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养老保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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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养老保险须知山西省养老保险须知 山西省养老保险网 第一篇_山西省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金计算表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金计算表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机制 山西省养老保险网 其次篇_山西省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方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看法 晋政发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实行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调整收入安排结构、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

2、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实现广阔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工程。为深化实行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看法(国发8号)精神, 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看法: 一、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状况动身,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实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二、参保范围年满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

3、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我省年缴费标准设为00元、20元、300元、4元、50元、600元、70元、800元、900元、1000元0个档次,今后将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状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和缴费补贴(入口补)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

4、养老金。国家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心财政全额补贴,省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补贴。实现全覆盖后,调整待遇资金由中心财政和省级财政补贴。2、缴费补贴(入口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赐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5元、缴30元补40元、缴0元补45元、缴50元及其以上补50元。对城镇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原则上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上述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担当。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提高补贴标准,详细方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探讨确定。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市

5、、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制定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主动引导中青年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三)激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应资助。 四、建立个人账户县(市、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分项目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及调整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国家及省试点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实际状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

6、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接着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依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状况和国家的支配,我省将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六、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

7、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主动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参与城镇职工或居民养老保险均可)。 七、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省全覆盖时再实行省级管理。 八、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

8、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限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亮,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平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虚报冒领。九、经办管理服务 县(市、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仔细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状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当保存;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

9、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便利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加强经办实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试点地区要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确保必要的人员编制,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依据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特别性及工作须要,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街道办事处一级明确担当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机构,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

10、障机制,原则上按每位服务对象每年补助3元的标准,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经办人员不足和必要的经费开支等问题。 十、相关制度连接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主动创建条件将两 项制度合并实施。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因户籍变更需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人全部转移。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连接方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其他制度的配套连接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11、领导组(以下简称省试点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省试点工作领导组探讨制定我省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状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山西省养老保险网第三篇_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 缴费申报单位(公章)单 位 编 码 开户 银行 帐 号 申 报日 期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制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须知 一、法律、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国务院第 号令 )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2号令)3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2、)和(失业保险条例)的关问题的通知 ( 晋政发 99913 号 ) 4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确定 的实施看法 ( 晋政发1921 号) 5、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90 年 月 日国家统计局第 号令及相关说明。 6、关于调整全省个体工商户和敏捷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通知(晋劳社厅发4号) 二、相关规定 1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

13、用工都必需依法参与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4 、缴费单位必需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状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

14、据规定结算。 5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6 、缴费单位应当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居处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状况, 接受职工监督。 、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别状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惩罚 缴费单位未根据规定申报缴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峻的, 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可以处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殊严峻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可以处000元以上10

15、000元以下的罚款。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有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赐予行政惩罚、纪律处分、刑事惩罚。 单位:人、元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缴费申报单位一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两份。 山西省养老保险网 第四篇_山西省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金计算表(表61-2)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金计算表(表-1) 山西省养老保险网 第五篇_于幼军主持会议探讨山西完善企业养老保险 探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加强地质工作等事项 本报9月1日讯(记者杨珏)今日下午,省长于幼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探讨并原则通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确定的实施看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确定的实施看法,审议并原则通过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方法。会议还探讨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会议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要逐步改革和完善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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