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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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司考真题卷二第35题: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 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D)A. 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B. 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C. 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D. 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解析:所谓原始证据是指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 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 事实的根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由此,A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B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C属

2、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只有D才 属于直接证据、原始证据。本题正确答案是D.2、(2010年 卷二24)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B)A. 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B. 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C. 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D. 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解析】 本题是对证据理论分类的考察。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也称第一手材料。 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被告人的供 述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直接证据,而不是间接证据,不符合题意,所

3、以A项错误。证人王某陈 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直接来源与案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且该证言只能 证明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不能单独、直接的证明被告人就是杀人凶手,属于间接证据。所以,证人王 某的陈述既是原始证据又是间接证据,符合题意,B项正确。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 害她的经过,该表述说明,证人提供的证言来自被害人向他的讲述,故属于传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 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精神病鉴定的抄本属于传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综上 所述,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3、(2008年卷二7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A. 杀人案中现场勘验

4、笔录B. 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C. 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D. 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答案】ABD【解析】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 证据。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实物证据。而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 形式的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边界等都是言词证据,此外,应当注意 的是,鉴定结论也是言词证据,由此本题属于实物证据的是勘验笔录、账册、监控录像。 C 中的鉴定结论 不是实物证据,而是言词证据,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 ABD.4、(2007 年卷三8

5、1)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 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D)A. 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C.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D.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5、(2007年卷二 24)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 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B、D)A. 原始证据、直接证据B. 传来证据、间接证据C. 实物证据、直接证据D. 原始证据、间接证据6、(2009年 24)张某、李某

6、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A. 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 李某逼我去抢的C. 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 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证人证言的认定。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ABC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D项中,张某陈述的内容是李某单独实施的杀人行为,属 于证人证言。7、(2010年卷二 67)关于司法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 规定实行回避B. 某鉴定机构的鉴定人钱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

7、该司法鉴定应由钱某负责C. 当事人对鉴定人胡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胡某应当出庭作证D. 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 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某的意见作出结论【司法部答案】ABC【解析】关于司法鉴定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9、10、11 条,本题是 对司法鉴定有关制度的考察。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 9条第 3 款规定,鉴 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所以,A项中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的说法正确, 当选。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0 条规定,

8、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所以,B项中,钱某进行鉴 定,那就应该由钱某负责,B项正确。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 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C项中当事人对胡 某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法院依法通知,胡某应当出庭作证。C项正确。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 202条规定,几个鉴定人意见有分歧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上写明分歧的内容和理由,并且分别签名或者 盖章。所以,D项中三个鉴定人有不同意见时,应当在鉴定结论上注明,丙分别签名或盖章,而不是按照 一部分人的

9、意见做出。所以 D 项错误。本题的正确选项为 ABC。8、(89.)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证人只能就其所见所闻如实陈述,不能发表对案件的意见;而鉴定人则要对其所鉴定的事 项发表意见B. 证人无须具备专业知识;而鉴定人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C. 证人是不可替代的;而鉴定人是可以替代的D. 证人不属于回避的对象;而鉴定人属于回避的对象答案:ABCD解析: 证人和鉴定人的区别如下:(1)在资格条件上,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 知识和技能;而证人的资格要求只是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确表达的能力,即使证人有生理缺陷和精神 缺陷或者年幼,均可出庭作证。(2)在

10、可否替代上,证人是就其亲身感受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证的人。证 人的基本特征就在于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这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既不能由法院指派或聘任,亦不能 随意替换;而鉴定人并非由案件事实所决定,其从事鉴定活动是受法院指派或聘请,因此,鉴定人是可以 替换的。(3)在能否回避上,证人不得以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回避,而鉴定人如果有回 避事由,必须执行回避的规定。(4)在询问规则上,对证人的询问应遵循个别和隔离的原则,证人不能了 解案情;而鉴定人可以了解案情,对疑难复杂情况,可以由多个鉴定人相互商量形成最终的鉴定结论。(5) 在发表的意见上,证人只能就其所知悉的案件事实陈述意见,而不能发

11、表自己根据这些事实得出的结论和 意见。但是鉴定人作为专家不受此项意见规则的限制。(6)在出庭义务上,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普遍性的 诉讼义务,一般不能拒绝,而鉴定人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拒绝接受法庭的指派或聘请,可以不出庭接受质 证而只提供书面鉴定意见。故本题中,ABCD四个答案都是正确的,均当选。9、(2005年 70.)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结论使用?A. 材料甲,系被害人到医院就诊时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B. 材料乙,盖有某鉴定机构公章,但签名人系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C. 材料丙,由具有专门知识但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张某作出D. 材料丁,经依法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

12、王某作出答案:ABC解析:本题是一道证据考题,考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该题除了涉及到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 有关规定之外,还涉及到 2005 年2 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这说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考试除了要注重传统考点以外,还应把握立法 和司法解释的最新动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 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 业务,所以,本题的答案为 ABC。10、2007 年真题77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

13、定。关于对甲进 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A. 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B. 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C. 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D. 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解析:刑事诉讼法第 120 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 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 医院加盖公章。根据本条的规定,B是正确的。进行鉴定的机构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而不是省级 医院。所以A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 限。所以C项是错误的。刑事

14、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 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所以 D 项是正确的。因 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BD。11、05司考真题卷二第 69题: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A. 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B. 某贪污案,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C. 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D. 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解析】本题考证据的种类一一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言的区别,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证据基本理论,A 项中笔记本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

15、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所以是书证;D项中的淫秽书刊也是以 其记载的内容反映案件事实的,也属于书证。B项中的笔迹则是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与案件事实相联 系的,所以属于物证,其鉴定结果则属于鉴定结论;C项中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属证人证言笔录,是对证 人证言的记录,尽管是书面的,但其本质上还是属于证人证言的。所以,本题答案为 AD。12、10司考真题卷三第83题: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 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 些类型的证据?(B、D)A. 直接证据B. 间接证据C. 书证D. 物证13、08司考真题卷二第30题:某银行被盗,侦査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进行 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 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 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 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 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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