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枫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高端智能百叶窗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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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平方米高端智能百叶窗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安徽枫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1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平方米高端智能百叶窗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101-340207-04-05-90120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方正路 5 号地理坐标( 118 度 28 分 8.022 秒, 31 度 23 分 38.78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玻璃制品制造(C305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中“57

2、玻璃制品制造 305”中“玻璃制品制造 (电 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 成型的除外) ”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鸠发改告202111 号总投资 (万元)25000环保投资 (万元)87环保投资占比(%)0.35施工工期2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1855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安徽省政府/规划环境

3、影响 评价情况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3】999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由安徽省经济研究院、安徽明珠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 2013 年 3 月下发的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 1 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对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进行发展规划。(1) 行业符合性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装备制造业、电 子信息,另外还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本项目属于其他玻璃制品制造,属于 装备制造业,符合相关开发区规划工作。(2) 产业园区用地符合性本项目位于芜湖市鸠江经济

4、开发区方正路 5 号。根据芜湖鸠江经济 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内容,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用地 要求。项目区周边 500m 无文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 且本项目未被列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 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因此,建设项目与区域规划相符,与用地性质相符。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3年 9 月取得了安徽省环保厅的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999 号) 。2019 年 12 月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

5、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于 12 月 31 日取得了芜 湖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 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项目与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 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2 项目与开发区规划跟踪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跟踪环评审查意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规划应坚持高质量发展、协调发展理念, 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利 用土地资源。着力拖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 级,促进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 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位于安徽芜湖鸠 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

6、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的评价范围内,即鸠江 经济开发区东区:青山 河以西,万春路以北、 九华北路以东,官陡门 路、飞翔路以南的 12.7km2 用地范围内,属符合 2 于规划的工业用地严格空间管控,强化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 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的空间布局,加强区内 河道、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加快落实外居 住与工业布局管控要求。本项目周边无河道、绿 地等生态保护空间符合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大气、水、土壤污 染防治攻坚战及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 质量改善的阶段目标,制定区域污染物允许 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及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 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

7、环境 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废 水、噪声、固废采取有 效措施治理后,对环境 质量影响较小符合推动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严格控制 开发区规模和范围,限期淘汰、整改不符合 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本项目不属于规划跟踪 评价提出的限期淘汰、 整改的企业清单范围内符合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本项目符合开发区环境 准入要求符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区内外污 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 环境管理等事宜,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 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 控、调查与修复。本项目运营对土壤影响 较小符合完善区域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开发区功能分 区、产业

8、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 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 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 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 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本项目不属于污染排放 重点管控企业,周边无 敏感点分布符合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再生水 回用等有效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固体 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集中收集、处理 处置。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 为生活用水,水耗小。 一般工业固体及危险废 物采取集中收集、外售 综合利用或委托资质单 位处置方式,合理处理 处置符合其他符合性分 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其 中“

9、鼓励类”、也非“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 已取得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文件。因此,本项目建设项 3 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方正路 5 号,根据芜湖市城市 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厂址周围 500m 范 围内无文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选址合理。3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并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的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三线一单”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系

10、统化、 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落 地、环境保护参与空间规划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基础支撑,是实施环境 空间管控、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判定本项目与“三线一 单”相符性如下表。表 1-3 “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内容环环评2016150 号文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 保护 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项目位于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方正 路 5 号,属于工业园区,周边无自然 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 等生态保护区,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

11、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根据 2020 年芜湖市环境质量公报, 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 可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环境空气 质量 PM10 、PM2.5 年均值超标,为环 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废气、 废水、噪声、固废污染物经处理后全 部达标排放或者合理处置,且排放处 置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 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用水取自自来 水管网,用电由市政供电网提供,余 量充足,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均为外 购,对当地资源利用影响较小。因此, 项目

12、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和 资源利用上限,以清 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项目不属于芜湖市企业投资项目负 面清单 (2014 年本) 及关于印发 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皖长江办【2019】18 号) 中项目。符合 4 限制等差别化环境 准入条件和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三线一单”环保要求。4 、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的实 施意见 (皖发201821 号)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

13、江 (芜湖)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芜市发201818 号)表 1-4 项目与“皖发201821 号”及“芜市发201818 号”文件相 符性分析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严 禁 1 公 里 范 围 内 新建项目2018 年 7 月起,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 线 1 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护 岸、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 码头及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公 共管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 安全和公众利益建设项目, 以及长江岸 线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非工业项 目 外,不得新批建设项目,不得布局新的 工业园区。 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严格进 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 安全要求的,全部

14、依法依规停建搬迁本项目距离长江 干流约 11.9km, 距离长江支流青 弋江最近距离为 8km ,距离漳河 岸线最近距离为 18.8km 项 目 选 址不在长江干流 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符合严 控 5 公 里 范 围 内 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 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 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 保、节能水平, 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 整的改技改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 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 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 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 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技改化 工项目项目不在长江干 流 5 公 里 范 围 内,项目不属于 化工项目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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