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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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要求小编希望 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要求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诉讼离婚是我们结束这段美好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诉讼离婚虽然在结束此种关系上显得极具力量,但是它在程序上却是相当繁复的。那么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呢?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一)起诉阶段起诉阶段的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

2、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进行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3、,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二、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一)管辖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

4、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调解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三)诉讼中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3、证明夫

5、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四)判决与上诉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都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优先选择协议方式,往往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对于诉讼离婚有的程序,很显然与协议离婚的程序规定也是不一样的,这点还请注意。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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