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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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建设单位:榕江县人民政府(公章)方案编制单位:贵州东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方案编制日期:2011年8月10日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名称: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单位:(个人) 榕江县人民政府 (公章)单位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联 系 人:肖 克联系电话:13985812293送审时间:2011年8月10日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单位贵州东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人代表马宝珍联 系 人马宝珍联系电话1518589

2、1942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瑞金中路50号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编 号资质等级发证机关主 要 编 制 人 员姓 名职 务职 称签 名马 宝 珍总 经 理工 程 师付 强设 计 师工 程 师王 永 辉设 计 师工 程 师刘 卓 娅设 计 师工 程 师沈 箔 钰设 计 师工 程 师目 录1 总 则11.1编制目的11.2 编制原则21.3 编制依据31.4 目标51.5服务年限61.6主要计量单位62 项目概况72.1项目简介72.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82.2.1自然环境概况82.2.2社会经济概况102.3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112.4 拆旧地块基本情况14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183

3、.1 已破坏土地现状183.2 拟破坏土地预测253.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63.3.1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分析263.3.2对土壤的影响分析273.3.3对生物的影响分析283.4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283.4.1被破坏土地复垦潜力分析及资源配置283.4.2资源配置后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333.4.3确定复垦方案363.4.4土地复垦技术路线及方法363.4.5项目区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373.5 复垦标准384 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394.1预防控制措施394.2工程技术措施414.3生物化学措施425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435.1工程设计435.1.1土地平整工程设计435

4、.1.2农田水利工程设计445.2工程量测算466 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486.1 估算依据486.2取费标准及计算方法说明486.3费用构成516.4投资概算527 效益分析537.1 经济效益537.2 生态效益537.3 社会效益547.4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548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558.1 第一阶段558.2 第二阶段559 保障措施579.1 组织管理措施579.2 技术保障措施589.3 资金保障措施589.4 公众参与59附资料目录附表:附表一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附表二 土地复垦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附表三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附件一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委托书附件二

5、 实施规划批复附件三 土地复垦方案征求意见附件四 土地复垦方案初审表附件五 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六 方案编制单位承诺书附件七 土地复垦方案县级国土资源局送审申请附件八 土地复垦方案州国土资源局送审申请附图:附图一 项目所在地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附图二 项目破坏土地现状分析图(1:10000)附图三 项目土地复垦规划图(1:2000)附图四 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单体设计图i1 总 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精神,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土地复垦”的要求

6、,以及国务院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转发国土资源部的通知(黔国土资源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必须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榕江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榕江县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榕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

7、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本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简述如下:1、调查并量算各类已破坏土地的面积,并对其破坏程度给出定性分析结论;2、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确定已破坏土地应复垦的面积,并根据土地破坏的时间、性质及破坏程度,规划其复垦的时间和复垦后的利用方向;3、在复垦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各类土地复垦的技术要求设计复垦方案、复垦工艺,明确复垦要求达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计算复垦工程量,提出复垦工程的投资概(估)算,最后编制完成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复垦方案;4、明确土地复垦义务人,本方案所涉及的所有复垦工程费用全部由榕江县人民政府承担;5、本方案的编

8、制同时为榕江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县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和土地复垦费用征收等提供依据,并作为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补充,将该规划的任务落到实处。1.2 编制原则根据土地复垦规定(1989年1月1日国务院令第19号)中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根据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复垦体现以下原则:1、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在

9、本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国家政策、贵州省及榕江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充分考虑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要求,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破坏情况并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来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统筹安排复垦计划;2、优先复垦为耕地,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根据项目区土地破坏的实际情况,尽量恢复被破坏土地的原有功能,优先复垦为耕地,以满足榕江县耕地占补平衡要求;3、预防与复垦相结合:在本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客土等复垦活动造成新的土地破坏。1.3 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5)土地复垦规定(1989年1月1日国务院令第19号)。2、行业标准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31.12011);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6部分: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31.62011);3)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1995年7月国土资源部

11、);4)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5)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01年1月1日);6)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2002年9月10日)。3、有关文件1)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2)转发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23号);3)转发国土资源部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79号)。4、技术资料1)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贵州东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3月5日);2)关于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规划的批复意见(黔国土资规划函201163号);3)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

12、目专项规划(贵州东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4月10日)。1.4 目标通过编制本方案,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恢复被破坏土地的生态、经济及社会功能,减少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以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编制本方案的目标具体为:1、按照“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原则,在本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采取底土利用、荒地客土、修筑防洪堤等复垦措施,以减少和控制破坏土地的面积及程度,将本项目建设造成破坏的土地面积控制在131.75亩范围以内,为土地复垦创造良好的条件。2、本方案中项目区面积为131.75亩,包括榕江县拆旧农村废弃居民点、拆旧废弃采矿用地和拆旧废弃公路用地

13、三个部分。其中,拆旧农村废弃居民点规模为30.04亩,拆旧废弃采矿用地规模为43.81亩,拆旧废弃公路用地规模为57.90亩。本方案规划对项目区内已破坏的131.75亩建设用地全部进行复垦,为满足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留用100.00亩耕地的占补平衡要求,规划全部复垦为耕地。扣除26.34亩的田坎面积,本方案规划复垦耕地净面积为105.41亩,由此计算土地复垦率为80.01%。3、因本方案服务年限很短,故不予进行动态资金测算。经项目资金概算,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总投资为131.75万元,亩均投资为12499元/亩。4、本方案实施后,榕江县可净得

14、耕地面积105.41亩,复垦耕地在经过土壤培肥措施后可恢复地力,通过种植农作物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经初步测算,复垦耕地每年可通过种植农作物获得7.64万元的直接经济收益,另外还可增加当地绿地面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从而产生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1.5服务年限根据贵州省榕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贵州东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5日),其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期限为6个月,即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据此,本方案服务年限应在挂钩周转指标期限范围内,但考虑到土地复垦工作的滞后性,本方案设计增加6个月的复垦时间,因此本方案服务年限为1年,即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1.6主要计量单位面积:亩;长度:米(m);体积:立方米(m3);产量:吨(t);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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