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BO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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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建制、总承包、BOT和BT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多种全部制的并存和社会关系主体的多元化,促成了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融资模式的变革。目前,除了常见的自筹资金,托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施工的项目建设方式外,其他日益普遍的运用于项目建设中的新型投融资模式,主要有代建制、总承包、BOT和BT模式。 一、关于代建制 代建工程是一种新兴的政府投资的代理方式,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确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第三条第(五)项提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限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

2、工验收后移交给运用单位。”云南省颁布实施的云南省省本级预算内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中对“代建制”作了明确,该方法其次条规定:“本方法所称代建,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运用单位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方式。代建期间代建单位依据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从以上规定来看,国务院文件和云南省的方法,对“代建制”表述大体相同。 依据上述规定,“代建制”的程序是: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并确定项目实行代建,然后由

3、发改委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代理单位,由发改委作为托付人,并同运用单位及代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因此,从整个工作的程序来看,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应当得到发改委的批准,并且发改委要全面监管“代建制”的实施,因而“代建制”的实施是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的。 二、关于总承包 依据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看法的规定: 1、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托付,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选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

4、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的详细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依据建设部建市函2003161号文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说明的函的规定,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但是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担当。 因此,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关键,是总承包企业必需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资质,而详细的工程施工,必需由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担当。 三、关于BOT BOT是英文Build(建设)、Opera

5、te(运营)和Transfer(移交)的缩写,即建设运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投资者以肯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BOT的主要运作阶段 1、投资者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担当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一般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 2、由投资者在特许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 3、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须无偿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二)BOT的演化 1、BT(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 项

6、目公司对所建项目设施拥有全部权,但在肯定期限内,以政府出资回购的方式,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2、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 项目一旦建成,项目公司对其拥有全部权,当地政府只是购买项目服务。 3、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项目公司对所建项目设施拥有全部权并负责经营,经过肯定期限后,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4、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租赁转让。项目完工后肯定期限内出租给第三者,以租赁分期付款方式收回工程投资和运营收益,以后再行将全部权转让给政府。 5、BTO(buildtransfero

7、perate)即建设转让经营。项目的公共性很强,不宜让私营企业在运营期间享有全部权,须在项目完工后转让全部权,其后再由项目公司进行维护经营。 6、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项目在运用后,发觉损毁,项目设施的全部人进行修复复原整顿经营转让。 7、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设计建设融资经营。 (三)BOT项目中的风险及其规避和分担 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差异较大,经常无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风险较大。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 BOT项目整个过程中常见的风险有五种类型: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

8、险、融资风险和不行反抗的外力风险。 应付风险的机制有两种。一种机制是规避,即以肯定的措施降低不利状况发生的概率;另一种机制是分担,即事先约定不利状况发生状况下损失的安排方案。这是BOT项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国际上在各参加者之间分担风险的惯例是:谁最能限制的风险,其风险便由谁担当。 政治风险的规避,一般以获得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某些政策扶持、实惠、特许等方式进行规避和化解;市场风险的分担,一般由发起人、政府和投资者依据各自参加的不同阶段,担当不同阶段可能产生的风险;技术风险的规避,一般并非不能解决和避开的风险,通常由投资者和详细施工的承包商担当,因为技术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由于该二者的监管不严、工作过

9、失和疏忽等造成的,也只有这二者才详细通过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等措施来予以避开;融资风险的规避,一般由投资者担当,假如涉及外汇管制和汇率等因素的,也须要政府部门赐予扶持或者分担。 四、关于BT方式 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BT是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建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建筑商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合同期满,建筑商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 BT方式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BT是一种投资方式,不是招标的方式,更不是干脆发包的方式。 2、只有政府的基础设施项

10、目才能采纳BT方式。 3、政府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所谓非政府资金,是指不由政府干脆投入而由建筑商自己筹集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等)。这种资金可以是外资也可以是内资,可以是国有的也可以是私营的。 4、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者应是建筑商。建筑商是国际通行提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施工单位。假如不是把BT项目交给建筑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商,那么投资商又将把项目转包给建筑商,而投资商是要追求投资利润的,建筑商是要谋取施工利润的,如此一来,项目的建设成本将会加大,政府的回购价将会更高。并且,多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建设周期将会更长,这对于政府来讲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求承建BT项目的建筑商既要有较强的投融资实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实力,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投资成本。 5、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建成后马上有偿转让。这是BT与BOT最大的区分。BT只须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而不须要经营,投资者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合同收入;BOT既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又要投资者进行经营,其收入来源既有合同收入又有经营收入(主要是经营收入)。因此,BT项目建成后(是指按法定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后),投资者要将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以尽快收回投资并赚取肯定的利润;而BOT项目建成后,投资者要通过一个固定的期限进行经营,以收回投资并赚取肯定的利润,一旦特许期满,便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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