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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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条 文 说 明前 言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经建设部2003年3月27日以第133号公告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检测、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吕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目 次1 总 则612 术语、符号632 术 语633 基本规定643.1 检测方法和内容 643.2 检测工作程序 6

2、53.3 抽检数量673.4 验证与扩大检测 69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693.6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72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734.1 适用范围734.2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734.3 现场检测754.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77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795.1 适用范围795.2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795.3 现场检测795.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806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816.1 适用范围816.2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816.3 现场检测816.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827 钻 芯 法 847.1 适用范围 847.2 设 备 847.3 现场操作 857.4 芯样试件截

3、取与加工 877.5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887.6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898 低应变法 918.1 适用范围 918.2 仪器设备 938.3 现场检测 948.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959 高应变法 1019.1 适用范围 1019.2 仪器设备 1019.3 现场检测 1039.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10510 声波透射法11210.1 适用范围 11210.2 仪器设备11210.3 现场检测 11210.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113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1 总 则1.0.1 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多与基础工程质量有关,其中有不少是由于桩基工程的质量问题,而直

4、接危及主体结构的正常使用与安全。我国每年的用桩量超过300万根,其中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软土地区占70%80%。如此大的用桩量,如何保证质量,一直倍受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各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注。桩基工程除因受岩土工程条件、基础与结构设计、桩土体系相互作用、施工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等关联因素的影响而具有复杂性外,桩的施工还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发现质量问题难,事故处理更难。因此,基桩检测工作是整个桩基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提高基桩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检测评定结果的可靠性,才能真正做到确保桩基工程质量与安全。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基桩检测技术特别是基桩动测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

5、从国内外基桩检测实践看,如果不将动测法作为质量普查和承载力判定的补充手段,很难在人力和物力上进行桩基工程质量的有效检测和评价。因此,利用理论和实践渐趋成熟的动测技术势在必行。但同时应注意,与常规的直接法(静载法、钻芯法)相比,动测法对检测人员的经验与理论水平要求高。况且,动测法在国内起步近三十年,但推广应用才十年,仍属发展中的技术,经验和理论有待进一步积累和完善。目前,国内有关基桩检测的标准虽已形成初步系列,但这些标准只针对一类检测方法单独制订,有关设计规范对基桩检测的规定比较原则,主要侧重于为桩基设计提供依据。这些标准施行后暴露出的问题可归纳为:1 各方法之间在某些方面(如抽检数量、桩身完整

6、性类别划分及判据、测试仪器主要性能指标、复检规则等)缺乏统一的标准(至少是能被共同接受的一个低限原则),使检测人员在方法应用、检测数据采用及评判时显得无所适从,容易造成桩基工程验收工作的混乱。2 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各检测方法都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若将检测能力和适用范围不适宜的扩大,容易引起误判。3 基桩检测通常是直接法与半直接法配合,多种方法并用。当需要对整个桩基质量做出评定时,单独的方法无法覆盖,各个标准(包括地方标准)并用时又出现主次不分或不一致。因此,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使基桩检测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才能促进基桩检测技术进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质量。1

7、.0.2 本规范所指的工程基桩是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预制桩(包括预应力管桩)和钢桩。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是基桩质量检测中的两项重要内容,除此之外,质量检测的其他内容与要求已在相关的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做出了明确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制订的,交通、铁路、港口等工程的基桩检测可参照使用。但应注意:建筑工程的基桩绝大多数以竖向受压混凝土桩为主,某些交通、铁路、港工,以及上部竖向荷载较小的构筑物等基础桩的承载力并非单纯以竖向抗压承载力控制,而是以上拔或水平荷载控制,也可能是抗压与水平荷载或上拔

8、与水平荷载的双重控制。此外,对于复合地基增强体设计强度等级不小于C15的高粘结强度桩(类似于素混凝土桩,如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其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原理、方法与本规范桩基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无异,同样可按本规范执行。1.0.3 本条是本规范编制的基本原则。桩基工程的安全与单桩本身的质量直接相关,而设计条件(地质条件、桩的承载性状、桩的使用功能、桩型、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型式等)和施工因素(成桩工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质量的均匀性、施工方法的可靠性等)不仅对单桩质量而且对整个桩基的正常使用均有影响。另外,检测得到的数据和信号也包括了诸如地质条件、桩身材料、桩的休止时间等设计和施工因素的作用和影响,这些

9、也直接决定了所选择的检测方法是否安全适用和经济,及所选择的受检桩是否具有代表性等。如果进行基桩检测时抛开这些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或隐患。同时,由于各种检测方法在可靠性或经济性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多种方法配合时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因此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和特点,考虑上述各种因素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实现各种方法合理搭配、优势互补,使各种检测方法尽量能互为补充或验证,即在达到“正确评价”目的的同时,又要体现经济合理性。2 术语、符号2.1 术 语2.1.2 桩身完整性是一个综合定性指标,而非严格的定量指标。其类别是按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影响程度划分的。这里有两点

10、需要说明:1 连续性包涵了桩长不够的情况。因动测法只能估算桩长,桩长明显偏短时,给出断桩的结论是正常的。而钻芯法则不同,可准确测定桩长。2 作为完整性定性指标之一的桩身截面尺寸,由于定义为“相对变化”,所以先要确定一个相对衡量尺度。但检测时,桩径是否减小可能会参照以下条件之一: 按设计桩径; 根据设计桩径,并针对不同成桩工艺的桩型按施工验收规范考虑桩径的允许负偏差; 考虑充盈系数后的平均施工桩径。 所以,灌注桩是否缩颈必需有一个参考基准。过去,在动测法检测并采用开挖验证时,说明动测结论与开挖验证结果是否符合通常是按第一种条件。但严格地讲,应按施工验收规范,即第二个条件才是合理的。但因为动测法不

11、能对缩颈严格定量,于是才定义为“相对变化”。2.1.3 桩身缺陷有三个指标,即位置、类型(性质)和程度。动测法检测时,不论缺陷的类型如何,其综合表现均为桩的阻抗变小,即完整性动力检测中分析的仅是阻抗变化,阻抗的变小可能是任何一种或多种缺陷类型及其程度大小的表现。因此,仅根据阻抗的变小不能判断缺陷的具体类型,如有必要,应结合地质资料、桩型、成桩工艺和施工记录等进行综合判断。对于扩径而表现出的阻抗变大,应在分析判定时予以说明,因扩径对桩的承载力有利,不应作为缺陷考虑。2.1.62.1.7 基桩动力检测方法按动荷载作用产生的桩身应变大小可分为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前者的桩身应变量通常在0.11.0范围

12、内,后者一般小于0.01。对于普通钢桩,超过1.0的桩身应变量已接近其屈服台阶所对应的变形;对于混凝土桩,视混凝土强度等级的不同,其出现明显塑性变形对应的应变量约为0.51.0。3 基本规定3.1 检测方法和内容3.1.1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检验”是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的。由于工程桩的预期使用功能要通过单桩承载力实现,桩身完整性检测的目的是找出某些可能影响单桩承载力的因素,最终仍是为减少安全隐患、可靠地判定单桩承载力并做出正确评价服务。所以,基桩质量检测时,承载力和完整性两项内容密不可分。

13、对于大多数桩型的桩基,往往是通过低应变完整性普查找出基桩施工质量问题并对整体施工质量做出大致估计。3.1.2 表3.1.2所列7种方法是基桩检测中最常用的检测方法。对于冲钻孔、挖孔和沉管灌注桩以及预制桩等桩型,可采用其中多种甚至全部方法进行检测,但对异型桩、组合型桩,表3.1.2中的7种方法就不能完全适用(如高、低应变动测法和声透法)。因此在具体选择检测方法时,应根据检测目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各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检测能力,考虑设计、地质条件、施工因素和工程重要性等情况确定。同时也要兼顾实施中的经济合理性,即满足对工程基桩整体做出较高置信水平的评价的前提下,做到快速经济。3.1.3 本条是总则

14、1.0.3条中“使各种检测方法优势互补”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特别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完整性检测,一般可同时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检测,使各种方法能相互补充。另外,对于设计等级高、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变异性大的桩基,或低应变完整性判定出现技术上的困难时,提倡有条件时采用直接法(静载试验、钻芯和开挖)进行验证。 3.1.4鉴于目前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重视不够,本条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检测,以便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到信息化施工。如:冲钻孔灌注桩施工中应提倡或明确规定采用一些成熟的技术和常规的方法进行孔径、孔斜、孔深、沉渣厚度和桩端岩性鉴别等项目的检验,对于打入

15、式预制桩,提倡沉桩过程中的动力监测等。桩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情况:设计变更、局部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工程桩施工参数与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不同、原材料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发生变化等,都可能造成质量隐患。除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检测外,仅在施工后进行验收检测,即使发现质量问题,也只是事后补救,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基桩检测除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还应加强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效益。3.2 检测工作程序 3.2.1 框图3.2.1是检测机构应遵循的检测工作程序。实际执行检测程序中,由于不可预知的原因,如委托要求的变化、现场调查情况与委托方介绍的不符,或在现场检测尚未全部完成就已发现质量问题而需要进一步排查,都可能使原检测方案中的抽检数量、受检桩桩位、检测方法发生变化。如首先用低应变法普测(或扩检),再根据低应变法检测结果,采用钻芯法、高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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