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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 作 汇 报古城乡卫生院(2012年4月9日)简要汇报三个方面:一、基本情况全乡总面积 145平方公里,辖29个行政村、157个村民小组,人口 34231人。卫生院占地面积5088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编制床位6张,实际开设床位15张;事业编制25人,现有正式职工34人,其中临床专业技术人员19人、助产2人、护理8人、药学2人、检验1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20人、未聘7人,本科学历4人、大专22人、中专8人;设有公共卫生科、内儿科、外科、骨科、中医科、妇产科等临床科室及B超、X线、心电图、检验室等功能科室。2012年1-3月份门诊量3300人次,住院96人次,床位使用率44.6%。
2、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进展按照县卫生局关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及有关会议要求,我院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五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有效监管,着力规范村医服务行为,全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展顺利。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了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院已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防疫专干为副组长、公卫科成员为组员的古城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一体化办公室,配备了相关人员。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古城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及近期工作计划,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分别于2月20日、2月28日召开了动员安排及工作调度会
3、议,会上与各村卫生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发放了统一印制的盘点表、处方及就诊病人登记表等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表册,确保了全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 (二)细化措施,全面推进。自3月1日起,全乡29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1、统一业务管理。我院对辖区内的所有村卫生室重新聘任了负责人和乡村医生,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下达了相应的工作任务,实行每月例会制及季度督查制,并定期加强对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每月开展至少1次乡村医生实用技术培训。2、统一人员管理。对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
4、卫生室实行负责人负责制、人员聘用制,各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由乡卫生院在本乡现有医务人员中本着就近原则择优聘用,与乡村医生签订聘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上报县卫生局批准。3、统一药械管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全部在“基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实行全乡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并在各村卫生室悬挂“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宣传横幅,积极进行有关政策宣讲,使广大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自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我院结合每月新农合门诊报销金额对各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目前我院已统一采购“三统”药品80余次,其中卫生院85.63万元、村卫生室5.33万元,对各村卫生室药品进行分包配送;柜台“三统”药品卫生
5、院占68%,村卫生室为100%。同时规定,对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私自进购的,一经发现,将上报县卫生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并解除其乡村医生聘用合同。4、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照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统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并对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上墙公示,做到了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同时,对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业务收支、固定资产等账册。5、统一绩效考核。我院制定了对村卫生室每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医疗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药品零差价实施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考核评分结果予以公示,并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挂钩,实行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三、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一是极少数村卫生室“八有三公示”制度执行不力,存在看病无登记、收支无帐目等现象;二是个别村医年龄偏大,难以胜任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新农合报销等工作。今后,我们将以这次工作调度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乡镇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探索,狠抓落实,努力做好全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