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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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合同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

2、责任由甲方承担。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

3、费用一起支付。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

4、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4.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三、费用结算:1.费用结算方式:(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w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2)月结:

5、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四、保险条款推荐合同范文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委托合同货运代理协议书棉花运输合同班轮运输合同(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

6、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

7、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五、其它事宜: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

8、好协商解决。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甲方:乙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经典推荐贸易集装箱运输合同贸易集装箱运输合同一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各自经营业务,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质低价服务要求,在互惠互利的愿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对公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公路拖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职责和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内容详实、准确的委托运输资料,包括集装箱箱号、提、送货门点、箱量、箱型、时间要求、联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内容。2. 甲方要严格

9、按照协议规定的费率和结费时间及时与乙方结清费用,不得无故拖延。第二条:乙方职责和义务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套资质(如工商营业执照,公路运输许可证等)。2. 应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委托任务。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达装箱,应于装卸箱时间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3. 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时候,有责任和义务检查所提集装箱外观是否完好、变形,箱体有无破损及异味,铅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不能认定好坏时及时通知甲方认定或者更换箱号。4.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必须含承运人责任险)。5. 如甲方超过期限未按时付运费,乙方有货物留置权。6. 对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

10、致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但甲方有协助乙方向有关第三方解决索赔事宜的义务。7. 保证甲方用车的优先安排,尤其是节假日和法定假期。第三条:风险责任双方各自承担经营范围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包括效益亏损)。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等)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免责。第四条:运输费率和标准1. 运杂费:按双方签署的运价表或运价确认书计收。2. 垫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垫付的费用实报实销但须提供原始发票和甲方对该费用的确认件。3. 本次协议从 ,运价 元/T,4. 其他地点运价由传真件单票确定。第五条:费用结算1. 费用结算期限为拖车运输任务结束后30天内结

11、清。2. 每月1日乙方提供实际发生的业务费用对账单和相应金额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经甲方核对确认后,在一至两周内安排付款手续。3. 如果发票抬头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风险担保。第六条:协议的履行、约定事项1. 协议双方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协调、业务管理,对账工作。2. 本协议中所指甲、乙双方应还包括各自下属人员、雇佣人员。3. 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拒的作用,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4. 本协议如果发生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

12、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各当事方同意,并在十五天的时间内协商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2. 变更或终止生效日期前发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此而受影响。第八条: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协议中的条款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陆上集装箱拖车运输服务协议自行终止。3. 本协议自以下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署:甲方:

13、乙方: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盖章) (签字/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签字 日贸易集装箱运输合同二甲方: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货物运输配送达成以下协议: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单位的集装箱的汽车短途运输配送业务。二、 甲方每次发送货物时,在铁路运输单据收货人栏内填写乙方及联系电话,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真正收货客户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将送货地址、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传真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传真的资料及时提货、送货,并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收货人确认施封、箱体完

14、好无损,完成交接手续。三、 执行费用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送货地址、具体箱型等,协商确定短途运输配送费用,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作为依据(见附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四、 双方责任:1、 甲方发送的货物不得超重,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 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传真给乙方,因甲方传递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 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资料后,应在货物到达后两日内及时安排车辆,货物到达后因乙方安排车辆不及时,造成货物延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4、 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参加保险,司机应具备从

15、业资格,以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箱体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5、 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及施封状况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及时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系,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铁路部门索赔。如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没有发现箱体及施封异常,在掏箱时发现的因箱体及施封损坏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赔偿。五、 费用清算:月结;每月3日前双方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核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六、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七、 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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