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品名不符要不要定性为虚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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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品名不符要不要定性为虚开开具品名不符的发票要不要定性为虚开?提出这个问题,听到不同的回答,甲说:刑法的虚开是指数量和金额与实际不同,品名不符不是虚开;乙说:行政法的虚开是指开具了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发票的行为,因此是虚开,比如黄金票案,黄金开成钢材能说不是虚开吗;丙说:品名不符,不符到什么程度才是虚开呢,55寸彩电开成60寸是不是虚开?我的观点是:品名不符不是定性为虚开的理由,只有造成增值税流失才是虚开。首先从增值税立法沿革来分析。前面写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法沿革及文件总结,从中可以看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服务于增值税制

2、度的,它一方面要维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秩序(形式上);另一方面是防范增值税的流失(实质上)。如果没有造成增值税流失,从刑法的意义来讲,品名不符不是虚开认定的理由。其次行政法虚开与刑法的虚开是一致的。前面行政法虚开与刑法虚开对比分析已经讨论过,行政法规定了虚开是开具了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发票的行为,但没有说所有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都是虚开,是否定性虚开要回到刑法的概念上去,因此不能因为品名不符而定性为虚开。第三以黄金票为例分析。黄金票一种是A把黄金卖给B,B把黄金又卖给C,C不需要票,B把发票开给D。还有一种是A卖黄金给D,A开钢材给D,D卖掉了黄金,隐瞒收入,然后对外开钢材。以第一

3、种为例,B把黄金卖了没有开票,就有余地也有必要去对外开票,于是就有了虚开。为什么说有余地,因为有进项抵扣没有销项,可以开销售发票。为什么说有必要,是因为有了进项就要实现销项,如果进项不抵扣,会出现滞留票。A黄金销售给B,B购进黄金销售给C,C不要票,B开其他品名给D。对B而言,购进发票是黄金,销售发票是钢材,对不上怎么办?B为了掩盖这个事实,可能采取下列几种手段中的一种:第一种最简单的是发票不变,但是将复印件(购进发票品名变成钢材)放在帐上,有时候税务局查的不仔细能混过去。第二种掩盖的方法是套票,根据真票去做张假票,这张票看上去跟税务局票是一样的,只是品名改成了钢材,其实它的作用与复印件是一样的,为了让人看不出来。第三种是阴阳票,A作假,将记帐联和存根联开黄金,交给B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写成钢材。也有可能在B环节做假,B交给D的联次开成钢材,自己留存的开黄金,从B这里看进也是黄金,销也是黄金。在黄金票案中之所以构成虚开,并不是因为品名的问题,是因为B和D之间本来就没有业务。即使B开给D发票开的不是钢材,而是黄金也是虚开,不论开什么品名都是虚开,他之所以虚开,和品名没有关系。综上:品名不符不是虚开认定的理由,但是要高度重视改变品名的现象,发现改变品名的现象意味着在某个环节隐瞒偷税或其他环节的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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