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及开发经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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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及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描述一、区委、区府战略目标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六章提出:“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央发(2014)1号文):“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3、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第十八条:“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

2、经营,积极拓展非农就业渠道,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转移性收入。通过发展经营性不动产等方式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4、依据前述中央和上海市关于农民收入增长规划目标,闵行区制定闵府发(2011)44号上海市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总体目标:“到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基本一致,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基本均等,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基本接近,实现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国前列。“十二五”期末,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3:1左右;行政村可支配收入超500万元的比例

3、达到60%以上。等等”“十二五”期间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工作:“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发展要坚持“补偿、反哺、共享”的总体原则,着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着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着力加强农业生产监管、着力推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五项重点工作。“围绕“十二五”期末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3:1的目标,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保障性收入五个方面,着力增加城市化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保障性收入,争取每年使全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发挥资金保障在统筹城乡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形成区、镇政府主导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三个“高于”的要求

4、,加大财政对统筹城乡工作的扶持。健全工业反哺农业机制,完善区工业反哺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适度增长,逐步扩大资金盘子,加大对统筹城乡工作的资金投入。” 根据上述中央、上海市和闵行区统筹城乡 “十二五”规划目标和战略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闵行区实际情况,闵行区委和区政府2012年制定闵委发(2012)68号文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同时,着力增强经济薄弱村和农民的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综合施策,到2017年,全区经济薄弱村基本消除,街镇统筹的农民长效增收平台普遍建

5、立,以农民持股获得收益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基本形成,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的农民长效增收战略措施和目标。二、项目概况(一)项目的基本情况1、项目背景近年来,闵行区委、区政府把促进25万多失地农民和现状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中心任务予以重点推进,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多种形式农村股份合作经济,不断丰富集体收益共享机制,使农民从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收益中持续、稳定地增加一部分收入,使闵行区村集体经济总体实力在全市乃至长三角位居前列,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民长效增收奠定了扎实基础,但闵行区仍存在收不抵支、缺少资金积累、缺乏支柱项目、没有经济

6、实力的村可支配收入低于基本支出标准的经济薄弱村。对照“十二五”期间我区“深度城市化”和缩小城乡差距目标任务,经济薄弱村已经成为我区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绕不过、躲不开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加快解决。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必须把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促进农民长效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使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相适应、相协调。根据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闵委发201268号)要求,我区自2013年开始,对镇、村两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由区、镇财政对其银行贷款,根据银行贷款基

7、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补贴。通过贴息政策扶持,帮助镇、村两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拥有更多的经营性物业资产,不仅可以有效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搭建起可持续发展的农民长效增收平台,而且可以让农民通过分红收益的方式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从而为全区农民长效增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2、项目必要性闵委发201268号文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街镇统筹的农民长效增收平台普遍建立,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对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给予贷款贴息,是贯彻区委、区政府促进农民长效增收工作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减轻镇、村两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

8、的资金压力,加快招商引资进程,提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从而培育起镇、村两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的“造血”能力,并获得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将物业租赁收入让农民共享,进一步促进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稳步增长。因此,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区农民长效增收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项目可行性闵行区属中心城区拓展区,区位优势好,改造、回购及开发经营性物业可以获取较高的租金收益,并且投资风险较小,是闵行区搭建农民增收平台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途径。镇、村两级农民增收平台对于改造、回购及开发经营性物业的积极性普遍较高,但普遍面临资金投入大的难题。闵行区财政对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程

9、度的贴息,可以有效降低镇、村两级农民增收平台在开发中的资金压力,有助于推动项目及早落地,及早产生经济效益,从而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该政策自实行以来,深受各镇、村的欢迎,政策操作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的可行性。(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到2017年,各镇统筹的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全部建立,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为:1、项目产出指标贴息资金支持的回购、改造及开发经营性物业数量:10个以上贴息资金支持的回购、改造及开发经营性物业总投资额:40亿元投入使用的贴息物业年化平均收益率:5%2、项目效益指

10、标享受贴息村集体资产平均增长率:1%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覆盖率:80%3、项目效果指标农民增收平台收益对农民年平均分配率:6%农民满意度:70% (三)项目总投入1、2014年项目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的银行贷款贴息项目总预算金额为6400万元,其中区级预算为5000万元,镇级预算为1400万元。预计预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为1878.45万元,其中区级金额为1400.20万元,镇级配套金额为478.26万元,明细如下:序号单位区级贴息(万元)镇级配套(万元)小计1吴泾镇92.450.0092.452虹桥镇39.4273.20112.623梅陇镇40.

11、7575.67116.424华漕镇468.350.00468.355七宝镇131.14243.55374.706新虹街道581.870.00581.877莘庄工业区46.2185.82132.04合计1,400.20478.261,878.452、2015年项目预算总投入2015年对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的银行贷款贴息项目,总投入预算金额2,000万元,其中区财政预算金额1,500万元,镇财政预算金额500万元,明细如下:子项目名称单位区级贴息(万元)镇级配套(万元)小计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贷款贴息吴泾镇96096虹桥镇4070110梅陇镇40701

12、10华漕镇4600460七宝镇130230360莘庄镇305080马桥镇1000100新虹街道5500550莘庄工业区45.580125.5委托审计检查费404委托资料审核费4.504.5合计1,5005002,000(四)项目主要活动1、材料收集3-4月,区农委下发书面通知,组织各镇按照通知要求,申报2014年度贴息资金下拨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以及2015年度申报贴息项目的相关申请材料,经各镇认真审核后,加盖镇政府公章,报送至区农委。2、审核检查5月-8月中旬,由区农委聘请第三方机构分别对各镇上报的2014年贴息资金落实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作为2015年贴息拨付的重要依据。同时,

13、请第三方机构对2015年各镇上报的相关贴息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计算等工作,形成初审报告交区农委。3、材料复审8月下旬-9月中旬,由区农委对贴息材料以及第三方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区财政申请贴息资金。4、资金拨付9月下旬-11月前,由区农委、区财政局联合下发资金拨付通知书,将贷款贴息资金拨付至各镇财政所,再由各镇财政所将资金分别拨付至相关申请单位。区农委负责督促各镇做好资金的下拨及使用工作。5、资金公示12月底前,由各相关镇、村组织完成财政贷款贴息资金下拨使用的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五)项目利益相关方1、项目主管单位区农委作为项目主管部门,

14、每年按照年度预算编制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区级预算的及时编报工作;负责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镇报送的贴息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协同区财政对申报材料已经第三方审核报告进行复审。按照预算执行的相关规定申请资金,并要求各镇将贴息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各相关申请单位。协同区财政对贷款贴息资金下拨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实施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和各贴息资金涉及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各相关镇政府负责对各拟申报项目单位的贴息材料进行收集汇总,认真审核后,加盖镇政府公章,报送区农委审核。并确保每年贷款贴息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各项目单位。各贴息资金涉及项目单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

15、使用贷款贴息资金,做好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工作,确保资金全额用于农民长效增收“造血”项目,管理好贴息项目形成资产及其营运,发挥资产最大效益,为增收平台和农民增收。三、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区农委和区财政局共同发文制定了闵行区回购、改造及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闵农委201323号),区农委制定了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并每年制定下发关于下达年度回购、改造及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建立了贴息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日常考核制度。项目管理制度:1、项目扶持对象:仅限于镇、村两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2、项目扶持范围:对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开发或收购经营性物业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贴。银行贷款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商业性按揭贷款、股权收购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等。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开发或收购经营性物业需用于农民长效增收、扶持经济薄弱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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