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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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小编希望 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在用工期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呢?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1、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必须在用工一年内,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过了一年劳动者就失去了胜诉权;2、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最好填写开始工作第一天开始。二、补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两倍工资”和“补订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

2、责任,即使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两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3、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三、劳动合同违约的情形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

4、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且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辞退员工。所以,大家对补签劳动合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小编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律师。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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