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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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颁布单位】冶金工业部【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6年05月02日【生效时间】1996年05月02日【全 文】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1996.05.0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创造适宜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冶金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计。第三条 安全卫生要求必须贯穿于各专业生产工艺的设计之中。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安全卫生技术装备水平应与工艺装备水平相适应,不得

2、低于工艺设备设计的技术装备水平。第四条 建设项目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时,应同时引进或由国内配套符合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技术措施设施。第五条 炼铁炉、炼钢炉等进行扩容的项目,应根据扩容能力,对与炉子相关的各个系统和设备的能力进行全面核算,并做出多方案比较,确保扩容后整个车间各个生产环节安全可靠。利用原建构筑物进行改造时,必须由专业部门按新工程项目的设备、荷载要求对原建构筑物的技术性能进行测试,并作出鉴定评价报告以作为该项目设计的依据。第六条 职业安全卫生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第二章 各设计阶段的安全卫生要求第七条 职业安全卫生设计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各具体

3、设计阶段必须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设计内容。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研究报告应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编制范围和深度应与建设项目的工艺可行性研究一致,其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及采用的主要标准。2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建设地区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及主要防范措施概述。4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主要防范措施。5职业安全卫生专项工程投资估算。6对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初步论证或评价。第九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其主要内容:1编制依据及采用的主要标准。2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自然危害因素分析,包括:a暴雨、洪水;b.

4、雷电;c. 地震;d不良地质地段;e. 飓凤等的不利影响;f暑、热、寒、冻的不利影响;g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包括:a火灾、爆炸;b机械伤害和人体坠落;c强电、静电;d. 尘、毒;e. 高温辐射;f振动与噪声;g. 放射线;k. 其他。4. 主要防范措施。应根据上述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综合考虑工艺设备等因素,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使设计达到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5安全卫生机构。6安全卫生专用设施投资概算,包括:安全教育室;安全与工业卫生检测站; 消防与救护设施; 职业病治疗设施; 火灾报答系统和灭火设施; 安全供水系统;安全供电系统;隔声降噪操作室。控制室。值

5、班室等:岗位通风除尘设施: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设施;其他。7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防范措施的预期效果。第十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确定的各种措施和要求进行,落实并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第三章 厂址选择与布置第十一条 厂址选择1选择厂址时,应慎重考虑地震、热带风暴等自然灾害,高温、严寒等异常气候,不利的工程地质(如存在滑坡、泥石流、流砂、淤泥、喀斯特溶洞、断层、采空区、塌陷区)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矿石中对人体有害的成分等,优选对安全、卫生危害最小的厂址。2在较厚的III级自重湿陷性黄土、新近堆积黄土、

6、III级膨胀土等地区选择厂址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厂址宜选在地下水位较低、场地雨水和工业废水易于排出的地区,应避免选在受洪水或内涝危害的地区。在山区选厂址时,应避免山洪、滑坡及泥石流爆发对厂区的威胁。在高寒积雪地区选厂址时,应防止溶雪、雪崩的影响。在海边选厂址时,应注意海潮、热带风暴等的影响。4厂址应避免选在已有或拟建的通讯电台、电视传播、雷达导航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的影响区域和火灾爆炸危险源、厂、矿有毒、有害物的影响范围内。在影响飞机起落、航行的地方选择厂址,应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5厂区工业场地地面的设计标高,不设堤防时应高于计算水位05米;设堤防时应高于

7、历年最高内涝水位或常年洪水位(大汛平均高潮位)。6生活居住区、饮用水源、渣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等,应与厂址同时选择,统一规划。饮用水源严禁设在污染区和地方病常发地区。尾矿库应设在远离人口稠密的地方。铁渣、钢渣场的设置应考虑爆炸安全距离。7厂区应位于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令、标准的规定。第十二条 厂(矿)区布置1厂区布置,应按生产工艺流程的主要车间与辅助车间的性质及安全、卫生,防火等的要求,合理确定厂区的功能分区,并根据生产工序间的相关性,确定各区的位置。各区之间必须保持物流顺畅、运距短捷,避免或减少折返迂回。2基础荷载较大的建

8、构筑物,宜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大、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段。在不良地质地段布置建构筑物和运输线路时,应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沿山坡布置的建构筑物,应防止滑坡可能引起的危害。3应根据生产要求及地形、气象等条件,合理布置产生尘、毒、震动、噪声、放射性的车间以及生产和贮存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车间和仓库。要求环境洁净的生产车间、辅助设施和矿山的进凤井,宜布置在污染源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火灾危险性较大、产生大量烟尘及有害气体的设施,应布置在生产厂区的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较大噪声的车间宜布置在低凹地带或厂区边缘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带;高温车间宜布置在通凤良好的地带。4厂(矿)区运输线路(铁路

9、和道路)的布置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运输线路平面交叉,使主要人流与较大货流分开。5厂区建筑群体的平面与空间布置,应统筹考虑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及消防车道,不得妨碍车辆驾驶人员的视线,宜满足自然通凤与自然采光要求。主厂房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迎风面尽可能不布置辅助建构筑物,以确保自然通风。高温热加工车间和生活设施建筑应尽量避免西晒。6改扩建工程,在合理利用原有建构筑物等设施的同时,应合理布局,避免厂区生产车间的过分拥挤以及有毒、易燃、易爆车间的潜在危害。第十三条 车间布置1车间布置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防火、安全、卫生等的要求使生产工序衔接紧密,物料运距短捷,设备操作和维修方便。2车间的门(矿井的坑口)与

10、通道的位置、数量及尺寸等,应与工艺设备、人行道、运输方式、运输线路相适应。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至少应有两个安全出口。3机动车辆通道应尽量与人行道分开。铁路、道路与门、设备、建构筑物、人行道及其他设备、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遵守YJB52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和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运输通道和人行道应在车间平面图上标明。4车间内人行道与机动车道或移动机械的通道的交叉处,应设信号报警装置。5设备与设备之间及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满足操作、检修要求,宜不小于1米。第十四条 操作室1操作室和休息室应尽量避免正面对着渣口、铁口等高温设施和氧气、煤气阀门,操

11、作室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联络和直接控制需操纵的全部设备。距铁路较近的操作室、休息室和楼梯出口不得正对铁路。2操作方式宜优先设计坐式,并应具有保证操作人员活动的足够空间。在寒冷、高温、强辐射、有害气体、噪声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操作室,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3直接受高温辐射的操作室,应设空调和隔热防护玻璃窗。横跨热生产线的操作室的底部应采取铺隔热材料或通水冷却等隔热措施。当热辐射强度大于104焦耳/平方厘米.分时,应在操作室的窗外0205米处加铝丝网或水幕。第四章 安全技术第十五条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 安全色的使用必须符合GB2893安全色、GB65271安全色卡和GB6527.2安

12、全色使用导则的规定。 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以及禁止进入的危险区域的栏杆应采用红色。 禁止人员靠近的机器、设备、设施的防护栏杆应采用红白相同的条纹。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防护栏杆、低矮的过梁、设备转动轴等危险处应采用黄色。起重机吊钩的滑轮架、平板拖车排障器、坑口防护栏杆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应使用黄黑相间的条纹。车间内的安全通道、太平门、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指示标志应使用绿色。厂房主体支架、固定设备、工具箱、更衣箱等宜采用绿色。工业管道的刷色和符号,应符合GB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的规定。2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必须符合GB2894安全标志、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和GB1

13、3495消防安全标志等的要求。安全标志必须设置在醒目的位置。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要害部位、铁路与道路的平交道口及道路路口等处,均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危险警告标志。油库、炸药库、煤气区域和化工等易燃易爆车间必须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第十六条 人行通道、梯子、平台、栏杆。1人行通道大中型厂(矿)区的主干道两侧应设人行道。生产车间厂房内应设安全走道,其宽度不得小于1米,两侧用宽8厘米的黄色油漆标明。带式输送机应根据需要设人行过桥,一般应每隔3070米设一座人行过桥。轧钢生产线的辊道,在人员需要横跨的地方,应设能隔热的人行过桥,必要时人行过桥应设防护网或做成封闭式过桥

14、。人行过桥、临空走道及平台的净高不得影响生产作业及检修,宜不低于22米。2梯子高处作业场所和需经常登高检修的设备、设施,宜安设钢梯。钢梯的设计,必须符合GB4053140532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钢直梯的攀登高度一般不应超过9米,超过9米时,应设梯间平台并分段交错设梯;钢斜梯的梯高一般不大于5米,大于5米时必须设梯间平台并分段交错设梯。斜梯上方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9米。3平台平台的位置和尺寸,应便于人员通行、操作和检修。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设计,必须符合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规定。平台应有防滑措施,室外平台还应有排雨水措施。应尽量减少室外梯子、平台。4防护栏杆、防护

15、屏与保护罩平台、架空走道、人行通道和有坠落危险的梯子、坑池边、升降口、安装孔等场所,必须设防护栏杆、围栏或盖板。梯子、坑池口、升降孔、安装孔等应避开人行通道。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应遵守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有可能对人体产生机械伤害(无防护罩的旋转体、连续可移动的机械设备等)、灼烫、腐蚀、触电等的危险场所,必须设防护屏。防护屏的设计必须符合GB8197防护屏安全要求的规定。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以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和危险部分,都必须设置防护罩。防护罩的设计必须符合GB8196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的规定。平台、走道和梯子的上方有可触及的电缆线、酸碱液、高温管道以及高温材料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触电、防漏、隔热等安全设施。火焰清理机、砂轮机等有火花飞出的设备和矫直机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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