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家沟村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的调研报告(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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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徐家沟村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的调研报告市政府行管局、茅箭区委办、东城经济开发区驻徐家沟村工作组(2011年5月10日)一、徐家沟村失地农民基本情况徐家沟村因修建天津路和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原因,2007年以来共拆迁安置444户1424人。土地征用给城镇周边地区的农民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村组通过土地补偿金发展集体经济,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积累,部分农民利用补偿金兴办个体私营经济而脱贫致富,还有一部分农户利用补偿的地基建起了多套新房,利用房屋经营或者出租取得了收入,生活水平和拆迁前有了大的改善。但不可否认,由于在征地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致使一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

2、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造成生活质量下降,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解决好这一部分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当务之急。二、失地农民生活困难的原因1、建房补偿标准无法与物价同步,损害了部分村民利益。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失去了土地农民就几乎一无所有,土地补偿金和房屋补偿金成了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徐家沟村建房补偿标准是执行的2007年标准,为580元/平方。这一标准在2008年以前可以实现拆迁还建,在分配的宅基地上建起新房,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建起了新房。而还有一部分农户因宅基地不够分配而拖延至今,目前新的宅基地已经平整待分配,目前的建材及人工成本与3年前已显著增长,造

3、第二批获得宅基地的群众建房成本大增。2、征用土地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造成补偿方式单一,农民“坐吃山空”。目前,徐家沟征用农村土地基本是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补偿方式单一。由于失地农民缺乏投资理念和理财能力,原本不多的补偿款很快便坐吃山空。加之农民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失去了土地便感觉自己“空有一身力气无处使”,又因为缺乏劳动技能,我市的大多数企业对40岁以上的人员不予接收,造成这一部分群众二次就业困难重重。在无养老、失业、退休、医疗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将征地补偿款开销完后,生活就失去了保障,导致这部分农民转化成了城市贫民。3、失地农民普遍就业困难。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地代工,还可以解决一部分失地农

4、民的就业问题,市场经济下企业用工自主,征地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失地农民基本上被拒之企业门外。同时,失地农民在目前就业普遍困难的情况下,就业更难。他们大多缺乏一定的专长,在转换生存方式上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绝大多数人只能从事建筑、劳务、搬运、打短工等一些技术要求不高、劳动强度大的行业。部分人因年岁大、体力差、疾病多,就业更加困难。村民通过进厂、经营开店等各种门路就业的只占一部分,还有大量劳动力基本上无事可干。大量失地农民闲散在家,不仅自身生活困难,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抹牌赌博、打架偷盗等犯罪问题也随之出现。4、失地农民养老无保障,后顾之忧多。由于近年徐家沟村实现“双退双还“,两个安置小区的群众

5、不能种粮务种菜,连青菜都是到市场采购,生活成本急剧上升,农民拿到的补偿费用于盖房、治病、生活等急需开支后,所剩无几,无法考虑养老保险等长远利益问题。他们对今后生存问题心中无底,尤其是年岁已大、丧失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一部分人靠发的补偿费生活可以暂时渡过一段时间,几年后补偿费用完,养老将成为一大突出问题。5、部分失地农民生活较困难,就医无钱,最低生活难以维持。在调查两个小区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有“三无”人员、残疾人、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患者等。这部分失地农民生活艰难,有的已难以为继。民安小区五组徐久先、杜海琴老两口女儿已经出嫁,两人相依为命,没有任何收入,靠女儿一家接济。徐久先中风偏瘫,生活不能自

6、理,去年住院花费12000余元,目前每月还要花费医药费四、五百元,生活十分困难。民安小区陈弟云全家5口人只有上小学的小孩是正常人,丈夫因打工期间受伤两手四指从第一关节处被切断,精神恍惚,无法再就业,公公中风偏瘫卧床,公婆在小区门口被车撞伤,肇事者逃逸,伤者目前也卧床,其本人也有腰椎尖盘疾病,过去有几亩田还能维持生计,现在无田又无业,又不能离家务工,全家生活十分困难,宅基地还没分配,真正分配后也担心根本没能能力建房。6、现行村级管理体制和户籍制度未理顺。徐家沟村虽然土地已完全被征用,不能种菜烧柴,付出的是“城里人”的生活成本,仍然是原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城中村”,失地农民仍然是原来的农民身份

7、。由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未变社区,农民未变居民,无地村组不能纳入社区集中统一管理,失地农民还是传统农民的观念,而且按现行政策他们又不能在就业培训、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三、探索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困难的建议根据调查,我们认为,失地农民为国家建设、改革开放和城市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牺牲。目前反映在他们中间的困难较多,问题复杂,已经形成新形势下一大社会弱势群体,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

8、、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解决失地农民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让失地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为此,我们建议:1、完善保障制度,解除后顾之忧。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基本养老、重大疾病三大保障制度,在生活上给予失地农民政策扶持,是解决失地农民生存生活问题最直接最普惠的办法。对特别困难的失地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所需;对普通失地农民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土地补偿款和部分被征土地增值效益作为社保资金为农民加入社保

9、,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对身患重大疾病的失地农民,给予医疗费补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失地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农民的主要生存方式是依靠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后,不以土地为生,事实上已经不是农民。建议将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和中心集镇周边人平不足0.3亩田的农村行政村,申报享受城低保,提高保障水平,失地农民在城镇低保、养老保险、教育就业等方面突破户籍的“樊篱”,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劳动部门要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十堰市情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设想:开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的险种,自成体系,独立运行。入险

10、原则:本着高交高享受、低交低享受和农民承受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变通,降低门槛,低进低出,基金来源:一是征地补偿中应该兑现给农民的部分,作为集体统筹一次性入保,记入个人帐户;二是根据农民承受能力,每年进行个人续保;三是从政府每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补充基金实力。凡参加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待业期间,可以享受劳动部门临时性的失业救济。探索推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改变农村低保实施前失地农民因户口性质仅靠纳入农村低保补贴标准偏低的问题,开辟失地农民除纳入城乡低保外新的社会保障渠道,可以更加有效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2、健全培训体系,增强“造血功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11、加强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生存技能和就业本领,是解决失地农民生存生活问题的长久之计。由于失地农民普遍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低,年龄层次、身体素质等参差不齐,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差,就业竞争处于弱势。同时,多数年龄偏大的失地农民就业观念陈旧,认为到一些保洁、卫生等岗位就业有失面子,因此高不成,低不就。建议将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劳力作为农业部门“阳光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制定计划,争取分五年免费轮训完毕。由于扩大计划而造成的经费缺口,财政部门要给予适当补贴。对轮训毕业掌握一定技能的农民,由劳动部门负责推荐劳务输出或介绍就业,为他们转变生存方式,提供实实在在的扶持和帮助。3、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率。

12、政府有关部门在安排公益岗位中,要将失地农民纳入工作范畴,并进行重点倾斜,努力缓解失地农民就业难的突出矛盾。新成立的城市社区组织,要将安置就业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组建劳动服务公司,拓展就业空间,努力提高社区范围内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土地征用与安排失地农民就业挂钩制度,并将其作为一项硬性规定,监督企业落实。今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克服重招商轻安置的倾向,对征地协议中企业承诺使用农民工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工作,保证协议落实到位。要对招商引资企业使用农民工实行鼓励政策,企业积极聘用农民工的,前三年可以从企业上缴的税赋中,按照使用农民工的数量,给予一定的财政(退税)返还。二是加大就业岗位

13、开发。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专项基金,用于引导当地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支出与补偿,给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三是健全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中介服务。在条件较好且劳动力多的村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进行职业介绍。四是劳动部门要采取“订单、定向、定点”模式,有组织地向沿海等发达地区输送劳动力,实现失地农民转移就业。4、加大扶持力度,力促自主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的,劳动部门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同下岗工人办理优惠证明,凭优惠证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比照下岗工人,落实相应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通过设立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14、专项奖励和补贴基金,按“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农民自办乡村饭店、农家乐等,既解决自身生活保障问题,又吸纳更多农民就业。对办厂经商、发展特色种养业等失地农民,提供适量的小额无息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使他们顺利走上自主创业之路。5、念好土地文章,确保增值效益。改变征用土地货币补偿单一模式,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城郊农村积极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行股份分配。可根据人均拥有土地的数量,按5%至10%的标准为村预留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如建标准房、写字楼、市场等,或以土地作价入股、出租等形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失地农民就地就业。也可探索村组以补征地入股的方式分享土地被征后的增值效益,解决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6、实行政府兜底,加大救助力度。由地方政府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的救助,地方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标准,救助标准定位在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之间,既可以对失地农民进行有效救助,又可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同时,与现行救助政策不矛盾、不冲突。失地农民的救助程序和管理办法可参照城乡低保的操作程序进行,其救助资金由地方财政纳入预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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