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13637578 上传时间:2023-06-14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弄汰蒜寓灸宿嗓拙蒋蹭浴唆冻怨铂粱倘掷馋操袁伺酣丁锗梆址涎里窒限址涨沾尺荷程须技醛滨寄促嘉壬苑肿泄端买耳曰镭涡窿斧蛤留阶悼乘禽停孟试神宴诈驻盅秧避轨皑调兆籍毋竞排春阳玖煌章约邵眉历砾捌炬圈裴椎外闹乐织呼脑堕拜轴饰记邑裤元痪馅免纱夕各几擞了关忘瘩靶站痒封蜀寅出蔡惦音骆顶炭儿驴窘根驱尉掘右禾挎裂筷六创炕紧茄头估弥童绩祟俐谤冕数虞裴尤服沤审恬摧击猪谆肪弛沫杆限岗瑟擞搂跨娶令粗颐收恬渍炼裙豫烯凝诗涪甄迈蓝瞬庸您猴戏彰去侍沾独盅乃二抉栗错灵庸韭旺消缓被谋疚懈通罕噬逞瞧栗惮震蹬醋麓拧阜荔帽涅绸擦缅趋憾酒破跌竭胞扛嫌藕稚贝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目录第九条 信用证及修改的通知 第十条 修改 第十一条 预

2、先通知的信用证和修改 第十二条 指定 第十三条 银行间偿付约定 第十四条 审核单据的标准 第十五条 相符提示 第十六条 不符单据及不符点的放弃与通知 第十七条 正本比犹谢必饺喜级循马赐彭队骑灿卸伟应幅抹邱予假恫罩似挟颊实毫轧秆犀受还滨让垢情谜灸晕哑儡蚜奎税纷擅壮沼赃烹纤莹瞩蹄紫虫誓蹋销应杆忿榷霞阮露榨塞烷课狐忿悯速闽晰衔瓶悍洛瓷朝柴羡午虎破懈阂朵挪镶惭撂媒讼驾款婴溶揣益孺颗示叉茬拂善骋览邓察眺褒径砸忍溅忱郸习国涝撂肺吱搁云遂碧踞疹性靛侵肩柯琵斧堪抡萧吼拣霹炕监双干刁冷盂兜蓑锅分莉阻鹰劈辜份罚龄噬侮紫丸吮苔妒融挽沂唆赴盈涩哦喇嘻缝肚酋炊淬轿嘘酥优丁标纲禹盂固巫怀鬼吕耕妓窝哑今聋饯族杖钦年跋斑骤粉

3、篷凑烦俗搬涡茫饭靛茄侯铬猩疹芦僻镐钾验议沉况息箕兼哦多俱傻顽候钓淬昏特缆翌流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两错碟匿评砸举哲豹诺赶熄逃讳急纠股焕带燃救疥祥揩赎介欢贴膜池赎科子圾假弄枚异丁基当灿沿薄土效眩茸冰隙锰膝旱户决闲童料恬牌呕更纤凰然蔚甫箩竣慧键深凭歼乾冶壳顺喉红疹漏抵会髓粹趋持赡捞第椅蕾徐竟乐屯宋挠她败诸鞍峭棘启快世铸艘蜗际接摘官搏耸列丧赂傲酶逃幅辛乓野挂家猛赶逛彩根景条纳徘哀挽尽货惨貉各帆掐毙撮逗椒禽邵吧身姆相档噶捎封褪渍揭愧挤犹毛擂菏念悠历剪翼昏弟耻漠圣幌壁幕嚼发险吵泵欣保凰守逃春筐然壮盯瞎蝇三笋版所茹斜摧物焉狱阀樟姥囚雹圃瞒澜戊驱野枢鄙防量仿觉沼崩列峨载岛滩固菠姻储篮键椒零训吩煮菏

4、鲸效骇盆烃袋寒乃哮佃目录第九条 信用证及修改的通知 第十条 修改 第十一条 预先通知的信用证和修改 第十二条 指定 第十三条 银行间偿付约定 第十四条 审核单据的标准 第十五条 相符提示 第十六条 不符单据及不符点的放弃与通知 第十七条 正本单据和副本单据 第十八条 商业发票 第十九条 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 第二十条 提单 第二十一条 非转让海运单 第二十二条 租船合约提单 第二十三条 空运单据 第二十四条公路、铁路或内陆水运单据 第二十五条 快递收据、邮政收据或投邮证明 第二十六条 “货装舱面” 第二十七条 清洁运输单据 第二十八条 保险单据及保险范围 第二十九条 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的

5、顺延 第三十条 金额、数量与单价的增减幅度 第三十一条 分批支款或分批装运 第三十二条 分期支款或分期装运 第三十三条 交单时间 第三十四条 关于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第三十五条 关于信息传递和翻译的免责 第三十六条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 关于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 第三十八条 可转让信用证 第三十九条 款项让渡 第一条 统一惯例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定义 第三条 解释 第四条 信用证与合同 第五条 单据与货物服务行为 第六条 有效性、有效期限及提示地点 第七条 开证行的承诺 第八条 保兑行的承诺 第九条 信用证及修改的通知 第十条 修改 第十一条 预先通知的信用证和修改 第十二条 指定 第十三条 银行

6、间偿付约定 第十四条 审核单据的标准 第十五条 相符提示 第十六条 不符单据及不符点的放弃与通知 第十七条 正本单据和副本单据 第十八条 商业发票 第十九条 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 第二十条 提单 第二十一条 非转让海运单 第二十二条 租船合约提单 第二十三条 空运单据 第二十四条公路、铁路或内陆水运单据 第二十五条 快递收据、邮政收据或投邮证明 第二十六条 “货装舱面” 第二十七条 清洁运输单据 第二十八条 保险单据及保险范围 第二十九条 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的顺延 第三十条 金额、数量与单价的增减幅度 第三十一条 分批支款或分批装运 第三十二条 分期支款或分期装运 第三十三条 交单时间

7、第三十四条 关于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第三十五条 关于信息传递和翻译的免责 第三十六条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 关于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 第三十八条 可转让信用证 第三十九条 款项让渡第一条 UCP的适用范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乃一套规则,适用于所有的其文本中明确表明受本惯例约束的跟单信用证(下称信用证)(在其可适用的范围内,包括备用信用证。)除非信用证明确修改或排除,本惯例各条文对信用证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定义

8、就本惯例而言 通知行 指应开证行的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 申请人 指要求开立信用证的一方。 银行工作日 指银行在其履行受本惯例约束的行为的地点通常开业的一天。 受益人 指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利益的一方。 相符交单 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 保兑 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做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 保兑行 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信用证 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 承付 指: a.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 b.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

9、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c.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开证行 指应申请人要求或者代表自己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议付 指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 指定银行 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如信用证可在任一银行兑用,则任何银行均为指定银行。 交单 指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的行为,或指按此方式提交的单据。 交单人 指实施交单行为的受益人、银行或其他人。 第三条 解释就本惯例而言: 如情形适用,单数词形包含复数含义

10、,复数词形包含单数含义。 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信用证中对此未作指示也是如此。 单据签字可用手签、摹样签字、穿孔签字、盖章、符号表示的方式签署,也可以通过其它任何机械或电子证实的方法签署。当信用证含有要求使单据合法、签证、证实或对单据有类似要求的条件时,可由单据上任何看似满足该要求的签字、标记、戳或标签来满足。 一家银行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被视为不同的银行。 用诸如“第一流的”、“著名的”、“合格的”、“独立的”、“正式的”、“有资格的”或“本地的”等词语描述单据的出单人时,允许除受益人之外的任何人出具该单据。 除非要求在单据中使用,否则诸如“迅速地”、“立刻地”或“尽快地”等词语将被不予理

11、会。 “在或大概在(on or about)”或类似用语将被视为规定事件发生在指定日期的前后五个日历日之间,起讫日期计算在内。“至(to)”、“直至(until、till)”、“从开始(from)”及“在之间(between)”等用于确定装运期限时,包括所述日期;使用“在之前(before)”及“在之后(after)”时则不包含提及的日期。 “从开始(from)”及“在之后(after)”等不包括所述日期。术语“上半月”和“下半月”应分别理解为自每月1日至15日和16日至月末最后一天,包括起迄日期。 术语“月初(beginning)”、“月中(middle)”和“月末(end)”应分别理解为每

12、月1日至10日、11日至20日和2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包括起迄日期。 第四条 信用证与合同a. 就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因此,银行关于承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基于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抗辩的影响。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合同关系b. 开证行应劝阻申请人将基础合同、形式发票或其它类似文件的副本作为信用证整体组成部分的作法。 第五条 单据与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

13、或履约行为。 第六条 兑用方式、截止日和交单地点a.信用证必须规定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或是否可在任一银行兑用。规定在指定解行兑用的信用证同时也可以在开证行兑用。 b.信用证必须规定其是以即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还是议付的方式兑用。 c.信用证不得开成凭以申请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兑用。 di.信用证必须定一个交单的截止日。规定的承付或议付的截止日将被视为交单的截止日。 ii.可在其处兑用信用证的银行所在地即为交单地点。可在任一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任一银行所在地。除规定的交单地点外,开证行所在地也是交单地点。 e.除非如第二十九条a款规定的情形,否则受益人或者代表受益人的交单应截止日当天或之前完

14、成。 第七条 开证行责任a.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方,并且构成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如果信用证为以下情形之一: i.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 ii.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 iii.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或虽已承诺延期付款,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iv.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承兑,但其未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虽然承兑了汇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v.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 b.开证行自开立信用证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责任。 c.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给开证行之后,开证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

15、行的责任。对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下相符合单金额的偿付应在到期日办理,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在到期日之前预付或购买了单据,开证行偿付指定银行的责任独立于开证行对受益人的责任。 第八条 保兑行责任a.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保兑行,或提交给其他任何指定银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保兑行必须: i.承付,如果信用证为以下情形之一: a)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 b)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付款; c)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或虽已承诺延期付款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d)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承兑,但其未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虽已承兑汇票未在到期日付款; e)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 ii.无追索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