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PD35-04B0认可规范文件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RC01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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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NAS-PD35/04-B/0认可规范文件(CNAS-RC01:2014与CNAS-RC01:2017)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序号CNAS-RC01-2014(修订前)CNAS-RC01-2017(修订后)备注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1.11.2 本文件规定了对认证机构认可的政策和程序,适用于CNAS对认证机构的认可。11.2 本文件规定了对认证机构认可的通用政策和程序,适用于CNAS对认证机构的认可以及特定认可制度的政策和程序,适用于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产品认证机构、人员认证机构、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等认证机构的认可。除CNAS在特定认可制度相关的认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按本文件的规定执行。内

2、容变更2.11.3 需要时,对于特别领域或行业,CNAS还将补充相应规定。11.3 需要时,对于特别领域或行业,CNAS还将补充相应规定。删除3.33.1 认可规范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程序、准则及其说明和应用指南,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等文件。1)认可规则(R及RC系列)是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和专项规则等文件。2)认可准则(CC系列)是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等同采用相关ISO/IEC标准、导则和IAF对相关ISO/IEC标准、导则的应用指南,以及特别行业的特定要求等文件。3)认可指南(GC系列)是CNAS对认可准则的说

3、明或应用指南,包括通用和专项说明或应用指南等文件。4)认可方案(SC系列)是针对特别领域或行业对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3.2 认证领域特定的认证活动类型,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领域。注:产品认证包括:产品、过程和服务。3.3 认证业务范围在特定的认证领域内,认证活动所涉及的特定技术领域。注:可以根据行业或活动的不同特征(如初级生产、制造、服务业等)、产品或服务实现的不同过程(如机械、电子、食品、金融、医疗等)和活动的不同属性(如质量、安全、环境等)、产品标准等进行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认证目的,对

4、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可能有多种分类方法。3.4 认可范围寻求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特定的认证服务,如:认可所覆盖的场所、认证领域以及相关认证领域内的特定认证业务范围。3.5 严重不符合缺少或未能实施和保持适用的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一个或多个要求,或根据获得的客观证据,足以怀疑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的可信性的评审发现。注:认证机构依据CNAS-CC01(ISO/IEC17021)、CNAS-CC02(ISO/IEC 17065)、CANS-CC03(ISO/IEC 17024)等认可准则建立的管理和控制认证过程的管理体系,习惯称为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3.6 一般不符合可能

5、发展为严重不符合的评审发现,如:1)单个或孤立地缺少或未能实施和保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中某一项条款的要求,但其后果对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尚未构成严重影响;或2)在实施中未执行或偏离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的要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对认证结果的可信度未造成严重影响;或3)违反认证机构有关文件要求,进而没有达到认可规范中某一条款的要求。3.7 观察项尚未构成不符合,但需提请认证机构注意或改进的评审发现。3.8 文件评审对认证机构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材料所实施的评审。3.9 办公室评审在认证机构办公场所实施的评审。3.10 见证评审对认证机构在其受审核方的场所实施的审核/检查活动进行的评审。3.11

6、初次评审对初次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或扩大认可领域所实施的评审。3.12 监督评审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对认证机构是否持续满足认可规范所实施的评审,包括定期监督评审和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监督评审(如专项监督评审、确认审核等)。3.13 专项监督评审对认证机构认证相关活动的某些方面实施的监督评审。3.14 确认审核通过直接对多个获证组织体系运行及受审核过程进行现场验证,评价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符合性、有效性。注:对获证组织的现场验证主要对获证组织管理体系符合性、有效性的关键点进行验证,不是重复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3.15复评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对提出延续认可资格要求的认证机构所实施的评审。33.1 认

7、可规范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程序、准则及其说明和应用指南,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等文件。1)认可规则(R及RC系列)是CNAS根据法规及国际组织等相关要求制定的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是认可机构运作和认可对象获得和维持认可资格应满足的强制性要求。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如CNAS-R01)和专项专用规则(如 CNAS-RC02)等文件。2)认可准则(CC系列)是CNAS为规范认可对象的合格评定活动制定的要求,是认可对象获得和维持认可资格应满足的强制性要求。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等同采用相关ISO/IEC标准、导则、和IA

8、F发布的对相关ISO/IEC标准、导则的强制性应用文件应用指南制定,和或CNAS针对以及特定认证活动自主制定别行业的特定要求等文件。基本准则(如CNAS-CC01)和专用准则(如CNAS-CC11)等文件。3)认可指南(GC系列)是CNAS为认可对象提供的,能够满足或达到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等要求的建议或指导性文件是CNAS对认可准则的说明或应用指南,包括通用和专项说明或应用指南等文件。4)认可方案(SC系列)是CNAS根据法律法规或制度所有者等方的要求,对特定认可制度适用的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是针对特定别领域认可制度或行业对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注:以上认可规范文

9、件详见CNAS网站http:/ 基本认可制度基于基本认可准则的通用要求建立,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的相关规则和过程。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认可;人员认证机构认可;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等基本认可制度。3.3 专项认可制度在基本认可制度内,基于认证活动的特性建立,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的相关规则和过程。如: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良好生产规范认证机构认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

10、构认可等专项认可制度。在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内建立常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认可、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森林认证机构认可和服务认证机构认可等专项认可制度。在人员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内建立 人员信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在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内建立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3.4 分项认可制度在专项认可制度内,直接采用专项认可制度、考虑特定行业或认证活动的特性建立,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的相关规则和过程。如: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电讯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工程建设

11、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等分项认可制度。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制度。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制度。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制度。在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制度。注:CNAS已建立的认可制度在CNAS网站http:/ 认证业务范围在特定的认证领域专分项认可制度内,认证活动所涉及的特定技术领

12、域或其他分类表述的认证业务。获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简称为认可业务范围。注:可以根据行业或活动的不同特征(如初级生产、制造、服务业等)、产品或服务实现的不同过程(如机械、电子、食品、金融、医疗等)和活动的不同属性(如质量、安全、环境等)、产品标准等进行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认证目的,对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可能有多种分类方法。3.683.4 认可范围寻求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特定的认证服务,如:认可所覆盖的场所、认证领域认可制度以及相关认证领域内的特定认证业务范围。3.793.5 严重不符合缺少或未能实施和保持适用的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一个或多个要求,或根据获得的客观证据

13、,足以怀疑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的可信性的评审发现。注:认证机构依据CNAS-CC01(ISO/IEC17021)、CNAS-CC02(ISO/IEC 17065)、CANS-CC03(ISO/IEC 17024)等认可准则建立的管理和控制认证过程的管理体系,习惯称为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3.8103.6 一般不符合可能发展为严重不符合的评审发现,如:1)单个或孤立地缺少或未能实施和保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中某一项条款的要求,但其后果对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尚未构成严重影响;或2)在实施中未执行或偏离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的要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对认证结果的可信度未造成严重影响;或3)违反认证机

14、构有关文件要求,进而没有达到认可规范中某一条款的要求。3.9113.7 不符合纠正措施验证受评审方针对不符合采取或计划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CNAS通过对受评审方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评价、在受评审方办公室或审核现场核实等方式,确认纠正和纠正措施有效不符合的关闭等。纠正措施验证的期限自不符合开出之日算起。3.102观察项尚未构成不符合,但需提请认证机构注意或改进的评审发现。3.1133.8 文件评审对认证机构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材料所实施的评审。3.1243.9 办公室评审在认证机构办公场所实施的评审。3.1353.10 见证评审通过对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服务(如,在受审核方的场所实施审核或检查、对被评价人员实施笔试或面试)过程的观察而对认证机构在其受审核方的场所实施的审核/检查活动进行的评审。,以验证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能力。3.1463.11初次认可评审为确认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与CNAS认可规范的符合性,并具备开展相应认证活动的能力,对初次申请分项认可制度或对已认可机构申请增加分项认可制度所实施的认可活动。对初次申请或已获认可后申请增加分项认可制度认可的认证机构或扩大认可领域所实施的认可活动,以评审。确认其质量管理体系与CNAS认可规范的符合性,并具备开展相应认证活动的能力。3.1573.12 监督评审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内,为确认认证机构能按CNAS认可规范要求有效保持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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