用型人才,并相应要求财经类院校对对国际法学教学的师资、课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和方法法进一步深化改革。设置置科学合理的国际法学课程程体系针对现行课程设置置存在的问题,财经类教学学型院校应当优化国际法学学课程体系,强化培养

14、学生生在国际或涉外经济法律实实务方面的综合应用能力。一是更新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等传统课程设置。这33门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每门课程教学应保证每学学期7学时,学分不少于33分,一般应在大学三年级级上学期开设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下学期期开设国际经济法,同同时还应注意课程内容的衔衔接,避免因内容重复而造造成课时浪费。二是调整国国际法学必修课与专业限选选课之间的比例,增加涉外外经济法律实务课程。为应应对入世后涉外法律服务人人员的大量需求,课程设置置应结合财经类院校的特色色,增设或加强国际经济交交往方面的法律与实务课程程,如WTO法国际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融法国际税法国际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

15、让让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际贸易函电等。上述课程程的开设应建立在完成3门门主干核心课程国际公法法国际私法国际经经济法的基础上,采取专专业限选课、专题讲座等形形式,为学生提供更广的专专业方向选择的空间,扩大大学生的国际视野,以培养养涉外经济法律服务人才。实行复合多样的国际法法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学方法与手段是实现教学目目标与教学理念的中介。传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大多采采取单一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段,片面强调教师的主导作作用,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位,这种方式不仅影响学生生学习国际法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不利利于培养学生处理实践问题题的能力,不能适应培养涉涉外经济法律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

16、改革传统单一一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探索索复合多样的教学方法与手手段。加之国际法学融合了了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乃乃至社会学等不同的学科知知识,属于交叉学科的范畴畴,因而复合多样的教学方方法与手段,正好切合国际际法学跨学科、综合性的特特点。复合多样的教学方方法与手段要求在国际法学学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中中心,通过对具体教学要素素进行科学系统的优化配置置,形成一种开放性、综合合性的教学模式或方法44。具体到国际法学教学学,需要从三个层面突破:一是建立“以学生为课堂堂主体中心”,开辟“多主主体教学”的模式。这种模模式强调教学中学生的主体体地位,教师变为教学的辅辅助者,在具体教学过程中中,则应充分运用多主体教教学手段,即由两个以上不不同学科或同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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